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叔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陈叔通)主席、各位委员:
我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提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工作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于一九四九年九月举行了第一届全体会议,执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同时,选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几年来,我们国家胜利地进行了改革土地制度、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分子、恢复国民经济、“三反”“五反”和思想改造等伟大的斗争,全国人民的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大大提高,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愈益巩固。在这一系列的伟大胜利的基础上,实行了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代替过去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及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过渡形式。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伟大的划时代的宪法,成为“标志着我国人民从一九四九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在此期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领导下,曾在上述各方面的人民事业中进行了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在简要报告如下。
一、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保卫祖国安全,保卫世界和平。当美帝国主义在朝鲜发动了侵略战争,打到我国边境,并侵占了我国领土台湾的时候,本会根据广大人民的要求与各民主党派协商,于一九五○年十一月四日发布了“各民主党派联合宣言”,发起了伟大的抗美援朝运动。此后,本会复多次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联合发出号召,如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日六周年的宣言、对于美帝国主义进行细菌战的抗议、反对联合国大会关于朝鲜问题非法决议的声明等,以推动抗美援朝运动的开展;同时,经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各省、市协商委员会,动员各方面参加抗美援朝的各种活动,并会同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组织了三次赴朝慰问的工作。在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和第四次会议上,曾先后通过决议,号召全国人民继续加强抗美援朝斗争。全国人民以各种实际行动响应了上述各项号召,热烈地参加了抗美援朝的斗争。抗美援朝运动的广泛深入的开展,激发了全国人民的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的精神,粉碎了遗留在一部分人们中的亲美、崇美、恐美的思想,加强了全国人民的团结,大大地巩固和发展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当朝鲜停战和印度支那恢复和平已经胜利实现,美帝国主义不甘失败,继续侵占我国领土台湾,并与蒋介石卖国集团加紧勾结,企图扩大对我国的武装干涉和战争威胁,继续制造国际紧张局势的时候,本会针对此种形势,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协商,于一九五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发布了为解放台湾联合宣言,表达了全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的坚定不移的意志。为了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国际合作,本会曾先后通过了号召全国人民展开保卫世界和平签名运动的办法、支持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的要求的决议和支持世界人民和平大会各项要求的决议。这些号召也都得到全国人民的热烈响应,仅在缔结和平公约宣言上签名者即达三亿四千四百万人以上。为了发展和巩固世界和平的强大基础——中苏两国人民的伟大友谊,本会曾在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三十五周年的时候,经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各省、市协商委员会,动员和组织了各界人士参加中苏友好协会发动的“中苏友好月”的各项工作,并进行学习苏联的活动。为了表示对保卫祖国安全和世界和平的人民解放军的深切关怀,本会曾会同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组织了慰问人民解放军的工作。
二、协助政府动员人民进行各种革命运动及建设事业。关于土地改革运动,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曾对中国共产党中央提出的土地改革法草案讨论通过,建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施行;在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施行后,曾会同有关机关组织了大批人士到各地参加或参观土地改革。关于镇压反革命运动,本会曾参加了惩治反革命条例的协商、讨论,并经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省、市协商委员会,协助政府发动各阶层人民参加镇压反革命的斗争。关于“三反”“五反”运动,本会在运动开展起来之初,即指示各省、市协商委员会通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大力协助这一运动;随后又依据周恩来副主席的报告,决定号召全国社会人士特别是工商界人士参加这一斗争;同时,协助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从其内部展开运动。关于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基本任务及社会主义改造和国家资本主义的问题,本会曾就周恩来副主席的报告进行了讨论,交换了意见,并推动了各界人士学习和宣传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关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制定宪法,本会曾就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定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建议交换了意见,经一致同意后向中央人民政府提出了建议;当中国共产党中央提出了宪法草案的初稿后,本会曾会同宪法起草委员会组织了各方面人士进行讨论,在讨论中曾提供了不少的意见;宪法草案公布后,又曾通知各省、市协商委员会积极参加宣传和讨论。此外,对其他一些重要法令和措施,如婚姻法、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等,也都进行了协商、讨论,并协助政府推行。经过上述这些工作,一方面,使政府既能在决定政策法令时集中广泛的意见,又能在推行政策法令时得到多方面的协助和各界人民的支持;另一方面,提高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觉悟水平,推动了各方面的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运动。
三、推动和组织各界人士的思想改造运动。关于这一工作,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的。(1)推动和组织各界人士进行学习。几年来本会曾推动和组织了对共同纲领、苏共第十九次代表大会的主要文件、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及其他的理论、政策和时事政治的学习。最近又推动和组织了对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文件的学习。这些学习都获得了相当的效果。(2)推动和组织各界人士参加实际斗争,如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运动及其他人民政治活动和国家建设工作。许多人都在参加实际斗争中受到比较深刻、切实的教育和锻炼。在各界人士进行学习和参加实际斗争中,采用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为使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够正确进行,我们并曾提倡在学习和研究问题中采取自由辩论、适当分析的方法,收到良好的效果。许多人们从几年来的亲身体验中更加领会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确如毛主席所指示的是“人民国家内全体革命人民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并逐渐学会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宝贵的武器。各界人士经过几年来的思想改造运动,大多数人分清了敌我界限,提高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思想,加强了对工人阶级领导的信任,增进了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和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觉悟,其中正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自己的人也日益增多。这就使得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更加巩固,并且向着更高的水平前进。
