对文化哲学范式的基本定位是厘清文化哲学的问题域限,进而推进和深化当代文化哲学研究的重要前提。本文认为,文化哲学并不是文化和哲学的外在结合,其中蕴含着哲学理论范式的重要转换和跃迁:文化哲学不仅蕴含着新的人类学范式,而且蕴含着新的哲学范式。
首先,文化哲学蕴含着新的人类学范式。在文化哲学产生之前,自然主义、宗教神秘主义和理性主义的人类学范式分别承担着人类自我理解的任务。自然主义的人类学范式把人看成是自然物,宗教神秘主义的人类学范式把人看成是上帝的造物,理性主义的人类学范式把人看成是理性的存在物。然而,人并非单纯的自然存在物,人也无法成为神,理性主义对人的理解是远远不够的:理性主义不仅容易造成人的理解的抽象化和僵化,而且无法涵盖诸如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等众多的文化形式,无助于理解人的丰富性和开放性。在文化哲学看来,人之为人的基本规定,在于人是文化的存在,即能够以精神的劳作进行文化创造,并通过文化的创造进行自我创造的存在。一方面,人类能够通过精神的活动赋予对象世界以意义,使对象世界变成符号化的意义世界;另一方面,人又要融入符号化的意义世界,通过符号化的意义世界确证人自身。在这一点上,人区别于自然物,区别于神,在现实性上,人就是文化的存在物。人通过符号化活动创造了诸如语言、历史、神话、科学、宗教、艺术和哲学等丰富的文化形式,并以文化展现和确证了人类的理想性和创造性。人创造文化,并寓于特定的文化中,人通过文化的创造进行自我创造。因此,真正的人的哲学不是自然哲学、精神哲学或者是宗教哲学,而是根植于人的现实性的文化哲学。毋宁说,自然哲学在自然是人化自然的意义上,精神哲学在精神产品的意义上,宗教哲学在宗教是一种文化符号的意义上,也可以称之为文化哲学。文化哲学在人类学范式上超越了以往人类学范式的抽象性、狭隘性和僵化性,回归了人类存在的现实性、丰富性和开放性,因此,具有更加深刻的人类学基础。以新的人类学范式为基础,文化哲学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哲学研究的视域和深度。
其次,文化哲学蕴含着新的哲学范式。文化哲学作为新的哲学范式包含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指文化哲学范式的哲学性,二是指文化哲学的范式是超越传统实体性哲学的功能性哲学范式。
文化哲学是对文化作哲学研究,这意味着文化哲学的范式首先必须是哲学范式。文化哲学理论范式的哲学性保证了文化哲学的哲学性,这使文化哲学区别于文化学、文化科学、文化价值论和文学艺术批评。
文化哲学在哲学范式上要求我们以哲学的方式面对文化问题。一方面,文化哲学要在与众多文化形式的对话与融合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另一方面,在这一过程中,又要保持文化哲学之为哲学的范式自觉,以维护文化哲学作为一种哲学的合法性。文化哲学虽然也以文化的经验描述和科学分析为基础,但并不是简单介绍文化现象,或者试图找到文化运行的规律性知识;虽然也关注文化的价值问题,但并不试图为文化寻求价值的支点;虽然也关注审美的文化形式,但并不注重审美文化的技术层面。正因如此,文化哲学既不能等同于文化学和文化科学,也不能等同于文化价值论,更不能等同于文学艺术批评。文化哲学作为哲学的重要规定在于,通过对蕴含在文化符号背后的理念的不断反思和追问,揭示特定文化的可能性及其限度。
文化哲学范式不仅仅是一种哲学范式,而且是一种新的哲学范式,即功能性哲学范式。文化哲学范式的哲学性使文化哲学区别于非哲学的文化研究,文化哲学范式的创新则意味着文化哲学对传统哲学的超越。文化哲学范式的创新性在于,文化哲学超越了本体论哲学和认识论哲学的实体性哲学范式,代之以功能性的哲学范式。
文化哲学的功能性哲学范式不再把对象世界看成是与人无关的独立自存的实体,而是看成与人类的符号化活动息息相关,是人类符号化活动的成果。在功能性哲学范式中,对象世界摆脱了其直观性、外在性和僵化性,众多的文化形式不是给定之物的映像,而是人类精神劳作的客观化形式和人类创造性的显现。文化哲学的功能性哲学范式实质上是一种生成性思维范式。在文化哲学视域中,对象世界及其认识不是给定的、不变的,而是在人的符号化活动中不断生成的。语言、科学、神话、宗教、艺术、哲学等文化符号形式,是人类精神的筹划和劳作的产物,人通过对文化符号的创造使世界具有了无限丰富的意义规定,人以文化的创造不断确证自身,进行自我创造。功能性哲学范式超越了实体性哲学范式的直观性和独断性,确证了人类文化的创造性极其不可或缺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