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关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关于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批准1998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1999年中央预算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
五、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
六、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草案)》
七、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十、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