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斗,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国民经济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改革开放继续深化,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在此基础上,财政发展改革深入推进,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国财政收入103740.01亿元,比2010年(下同)增长24.8%。加上预算安排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105240.01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08929.67亿元,增长21.2%。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2亿元和地方财政结转下年支出1918.34亿元,支出总量为113740.01亿元。全国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差额8500亿元。
其中:中央财政收入51306.15亿元,完成预算的111.9%,增长20.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52806.15亿元。中央财政支出56414.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增长16.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6514.19亿元,增长3.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9899.96亿元,增长23.4%。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2亿元,支出总量为59306.15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6500亿元,比预算减少500亿元。2011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72044.51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额77708.35亿元以内。
图1:2011年中央财政平衡关系。 新华社发
地方本级收入52433.86亿元,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9899.9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总量92333.82亿元,增长26.6%。地方财政支出92415.48亿元,增长25.1%,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918.34亿元,支出总量为94333.8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差额2000亿元。
图2:2011年地方财政平衡关系。 新华社发
1.中央预算主要收支项目执行情况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及超收使用情况
财政收入总体情况较好,是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企业效益较好、物价上涨、税收征管水平提高以及将原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等因素的综合反映。中央财政收入超过预算5446亿元,主要是年初收入预算安排是根据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预期指标测算的,执行中大部分经济指标超过预期,相应带动税收收入超过预算。具体看:外贸进口增长24.9%,超过年初预期较多,进口环节税收比预算超收2729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1%,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4%,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6%,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9.1%,均高于年初预期,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比预算超收1143亿元;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25.4%,好于年初预期,企业所得税比预算超收1642亿元。(出口退税比预算增加1200亿元,相应冲减财政收入。)
主要收入项目。国内增值税18277.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国内消费税6935.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3560.26亿元,完成预算的120.9%;关税2559.1亿元,完成预算的117.9%;企业所得税10021.81亿元,完成预算的119.6%;个人所得税3633.06亿元,完成预算的116.4%;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9204.74亿元,完成预算的115%;非税收入2676.95亿元,完成预算的128.7%。
超收收入使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在中央财政超收的5446亿元中,用于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944亿元,增加教育支出300亿元,增加科学技术支出76亿元,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60亿元,增加公路建设、对部分困难群众和公益性行业油价补贴支出621亿元,增加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支出207亿元;用于削减中央财政赤字500亿元;用于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38亿元,留待下年度经预算安排使用。2011年中央财政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国务院已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投入,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教育支出324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增长27.5%。其中,中央本级支出999.0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249.55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支出101.3亿元。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出859.1亿元,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年生均基准定额提高100元,全国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122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资助,2600万名学生得到营养膳食补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支出186.81亿元。免除2900万名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支持1167万名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支出77亿元。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免除39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支出133.98亿元。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支出311.19亿元,约1867万名学生受益。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支出1090.54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2034.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增长17.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942.14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91.92亿元。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出435亿元。支持“973计划”等基础研究,支出294.8亿元。加强应用技术研究,支出997.7亿元。全面启动重大科研装备自主研制工作,提高我国科研装备研发水平。加强地方科技基础条件建设,改善科研工作环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5.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1.1%,增长31.6%。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88.7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27.16亿元。支持44751家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进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强化重点文物、大遗址、红色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高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医疗卫生支出1747.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增长17.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71.3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676.46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补助766.55亿元。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将城乡居民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352.2亿元。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支出149.99亿元。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支出114.83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5.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6.8%,增长23.9%。其中,中央本级支出502.48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4213.29亿元。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到60%以上地区,对60周岁及以上居民发放养老金,补助196亿元。对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8600多万名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补助311亿元。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达到1500多元,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妥善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补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46.9亿元。