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叔通
主席、各位委员:
我代表常务委员会向本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工作报告,请予以审查。
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闭幕以后,到现在已经一年了。在这期间,常务委员会主要地进行了以下的工作:
(一)
常务委员会在1956年3月5日第十八次会议上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汉语拼音方案(草案)”进行了协商,并且组织分组座谈,约请了本会在京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文化部、教育部、高等教育部、科学院等单位的负责人员参加。此外,本会又通知各省、自治区和重要城市的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组织讨论。
常务委员会在1956年3月14、15日第十九次会议上就处理日本战争罪犯、蒋介石集团战争罪犯和俘虏的问题进行了协商。本会和各民主党派还派代表旁听了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对日本战争罪犯的审理。
常务委员会在1956年4月27日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讨论了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关于全国工商业者家属和女工商业者代表会议情况”的报告。
常务委员会在1956年5月10日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讨论了华侨事务委员会关于“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中的侨务工作”的报告。
常务委员会在1956年6月11日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进行了协商。
常务委员会在1956年7月11日第二十六次和7月12日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就“关于宽大处理和安置城市残余反革命分子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协商。会后,又邀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员举行多次座谈。
常务委员会在1956年9月7日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讨论了史良委员访问捷克斯洛伐克的报告;钱端升委员访问加拿大的报告和刘王立明委员关于参加世界基督教妇女节制会第二十届代表大会的情况的报告。
常务委员会委员在1956年9月20日列席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周恩来总理关于苏伊士运河问题的报告,并对支援埃及反抗侵略问题进行了讨论。
常务委员会在1956年9月30日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讨论了王芸生委员访问日本的报告。
常务委员会委员在1956年11月5日列席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听取了周恩来总理的外交报告,并就中缅边界问题进行了协商。
常务委员会在1956年12月26日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就“1957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草案)”进行了协商。
常务委员会在1957年2月17日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月23日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就增补本会委员的问题进行了协商,决定了补缺委员九人,增加特邀委员六十七人。
常务委员会在1957年2月19日第三十五次扩大的会议上听取和分组讨论了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访问越南、柬埔寨、印度、缅甸、巴基斯坦、苏联、波兰、匈牙利、阿富汗、尼泊尔、锡兰等十一国家的口头报告。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务院组成人员和其他各方面的负责人员。
(二)
1956年11月12日是我国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诞辰九十周年。常务委员会在第三十次会议上决定在北京和全国各省、自治区和重要城市举行纪念;同时成立了孙中山先生诞辰九十周年纪念筹备委员会,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筹备工作,出版了孙中山选集,制发纪念章,举办孙中山革命事迹展览会,发表纪念文章和摄制纪念影片等。11月11日在北京举行了纪念大会,参加者共一千六百余人,其中有来自三十一个国家的外宾一百六十余人,国外华侨和港澳同胞四十余人;组织了中央谒陵代表团赴南京参谒中山陵;在北京组织了各界代表人士参谒碧云寺孙中山纪念堂。
(三)
为了增强对国外华侨和国内各兄弟民族之间的联系,在1956年五一节和国庆节,本会曾经招待了来北京观礼的兄弟民族、华侨和港澳同胞共计三千一百余人。
(四)
在这一时期内,本会的国际活动也增加了。常务委员会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苏加诺和缅甸联邦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主席吴努来我国访问的期间,曾经先后举行欢迎会,邀请他们发表演说。
常务委员会在1956年内共接待了越南、日本、印度、锡兰、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叙利亚、民主德国、波兰、匈牙利、英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丹麦、挪威、芬兰、加拿大、墨西哥、阿根廷、巴西、智利、秘鲁、澳大利亚、苏丹等二十五个国家来华访问的外宾二百九十八人,同他们分别举行座谈会三十次。通过这些活动,外宾们对于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策和活动,特别对于各民主党派的实际情况有了更多的了解,同时,我们也进一步加强了团结国际友人的工作。
(五)
常务委员会在1956年5月5日和11月16日举行的第二十二次和第三十一次会议,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合举行,决定了1956年夏季和冬季的视察工作。1956年夏季视察工作中委员们所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凡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方面的,都转交中央和地方的各有关主管机关研究处理;属于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工作方面的,已经由本会分别作了研究和处理。1956年冬季视察完毕后,本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同组织了十四个专门问题小组,对于视察中所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且已将十四个小组在座谈会中反映出来的材料摘要编印专册,供这次会议讨论问题时的参考。
(六)
为了适应全国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对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的要求,常务委员会在1956年3月27日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组织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进行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的决定”;并且成立了学习委员会,协助常务委员会指导各地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关于学习的工作。一年来各省、自治区和大中城市的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对学习工作普遍进行了规划,分别举办了学习座谈会、学习讲座、业余政治学校、短期政治学校、工商业者短期讲习班等,吸收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学习,形成了学习热潮。本会又于去年10月发出了“对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学习中有关教学方针的几点说明”,指导各地正确执行教学方针和改进教学方法。
常务委员会并决定了创办社会主义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于1956年10月开学。第一期学员一百六十一人。学习的课程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和时事政策。教学成绩是良好的。此外本会举办的学习座谈会和业余政治学校一年来都照常进行,都有成绩。
末了,我将向大会提出由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本会学习委员会“关于工商业者短期讲习班工作的总结报告”,作为本报告的附件。
(七)
本会原设有八个工作组,常务委员会在1956年3月27日第二十次会议上又决定增设医药卫生、民族、妇女三个工作组。一年来,各工作组共举行了座谈会六十八次,报告会十次,还组织了参观、访问等活动。各组研究和座谈的内容,主要有裁军和禁止原子武器的问题,中近东局势和埃及问题,我国过渡时期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矛盾性质的问题,关于音乐、戏剧、美术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关于教学质量、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方面的问题,关于归国华侨知识分子方面的问题,各地宗教界的情况和问题,农村医疗卫生的问题,女留学生及留学生家属回国后的情况等。各组举行的报告会,主要有中印文化交流,我国在国际方面的科学活动,访问亚非五国的情况以及关于苏联盲人工作和生活福利的情况等。各组会议上提出的一些问题和意见,本会都先后送交各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在本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之后,常务委员会成立了知识分子问题研究和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工作问题研究两个临时工作组。对于1955年冬季视察中和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所提出的有关这两方面的问题和意见,认真进行了研究,并分别作了处理。
(八)
在这时期内,全国各地又增设了三百三十二个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连以前设立的,共有六百九十个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这一年来,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工作一般都较前加强,有的地方还比较活跃,但是有些地方,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工作还有不被重视的情况,也有不少地方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工作不够充实,日常活动不多,某些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干部、房屋、经费都还缺乏。这些都是亟应加以改进的。
为了密切本会与地方委员会的联系,加强对它们工作的指导,常务委员会在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决定设立“地方工作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常务委员会处理有关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工作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供改进工作的意见,推广与交流工作经验。
(九)
常务委员会在1956年12月26日第三十二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改进本会会刊编辑工作的决定”,改组了会刊编辑委员会。根据这一决定,本会会刊的任务是报道本会和地方委员会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活动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反映统一战线各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开展自由争论,以有助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巩固和扩大。
各位委员,上面就是本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这一年来,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是比较充实了。这是同去年比较有系统地检查工作分不开的,是同各工作部门的努力分不开的,但是我们不能满足既有的成绩,今后应根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继续努力,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扩大民主生活,并且在国际方面,根据保卫世界和平的方针,加强中国人民同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友谊。
(《人民日报》19570306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