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的目的、方向、重点和难点
(一)改革的目的
《意见》提出,综合试点的目的是:通过改革,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合理组织重庆市的经济,挖掘经济潜力,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重庆市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作用,为四川省、为西南、为全国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做出更大的贡献,为制订和完善全国的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探索经验。为此,重庆市的改革必须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现有企业的作用为出发点,避免追求本市的“大而全”、“小而全”;必须以为省、为国家多做贡献,多提供积累为出发点,防止片面追求本市的经济效益;必须努力发展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开辟同别市、别地、别省的经济联系,绝不可把经济中心看成是个大行政区,重走按行政区划、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老路。
(二)改革的基本方向
第一,改革城乡分割、条块分割、领导多头的管理体制,实行以大中城市为中心的、城乡结合、条块结合的经济管理体制。第二,在不改变省辖市的行政关系的条件下,给重庆市以相当于省的经济管理权力,由重庆市直接承担完成国家计划和上缴财政任务的责任。第三,在全国统一计划下,国家对重庆市实行计划单列,由重庆市负责计划的综合平衡,按照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积极发挥各种经济杠杆的作用。第四,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统筹安排全民、集体、合营和个体经济,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第五,按照专业化协作的原则和经济合理的要求,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第六,打破地区、部门、城乡的分割状态,在重庆市建立商业、物资中心,按经济合理流向组织商品流通,做到货畅其流。第七,全面实行“利改税”的体制,改善国家与企业的关系,进一步健全经济责任制,改革工资奖励制度,克服统收统支、“吃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弊病。第八,按照党政企合理分工的原则和以大中城市为中心管理经济的要求,改革行政管理机构。
(三)改革的重点
第一,改进计划体制。一是国家对重庆市实行计划单列。重庆市的主要计划,由国家计委和中央各部单列计划直接下达到重庆市和四川省。有关计划方面的全国性会议,重庆市作为一个计划单位参加。二是重庆市在保证完成国家和四川省下达的计划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全市的生产、建设、流通和分配。国家和四川省分别管的主要物资和商品,在统一计划安排下,实行就地平衡、差额调拨、品种调剂、超产分成。三是改变计划编制程序。除国家和四川省必须控制的少数指标外,其他的计划指标,重庆市可按上年预计和五年计划的分年数字,提前安排下年计划。
第二,改革企业管理体制。一是中央各部在渝的企业,除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骨干企业外,全部下放市管;省属在渝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全部下放市管。二是在确保完成军工生产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军工企业的民品生产以市为主,会同国防工业有关部委进行规划,并纳入国家计划。三是为了做好重庆市交通运输的统筹协调工作,由重庆长江航运分局、铁路分局、民航等部门与重庆市的有关部门一起,组成重庆市运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规划港口、码头、车站、货场、仓库的建设和统筹协调,搞好运力与运量之间的衔接平衡。
第三,改革流通体制。一是省在渝的商业和供销二级站,下放与市公司合并,统一收购和调拨商品,积极开辟新的商品销售市场。二是按照合理流向就地就近组织物资供应。市属企业由市统一供应,对重庆市周围地区的县和中央、省属企业所需的计划分配物资,通过划转指标,由市供应。重庆市按照经济区域和物资的合理流向建立物资供应网络。大宗物资,尽可能组织企业之间的直达供应和长期定点供应。零星物资,由物资部门设点就地供应。三是实行国家对重庆市的外贸计划单列,重庆市各外贸公司与国家经济贸易部各总公司直接挂钩,盈亏由各总公司统一核算。国家给四川省的有关外贸方面的管理权,下放给重庆市,由重庆市直接对外谈判、报价、成交、签约、结汇。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开辟重庆市到港澳等地的直达航线。
第四,改革财政税收金融体制。一是加快“利改税”的步伐。二是从1983年开始,四川省对重庆市的财政体制实行定额上缴,增收分成。从1984年起采取划分税种的办法,划分中央、省、市的财政收入,实行新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三是对在渝所有企业(包括军工)均按销售(营业)收入征收一定比例的城市建设税,相应取消城市建设费和各种摊派费用。四是对重庆市的各个银行,赋予相当于省分行的职权。
第五,改革劳动工资体制。一是改革劳动制度,推行合同工、临时工、固定工等多种用工形式。企业吸收职工,一律实行公开招收、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办法。二是建立社会劳动保险制度,首先在合同工、新办集体企业和个体劳动者中试行。三是进行现行工资奖励制度改革试点。
第六,适当扩大重庆市的行政区范围。除重庆市现有的四个县外,1983年4月1日,经四川省委、省政府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永川地区8个县与重庆市合并,组成以重庆为中心的城乡结合、工农结合的经济区,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
(四)改革的难点
第一,综合改革试点是在没有全面规划的情况下进行的。经济体制是一个纵横交错、很复杂的有机体,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改就要有一个总体规划和总体设计蓝图,才能使综合改革真正做到配套成龙,协调同步,而当时是一缺远见,二缺全面规划,常常是就事论事,走一步瞧一步。
第二,综合改革试点是在全国全省原有体制基本未动的情况下进行的。试点前几年进行的改革还是局部性的,整个体制还没有改。试点时现实的经济活动既不能离开“条条”,又不能离开“块块”,而改革又要突破条块分割的束缚,难度当然可想而知。
第三,国家财力有限,不可能对重庆市有过多的照顾,而重庆市又是大而穷。国家当时的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不在四川省和重庆市,国家重点技术改造的资金主要也是投放在东南沿海一带地区。
总之,重庆的综合改革试点不可能是一帆风顺。正如廖伯康(时任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在1983年6月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讨论会发言中所讲:“重庆的改革势在必行,又实在难行,实在难行也还是要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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