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月人均251元和117元提高到278元和135元,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增加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补助,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补助797.4亿元。落实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待遇,适时调整抚恤补助标准,支出236.88亿元。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支出86.4亿元。支持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相关工作,妥善安置职工。扩大鼓励创业的财税政策扶持范围,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增加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支出413.84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1720.63亿元,完成预算的133.1%,增长52.8%。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28.8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391.81亿元。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1432.57亿元,加上通过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280亿元,共支出1712.57亿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4785.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增长23.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16.57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4368.69亿元。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98.78亿元,推进125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支持1100个县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提前完成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治理1239条中小河流。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稳定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支出1351.3亿元。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推动现代农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支出163亿元。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428.7万亩,支出230.12亿元。在主要牧区省份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支出136亿元。构建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补助314.1亿元。建成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4万个,有序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试点,支出183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1623.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增长12.5%。其中,中央本级支出74.1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548.84亿元。强化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可形成2200多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加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力度,推广节能电机500多万千瓦、高效节能空调1600多万台、节能灯1.6亿只,淘汰1.5亿吨水泥、3122万吨炼铁、1925万吨焦炭的落后产能;实施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重大减排工程,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2万公里,在17个省份约1万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支出节能减排资金944亿元。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支出474.56亿元。推进新型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强化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支出139.43亿元。
交通运输支出3298.59亿元,完成预算的115.1%,增长26.9%。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31.11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967.48亿元。强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改扩建国省道完成2万公里,改善内河航道里程1091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9万公里,支出2199.21亿元。对城市公交等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贴,支出641.48亿元。支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补助地方260亿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26.96亿元,完成预算的111%。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64.1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62.84亿元。加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29.75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实施重大产业创新发展等工程,对高端装备研发给予补贴,支出35亿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出102.96亿元。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890.62亿元,完成预算的78.8%,下降2.4%,与预算有差异主要是据实结算的储备粮食利息费用少于预计。其中,中央本级支出540.08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50.54亿元。全额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并解决粮食风险基金缺口,落实粮食直补政策,支出320.33亿元。稳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实施油菜籽、大豆等临时收储政策,增加石油、有色金属等重要物资储备,支出450.23亿元。
国防支出5835.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2.6%。其中,中央本级支出5829.6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6.35亿元。支持改善官兵生活待遇,加强军队信息化建设,更新装备及配套设施,提高军队抢险救灾应急能力。
公共安全支出1695.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4.8%,增长14.9%。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037.01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658.46亿元。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增强基层政法部门的服务能力。
需要说明的是,因据实结算的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等支出减少,2011年中央财政支出结余254亿元,转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9899.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增长23.4%。其中:税收返还5078.38亿元,增长1.7%;一般性转移支付18299.93亿元,增长38.3%;专项转移支付16521.65亿元,增长17.1%。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7486.81亿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1065.01亿元,基本养老金和低保等转移支付2750.98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779.81亿元,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184.71亿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135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581亿元。
2.地方预算主要收支项目执行情况
主要收入项目。国内增值税5989.25亿元,增长15.3%;营业税13504.05亿元,增长22.7%;企业所得税6738.54亿元,增长33.5%;个人所得税2421.03亿元,增长25.2%;城市维护建设税2608.09亿元,增长50.2%;契税2763.61亿元,增长12.1%;非税收入11342.75亿元,增长43.4%。
主要支出项目。教育支出15117.06亿元,增长27.8%;科学技术支出1864.23亿元,增长17.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01.58亿元,增长22.2%;医疗卫生支出6296.17亿元,增长3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41.41亿元,增长22.6%;住房保障支出3493.67亿元,增长75.5%;农林水事务支出9473.49亿元,增长22.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641.01亿元,增长27.8%;交通运输支出7141.26亿元,增长78.6%。以上各项支出,包括地方用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
汇总各项支出,2011年全国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38108亿元,增长30.3%;用在农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合计35629亿元。全国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合计29342亿元,增长21.2%。其中:支持农业生产支出10393亿元,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支出1439亿元,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16240亿元,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1270亿元。需要说明的是,民生和“三农”支出不是单独的预算科目,为了便于审议,将与民生和“三农”相关的支出项目综合反映出来,因而存在一些交叉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