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4月4日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一致赞同和拥护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与李鹏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报告。
会议指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胜利完成了第六个五年计划和第七个五年计划,全面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使我国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各项事业有较大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这一切为实现90年代的发展目标打下了比较坚实的基础,也为我们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克服困难、继续前进增添了更大的信心和力量。
会议认为,根据中共中央建议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是民主化、科学化决策的产物,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充分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它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行动纲领,必须坚决全面贯彻落实。90年代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的兴衰成败、对于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是非常关键的时期,圆满完成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将使我国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会议认为,李鹏总理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所强调的基本指导方针,即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方针;坚定不移地执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方针,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这些基本指导方针。
会议认为,当前整个世界正处在新旧格局交替的时期,国际形势变得更加动荡不定。我们一定要更加努力把自己的事情办好。要坚持把经济建设放在中心地位,大力发展教育科技和国防建设事业,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要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振奋民族精神,搞好廉政建设,反对各种不正之风,保证我们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今年是实施第二步战略目标的第一年,我们一定要把工作做好,全面完成1991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会议号召,各级政协委员要继续积极参政议政,为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会议要求,各级政协组织要在同级中共党委领导下,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积极工作,开拓前进;要切实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进一步密切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爱国人士和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加强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胜利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宏伟任务,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努力奋斗!(新华社4月4日电)
(《人民日报》19910405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