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据悉此报告是对2010年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两会工作报告的细化和扩充。今后,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将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各界通报一年来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最高法院将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年度报告》编撰及发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全文如下:
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
前言
党的十七大以来,人民法院工作进入了科学发展的新时期。新时期的人民法院工作,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方面,是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和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并取得辉煌成就的一个缩影。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极不平凡、令人振奋的辉煌成就。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沉着应对,迅速扭转经济增速下滑趋势,在全球率先实现经济回升向好,极大地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2009年是最高人民法院建院60周年。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贯彻“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人民法院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人民法院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党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国法院系统近30万工作人员努力工作的结果。为了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今年开始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
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上)
2009年,各级法院立足本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3318件,审结11749件,同比分别上升26.20%和52.09%;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1378875件,审执结10544736件,标的额16707.0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26%、7.17%和16.42%。自2005年以来案件量年均递增5.95%,2009年案件量比1978年增长了19.87倍。
在2009年审结的各类案件中,民事案件占61.01%;刑事案件占8.25%;行政案件占1.47%;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占1.19%;国家赔偿案件占0.01%;执行案件占23.20%;减刑假释案件占4.87%。其中,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当事人起诉、申请执行的案件共9267523件,占结案总数的87.89%;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和抗诉案件763950件,占7.24%;办理刑罚执行机关提起的减刑、假释案件513263件,占4.87%。
各级法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09年审结的各类一审案件中,当事人服判而直接生效的占89.05%,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提出上诉和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占10.95%;在全部生效案件中,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占1.85%,经再审改判的占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