四、工作会议和各组在常务委员会和秘书长领导下进行了许多日常活动,主要有(1)举行属于各种政策时事问题的座谈会、报告会。这对于及时地了解、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及时地宣传各种政策时事问题,都起了相当的作用。(2)协助政府对有关的政策法案征集意见行进和研究,如在宪法起草过程中曾征集有关宪法的意见,经研究后提供有关方面参考。(3)协助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民主人士处理某些共同性的活动和问题,如协助举办各民主党派总部及北京市分部和全国工商联的机关干部业余政治学校,收效良好。
五、代行本会地方委员会职权的各省、市协商委员会几年来的工作一般都有进展,在协助政府、联系人民、推动各界人士参加实际斗争和学习等工作上,都在不同程度上起了作用,获得成绩。本会曾召开了全国省、市协商委员会秘书长会议,并通过了几个关于省、市协商委员会的工作和组织的文件,以后又曾派人赴地方视察,召集几个省、市的协商委员会的负责人举行汇报会议和通知若干地区的协商委员会送来专题报告,并根据上述材料提出了关于省、市协商机关工作的总结。这对省、市协商委员会工作的进展均有帮助。
几年来,我们的工作是有成绩的,但还有缺点。主要缺点是:了解、反映各方面人民意见和宣传各种政策时事问题的活动不够经常和宽广,协助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民主人士商讨处理共同性的活动和问题不够主动,对省、市协商委员会的指导和帮助也是不够的。
以上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几项主要工作的简要报告。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的筹备工作,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依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原则,依据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经过和有关方面慎重协商,一致议定了不必举行第二届全体会议,而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其他单位提出人选,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确定,直接组成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并适当扩大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的名额,以利于广泛团结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商定了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名额及人选;草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草案另有说明。
各位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及其全国委员会已经光荣地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任务。我们之所以能够完成自己的任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一切爱国民主人士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坚固团结和共同奋斗。由于这样,我们才能够在全国人民的极其光荣伟大的共同事业中尽到自己的责任。
宪法序言中指出:“今后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刘少奇委员长在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它曾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种职权今后当然不再需要由它行使,但是它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将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继续发挥它的作用。”由此可见,作为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将继续担负着光荣的历史任务。
依据我们国家的总任务,今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任务将是:在继续加强工人阶级领导和巩固工农联盟的基础上,经过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单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团结努力,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我国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为粉碎一切企图破坏我们国家的内外敌人而斗争,为保卫世界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斗争。
依据以往经验和新的情况,我们建议,今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了完成自己的任务,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强自己的工作:
第一,经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及其他有关机关和人员,多方面地联系人民,经常地了解各方面人民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就有关国家政治生活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重要事项进行协商讨论,以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并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人民的意见和依情况需要提供建议;同时,对国家的政策、法令进行宣传,协助推行,并进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各种活动。
第二,经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及其他有关机关和人员,推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全体成员进行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思想改造,动员和帮助他们加强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教育,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事业,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不断地提高觉悟水平。
第三,动员全国人民努力完成解放台湾、消灭蒋介石卖国集团的神圣任务,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保卫祖国安全。
第四,推动全国人民加强保卫世界和平、巩固和发展对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及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友谊、促进国际合作的活动。
第五,关于各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地方组织的工作,主要需由当地领导方面加以支持和帮助;同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国委员会及省、市组织,对其下级组织应及时给予指示,经常交流经验,进行必要检查,以加强指导。
第六,协助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民主人士商讨处理共同性的活动和问题并交流经验。
各位委员,现在,我们国家已经有了一个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伟大的宪法,从而使全国人民的团结奋斗有了更为坚固明确的政治基础和前进目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即将讨论和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就是根据宪法的精神制定的。我们相信,今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必能按照宪法所规定的道路,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的领导下,在我们国家总任务的旗帜下,加强团结,继续前进,圆满地完成自己的历史任务。
(《人民日报》19541222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