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兵员征集方式上,征兵时间更为合理,征兵地点更为多样,役龄青年报名参军更为方便
现行的征兵时间集中于每年冬季ll月份进行。这种征兵方式虽然便于组织,但也带来诸多问题。一是不利于从高考落榜生、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征集兵员。每年的高考录取工作在9月前结束,而高考落榜者不可能在家中坐等,或选择复读或选择就业;大学毕业生在7月份离校,也不可能在家中等待四五个月不参加求职。实施冬季征兵必然会失去这部分兵源。二是不利于部队战斗力的持续发展和良好战备水平的保持。在每年的年终,部队一次性地安排部分老兵退伍,同时接人大批新兵,势必导致战斗力水平的大幅波动。基于以上考虑,征兵时间应有所调整,可以由冬季征兵改为秋季征兵,并将每年集中一次征兵改为分期多次征兵,以化解现有征兵时间所带来的矛盾。目前实行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征兵制度,应征青年必须回到原籍应征。而许多兵源大省同时也是劳动力输出大省,以内地某县为例,全县80万人中就有35万人外出务工、经商,全县有外出经历的应征青年高达62%。在这种人口流动频繁的情况下,适龄青年返回原籍参加征兵体检,需要额外负担交通费、误工费等,有的甚至因此找理由逃避兵役。为解决这一矛盾,有的地方政府只好承担报名参军人员的相关费用,从而大大增加了财政压力。因此,兵役制度应采取更为灵活的征兵方式,可以允许外出务工的适龄青年直接到工作所在地的人武部参加体检、政审,对他们将实行原籍和务工所在地两地政审;原籍人民武装部定兵后,及时在网上发布定兵名单和发放应征青年入伍通知书,被批准入伍的务工青年即可在当地参军,避免来回奔波带来的困扰。
(五)在兵员的权利和义务上,随着国防义务税的开征,兵役义务的分担更为均衡,军人及其家属的待遇更为优厚
目前,兵役制度在兵役义务的分担上,还不能做到完全公平合理。首先,按照军队编制员额和兵员更替的需要,每年参军服役的青年只有几十万人,占每年新增18周岁男青年人数近2%,让不足2%的人承担所有人的义务,可能导致服役者与未服役者之间的不公平。其次,由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支出有限,对义务兵发放的优待金和退役后的经济补助往往难以兑现,形成地区之间优待政策的反差,可能导致不同地区服役者之间的不公平。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适龄青年征收一定数额的国防义务税,将会成为均衡兵役义务的一项有效手段。国防义务税可以通过缴纳税金的形式进行支付。也可以采取服预备役、参加民兵训练或者提供无偿社会公共服务等形式代替。中央政府可通过国防义务税的收入对应征青年及其家庭给予标准统一的优待和经济补偿。这样,既可以帮助地方政府减轻财政压力,加强对现役军人及其家属优待政策的落实,又可以在全体公民问合理分担兵役义务,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提高全体公民的国防意识。
(六)在兵员征集手段上,网络技术广泛应用,征兵成本大幅下降,征兵效率不断提高
目前,为了完成每年的征兵工作,政府和军队都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政府在县(市)一级设置人武部,在乡(镇)一级也设置人武部。每年征兵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还要相应成立征兵领导协调机构,增加了运转成本。部队在征兵期间,正值老兵退伍、干部转业和年终总结,人少事多的矛盾突出,难免对部队的日常工作产生不良影响。随着整个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网络技术手段将在征兵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征兵效率不高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兵役机关的信息系统和公安部门、学校、医院等有关单位的信息网络相联接,可以及时获得役龄青年各方面的信息资料,并通过专门的分析系统对兵员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分析判断,筛选合格新兵,避免因为体检、政审等工作进行重复劳动。同时,可以设立专门的征兵网站,宣传征兵工作的政策法规,由兵役人员提供在线咨询,向应征青年介绍部队的训练、工作和生活情况,实现征兵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网络手段的应用,可以简化招募兵员的程序和办法,提高征兵工作效率,保证兵员的质量。
20世纪的战争实践证明,兵役制度对战争的胜负具有关键的保障作用。兵役制度的建设在人民军队制度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必须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信息化建设不断调整改革。新中国60年,兵役制度在成功地保障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顺利进行的过程积累了宝贵经验。新世纪新阶段,还要继续深化兵役制度的改革,按照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兵役制度,为人民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提供坚实的兵员保障。
(作者:肖季文,南京政治学院军队政治理论教育二系主任;朱鹏,南京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