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实践中深化农业组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必由之路的认识,解决了农业组织化的方向、阶段、形式、制度等重大问题。
1943年毛泽东提出了组织起来是必由之路的论断:“我们有了人民群众的这四种合作社,和部队机关学校集体劳动的合作社,我们就可以把群众的力量组织成为一支劳动大军。这是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抗战胜利的必由之路。”这是基于小农经济的困境、如何走出困境的实践探索和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正确把握前提下的科学论断,解决了如何根据小农经济的状况选择什么样的路径引导农民通向现代化的问题。
1990年,邓小平提出了农业“两个飞跃”的论断,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农业组织起来的思想,指明了农业组织化的发展方向,也指明了农业组织化“两个飞跃”的发展阶段,解决了如何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选择什么样的战略阶段推进组织化的问题。
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了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存在“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问题,这为多种类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重新开了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深化了多种类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共同发展及规模经营形式多样化的认识,解决了如何适应国情及农情选择什么样的模式推进组织化的问题。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所规定的以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为内核的原则和体现这些原则的组织制度,较好地体现了农民合作经济的理念和价值取向,构建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解决了如何尊重农民意愿选择什么样的制度推进组织化的问题。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经济史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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