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与意义,有利于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省经济结构的调整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不久前结束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作为2010年全省经济工作的突出重点之一,并务求取得明显进展。因此,正确理解“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与意义,有利于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省经济结构的调整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城镇化建设 所谓新型城镇化,是指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新型城镇化的“新”就是要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我们的城镇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所。城镇化的核心是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而不是建高楼、建广场。农村人口转移不出来,不仅农业的规模效益出不来,扩大内需也无法实现。 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是不断提升城镇化建设的质量内涵 与传统提法比较,新型城镇化更强调内在质量的全面提升,也就是要推动城镇化由偏重数量规模增加向注重质量内涵提升转变。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粗放式用地、用能,现在必须从思想上明确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之路的重要性;过去我们主要依靠中心城市带动,现在更应该强调城市群、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配合发展的必然性。而解决区域间城镇化水平差距过大的问题是加速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重中之重。一方面,湖南省各市州由于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经济基础等差异较大,以致城镇化发展极不平衡。另一方面,我省县域城镇化率普遍偏低,县乡小城镇发展滞后是影响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因素。所以,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就是要认真落实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加速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市体系。加快推进长株潭和“3十5”城市群建设,抓好规划修编和实施,加强交通网络和产业体系建设,增强城市功能,提高辐射能力。加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注重发展壮大省际边界地区中心城市。着力抓好县城和中心镇扩容提质,充分发挥小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新型城镇化的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与协调 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有利于我省破解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也就是要由偏重经济发展向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要由原来城镇化过分依赖工业化,改变为同时结合农业现代化、现代服务业等的多力支撑体系。加速新型城镇化,必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城镇户籍限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真正融入城镇。要研究进城农民原有耕地和宅基地补偿政策,使他们有相应的启动资金能在城镇立足和发展。对目前大多数进城务工农民来说,要切实改善他们的就业、居住、就医等基本生活条件,并解决好其子女就学问题。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和进城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制度。 新型城镇化的特征是统筹和规划城乡一体化 新型城镇化的特色就是要由偏重城市发展向注重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变。也就是说要由原来的“重城轻乡”、“城乡分治”,转变为城乡一体化发展;并且从改革角度讲,要由原来的重单项突破,改变为大力推进户籍、保障、就业等综合配套体制改革。要鼓励城市支持农村发展。积极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组织建设“六个一体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升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水平。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城乡一体化不是降低城市的生活标准,也不是消灭乡村,而是通过新农村建设,让农村居民在生活方式、居住环境上享受与城市居民均等的待遇。
(作者系湖南大学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