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1月25~29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决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到本世纪末确保粮食总产量达到5000亿公斤,农村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