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并实施《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主要领域和重点任务。根据方案要求,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编制完成了地方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并已全面进入组织落实阶段,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已逐步纳入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提上了地方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海洋、气象、环保等领域的相关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
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性文件。发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2007年发布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了节能减排的具体目标、重点领域及政策措施,对“十一五”时期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建立并完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地方各行业广泛参与的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2007年,中国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国务院总理任组长,相关20个部门的部长为成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并于2008年设置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相继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职能机构和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开展本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2010年,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框架内设立协调联络办公室,加强了部门间协调配合;调整充实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提高了应对气候变化决策的科学性。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一些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也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等工作支持机构,一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立了气候变化研究机构。
(三)加强统计核算能力建设
完善能源等相关统计制度。印发《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进一步完善能耗核算制度,新建了10项能源统计制度,基本涵盖了全社会各领域能源消费。各地方完善能源统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成立了能源统计机构,重点用能单位也加强了能源统计和计量工作。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工作。制定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技术指南,推进了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继2004年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缔约方大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后,组织编制中国2005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建立中国温室气体清单数据库,发布《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启动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开展一系列培训活动。
(四)增强科技和政策研究支撑能力
加强基础研究。组织编制第一次、第二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开展气候变化与环境质量关系、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控制、气候变化与水循环机理、气候变化与林业响应对策等研究。建立未来气候变化趋势数据集,发布亚洲地区气候变化预估数据集。组建了若干个海—气相互作用与气候变化专门实验室,开展了大量基础研究工作。
推进气候友好技术研发。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中开展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重点行业工业节能技术与装备开发、建筑节能关键技术与材料开发、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发和低碳经济产业发展模式及关键技术集成应用等节能技术研发,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和重大成果。推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开展温室气体提高石油采收率的资源化利用及地下埋存、咸水层封存能力评价及安全性、新型高效吸附材料的制备筛选等研发工作。在“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中部署气候变化影响与适应的关键技术研究、典型脆弱区域气候变化适应技术示范等项目专题,在碳排放监测方面组织开展嗅碳卫星研究。通过“863”计划和支撑计划,设立了主要农林生态系统固碳减排技术研究与示范、林业生态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业重大气候灾害监测预警与调控技术研究等项目。实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技术评估与应用研究》。2010年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分别达到288个和91个。
加强气候变化战略和政策研究。围绕“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重点任务,研究应对气候变化的长远战略,开展中国低碳发展战略、全国适应气候变化总体战略、碳排放交易机制、国内外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等研究。启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总投入经费约1.1亿人民币,开展中国绿色发展的重大战略及技术问题等相关研究。
(五)加强教育培训
将气候变化内容逐步纳入国家教育体系。中、高等院校加强环境和气候变化教育,陆续建立环境和气候变化相关专业,加强气候变化教育科研基地建设,为培养气候变化领域专业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对领导干部气候变化知识的培训。通过举办集体学习、讲座、报告会等形式,有效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气候变化意识和科学管理水平。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举办了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管理培训班、应对气候变化省级决策者能力建设培训班、地方政府官员清洁发展机制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培训研讨班、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能力建设培训班等。地方政府也积极开展了气候变化相关培训。
四、全社会参与
中国积极宣传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低碳发展意识,注重发挥民间组织、媒体等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渠道和手段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一)政府积极引导
从2008年开始,每年编写出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年度报告,全面介绍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政策与进展。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普及节能减排与气候变化知识。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海洋日、世界无车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日,积极开展气候变化科普宣传。北京、天津、贵阳等一些地方政府通过举办气候变化、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大型国际研讨会、论坛和展览等活动,加强与世界各国在低碳发展方面的经验交流,增强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低碳的意识。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低碳的宣传教育。
(二)民间组织积极行动
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开展低碳国土实验区创建活动,中华环保联合会和中国旅游协会在48家旅游景区开展首批全国低碳旅游试验区试点,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与全国总工会组织开展全国重点大型耗能钢铁生产设备节能降耗对标竞赛活动。中国节能协会等举办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发展媒体高层论坛。中国煤炭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在行业节能规划、节能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民间公益组织也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
(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中国媒体不断加大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低碳宣传报道力度。编写并出版了一系列气候变化与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普宣传画册,制作了《面对气候变化》、《变暖的地球》、《关注气候变化》、《环球同此凉热》等影视片,及时跟踪报道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热点新闻,积极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行动和进展,倡导低碳生活理念,增进社会各界对气候变化的了解和认识,展示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
(四)公众广泛参与
中国公众以实际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广泛参与自备购物袋、双面使用纸张、控制空调温度、不使用一次性筷子、购买节能产品、低碳出行、低碳饮食、低碳居住等节能低碳活动,从日常生活衣、食、住、行、用等细微之处,实践低碳生活消费方式。各地公众积极参与“地球一小时”倡议,在每年3月最后一个星期六晚熄灯一小时,共同表达保护全球气候的意愿。开展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等活动,在机关、学校、社区、军营、企业、公园和广场等宣讲环保理念,倡导低碳生活,践行绿色消费。在全国一些大中城市,低碳生活成为时尚,人们开始追求简约、低碳的生活方式。上海、重庆、天津等城市开展“酷中国——全民低碳行动”,进行家庭碳排放调查和分析。哈尔滨等城市开展了节能减排社区行动,动员社区内的家庭、学校、商服、机关参与节能减排。中国各地的大、中、小学积极宣传低碳生活、保护环境,一些高校提出建设“绿色大学”等目标,得到广泛响应。
五、参与国际谈判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建设性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加强与各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多层次磋商和对话,努力推动各方就气候变化问题凝聚共识,为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制度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参加联合国进程下的国际谈判
中国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双轨谈判机制,坚持缔约方主导、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和协商一致的规则,积极发挥联合国框架下的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建设性参与谈判,加强与各方沟通交流,促进各方凝聚共识。
2007年,中国积极建设性参加了印尼巴厘岛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会议,为巴厘路线图的形成作出了实质性贡献。中国在此次大会上提出的三项建议,包括最晚于2009年底谈判确定发达国家2012年后的减排指标、切实将《公约》和《议定书》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的规定落到实处等,得到了与会各方的认可,并最终被采纳到该路线图中。
2009年,中国积极参加哥本哈根会议谈判,为打破谈判僵局、推动各方形成共识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中国政府公布《落实巴厘路线图——中国政府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立场》,提出了中国关于哥本哈根会议的原则、目标,就进一步加强《公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以及发达国家在《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进一步量化减排指标等方面阐明了立场。在出席领导人会议时,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呼吁各方凝聚共识、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会议期间,温家宝总理与各国领导人展开密集磋商,推动形成了《哥本哈根协议》,为推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进程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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