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3月19日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通过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修正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