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国史教育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国史辨析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经济史 >> 体制改革史
20世纪80年代重庆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研究
发布时间: 2013-04-16    作者:俞荣新    来源:国史网 2013-03-20
  字体:(     ) 关闭窗口

 

 三、试点中的主要探索及成效

  (一)试点中的主要探索

  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确立重庆市综合试点后,国家体改委和四川省委有关领导组织各有关部委、厅局和部门先后三次召开会议,帮助重庆市研究贯彻落实试点的具体方案和措施。重庆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全力推进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第一,进行“利改税”和工资奖励制度改革。重庆市综合改革涉及问题很多,首先是着重搞好“利改税”和工资奖励制度的改革。以税代利从1981年开始在重庆市80多个企业中试行,1983年起在全市全面推开。企业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一部分按国家核定的留利水平留给企业,一部分以调节税的形式上缴国家。调节税的交税额,基数部分按核定的税率征收,增长利润部分按定比减半征收,一定3年不变。对技术改造任务大、企业留利水平又很低的少数企业,在核定留利比例时给予适当照顾。盈利的国营小型工业企业(当时划分小型工业企业很难找到一个科学的标准。根据重庆市的实际情况,确定暂按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下和年利润在50万元以下来划分;有些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上,但年利润在50万元以下,也暂按小型工业企业征税。),一律按重庆市拟定的“新八级”超额累进税征收所得税,并征收一定比例的固定资金占用费。在企业与职工关系上,关键是改革工资奖励制度,实现按劳分配,克服平均主义。改革的方向是实行以企业经营好坏和个人贡献大小为转移的浮动工资制和职务工资制。

  第二,探索军工生产和民用生产相结合的新路子。重庆市是中国常规兵器工业的主要基地之一。全市固定资产原值,军工企业占17%;机床行业,军工企业占31%(其中大型机床占42%、精密机床占38%);工程技术人员,军工企业占23%。[10]在探索军民结合上,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所有军工企业,都要积极而有远见地确定民品生产的方向,上一些技术先进、对开发西南经济和发展全国经济有重要意义的产品。二是民品生产任务由中央部委和重庆市共同协商,提出规划,纳入中央部委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计划,由中央部委下达,原材料、资金等由中央部委负责,能源和地方材料,由重庆市组织供应。三是按专业化和协作的原则组织民品生产。协作配套要以经济合理为原则,尽可能就地就近组织。经济联合体要“荣誉共享,利益均沾”。四是军工企业的铸锻、热处理、电镀、模具制造等工艺设施,计量、计算和测试手段,要实行开放,参加重庆市组织的工艺协作,开展有偿的社会化服务。五是军工企业要积极承担地方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任务和国防科技向民用转移的任务。六是在重庆市建立兵器工业部的派出机构——四川兵器工业管理局和船舶工业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重庆船舶工业公司,实行部和市双重领导。

  第三,进行老企业技术改造。重庆市老企业的技术改造,突出的问题是筹集资金,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条措施:一是动员企业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机动财力和还款能力。二是从1983年起,企业折旧率提高0.5个百分点,1984年再提高1个百分点。三是上缴中央的30%的折旧基金,由重庆市提出改造项目,上报中央有关部门,返还时给以照顾。四是适当增加银行贷款额度,在当时每年15000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000万元~7000万元。中短期设备贷款偿还期限,由当时的3~5年改为最长不超过7年,或从计划投产之日起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实行差别利率,对重点改造项目和经济效益好、有发展前途的项目给以优惠。“利改税”后,贷款在税前归还,少数自有资金少而急需改造的企业,应给予照顾。五是企业的折旧基金和其他用于改造的资金,可通过银行信托方式,按行业调剂使用,在统一规划下对所属企业轮流进行改造。保证资金所有权不变,并按银行存款利率实行有偿使用。六是贷款改造项目由银行聘请专家进行论证,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还款期限长短,由银行决定并承担责任。七是积极引进国外的设备、技术,银行在外汇贷款上给以支持和优惠。

  第四,改革外贸体制,打通长江通道,发挥重庆内河外贸港口作用。根据中央批示精神,重庆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从1983年广州春季交易会起,重庆市作为口岸,单独组织代表团参加广交会,直接开展对外贸易。二是在总的外贸体制还不能大改的前提下,重庆市被赋予相当于省的外贸权力,从1983年起外贸计划单列,重庆市各外贸分公司直接与国家经贸部各总公司挂钩,原则上可以自营出口二三类商品。三是对外运输,先与武汉外运公司实行联运和联营,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再自组船队,开辟重庆市到港澳及其他地区的班轮。从1983年2月起,恢复重庆市到上海和沿海各港的直达船队,并尽量从上海港等地承运到西南的外贸进口物资。四是健全海关、银行、商品检验、动植物和卫生检疫等配套机构,积极培训外贸业务人员。五是重庆港务局与长江航运管理局分离,实行独立经营,平等的为所有经营船舶运输的企业服务。领导体制以交通部为主,与重庆市实行双重领导。

