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决议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今后一切死刑案件,都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人民日报》1 9 5 7 0 7 1 6 第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