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1999年计划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中央对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速度、质量和效益的统一,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要扎实工作,狠抓落实。要把扩大内需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措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调动各方面增加投资的积极性,千方百计开拓城乡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要统筹规划,讲求效益,量力而行,确保工程质量。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推进和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抓好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持农村稳定这两个关系全局的问题。继续坚持对国有企业实行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的方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搞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力争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适应市场需求,调整和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城乡集体经济,鼓励与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保持金融对经济增长必要的支持力度,切实降低不良资产比重。抓紧落实鼓励出口的各项政策,坚持以质取胜,力争出口有新的增长。严格控制外债总规模,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大力整顿经济秩序,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行为。要把关心群众疾苦、帮助困难职工摆脱困境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积极推动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为圆满完成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