  第五,以城市为中心合理组织商品流通,进一步搞活经济。商业流通体制按商业部提出的改革方案实行。省属商业、供销二级站下放重庆与市公司合并,同时打破固定行政供应区域、固定供应对象、固定倒扣作价的限制,实行跨地区、跨批发环节的经营和内部协商作价;除商业部规定的少数商品外,各级批发和零售企业都可向任何一个一级站、二级站和工厂直接进货。同时广泛组织各种形式的工商联营、商商联营、农商联营。物资供应实行以重庆市为主的供应体制。除市属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下放的企业事业)由重庆市供应外,由中央各部实行物资直供的市属企业事业单位,从1984年起改由重庆市统一组织供应;中央各部在渝企业事业单位所需物资,从1984年起采取划转指标的办法,由重庆市就近就地组织供应,专用物资仍由中央各部供应。供应方法,大宗物资逐步定点、定量直达供应;中转物资,在市内原则上分配指标到局,实物供应到厂,尽可能做到物资部门和企业两级设库;零星物资设网点就近就地供应。同时设立物资交易中心,进行市场调节。

  (二)试点的成效

  改革试点之初,中共重庆市委曾明确提出了衡量改革成效的五条标准:企业的活力是否增强;经济发展是否持续稳定;城市的中心作用是否加强;地方的经济实力和对国家的贡献是否增大;人民生活是否得到改善。按照上述五条标准来衡量,重庆综合改革试点的成效是显著的。具体来说:

  第一,企业活力大大增强。在初步理顺国家同企业关系的基础上,企业领导体制、用工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普遍得到深入;指令性计划的大幅度减少,银行、财政、税务等经济杠杆和法制手段的综合运用,使绝大多数工商企业开始接受市场导向;技术改造步伐加快,新产品大批涌现,企业留利大幅度增加,都标志着企业活力的增强。据统计,市属工业企业人均留利额由1983年的402元,增加到1986年的620元,三年增长54.2%。[11]

  第二,经济步入持续稳定发展的轨道。1950~1978年的29年间,重庆市工农业总产值的平均增长速度为6.5%,但在改革以来的9年(1979~1987年)间重庆市工农业总产值平均增长率约为11%,大大高于前29年的6.5%。改革后的9年,重庆市基本建设投资额平均每年达14.4亿元,其中综合改革试点的5年(1983~1987年)中平均每年投资达20亿元。在改革后的9年中,城市建设投资5.7亿元,是前29年投资总额的2.3倍。此外,当时还有包括珞璜电厂和江北机场在内的总投资35亿元的35项重点工程也正在加紧施工。[11]

  第三,重庆市的中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综合改革试点的5年间,重庆市与全国28个省市建立了横向经济联系,组织参加了“五省区六方经济协调会”、四川省内“五市五地横向经济联席会”、“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大城市横向经济联系会”,初步形成了重庆城乡联合一点,毗邻地区一面,五省区六方一片,长江沿岸城市一线,沿海地带一环的五个层次横向经济联系战略格局。重庆市与外地签订了各种经济技术协作项目3546项,吸引外地投资3.6亿元,拆进拆出资金50亿元。重庆市还同世界近10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济贸易和友好协作关系。1983~1987年间,共签订了利用外资合同83项,金额达1.45亿美元。1987年外贸创汇达2.23亿美元,比1983年增长6.8倍,受到国家经贸部的通电表扬。[11]

  第四,地方经济实力有所增强,对国家的贡献有所增大。1987年,重庆市国民生产总值达131亿元,为1978年46.7亿元的2.8倍。国民收入达111亿元,为1978年40.6亿元的2.7倍。重庆市的财力显著增加,对国家的贡献也越来越大。1987年全市财政收入达到19亿元,比1978年增长80%,9年累计收入123.1亿元。综合改革试点的5年间,重庆累计上缴国家财政47.07亿元。[11]

  第五,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改善。1986年重庆城市居民生活费收入达910元,比1979年的267元增长2.4倍,平均每年增长19.1%,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生活费收入平均每年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0年212元上升到1987年的478元,平均每年增长15.6%。1987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33亿元,比1978年的2.3亿元增长13.3倍。[11]

  重庆市的改革多次受到中央领导的表扬。1984年3月,国务院主要领导人视察重庆市时说:“重庆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是成功的,经济效益是好的。”[11]11月,国务院副总理李鹏视察重庆市时说:“重庆市的工作很有成绩,三中全会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出现了新的气象,工农业生产有了发展,人民生活有了改善,总结出了不少好的经验,多次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好评。”[12]1987年12月,国务院副总理万里视察重庆市时也肯定:“重庆总的变化很大,特别是这些年取得了很大成绩。你们的改革设想都是按照十三大精神搞的。你们这些设想是具体的,很好的,我赞成。”[11]

    1. 通过试验制定政策:中国独具特色的经验
    2. 只有彻底清算 才有永久和平——“重庆大轰炸”的影响和研究意义
    3. 朱佳木:重庆实践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 重庆2000万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5. 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6. 重庆在全国率先大规模建设公租房构建“双轨制”
    7. 重庆户籍改革政策出台前后
    8. 重庆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千万农民转户进城
    9. 重庆大风、冰雹、暴雨灾害致近90万人受灾
    10. 转型中国的重庆突破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20023317号-2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