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1999年9月22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999年9月19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89人,中央候补委员147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认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完成十五大确定的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宏伟任务,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大力促进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机制转换、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必须加以解决。这次全会集中研究国有企业的问题是适时和必要的。
全会高度评价国有企业在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重要作用。一致认为,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各族人民不懈奋斗,使我国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即将进入小康社会、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目标大步迈进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中华民族发展进程中一次伟大的历史性跨越。国有企业和工人阶级为此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面对世纪之交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要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必须不失时机地整体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全会确定了从现在起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全会强调,完成这一历史任务,首先要尽最大努力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三年目标。要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平衡发展的客观进程,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老工业基地,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为国有企业跨世纪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全会指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国有经济要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企业由国家控股。继续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培育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要重视发挥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扶持科技型企业,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对老工业基地、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企业改组,国家要加大支持力度。
全会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市场着力转换经营机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必须切实加强企业管理,重视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管理企业,狠抓薄弱环节,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全会认为,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和减轻企业社会负担,要同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新机制、加强科学管理结合起来。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家财力,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步骤地分类加以解决,帮助企业增资减债,促进债务和资产重组。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稳步推进。继续做好减员增效、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广开就业门路,引导职工转变择业观念,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全会指出,适应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趋势和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必须加快国有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要以市场为导向,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提高效益和扩大出口,加强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在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国有企业要占据重要地位,掌握核心技术,发挥先导作用。
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投入。要形成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继续搞好宏观调控和相关的配套改革,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扩大对外开放,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发展各类市场,维护经济秩序,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全会强调,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规范和完善对经营管理者培养、选拔、管理、考核、监督的办法,营造经营管理者和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地站在改革的前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各行各业国有企业的实际出发,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迎难而上,开拓前进。
全会决定增补胡锦涛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郭伯雄、徐才厚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许运鸿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许运鸿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开除其党籍。鉴于许运鸿的有些问题涉嫌触犯刑律,由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
全会对十五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积极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勇敢战胜前进道路上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风险,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社会政治稳定,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全会强调,在新世纪到来之际,我们党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善于把做好当前工作同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很好地结合起来,越是形势复杂、任务繁重,越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全会号召,全党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同心同德,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