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国三十七周年前夕,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公布了。这是一个指导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它的公布,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什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精神文明建设被提到议事日程以后,全党和全国人民都在思考和探索的问题。几年来,在理论上,我们对建设精神文明的认识不断丰富、不断深化;在实践上,也不断地有所创造。当然,这毕竟是一个新的课题,全党上下、党内党外,都还不太熟悉,都还在探索之中。既然是探索,不可能对所有的问题都看得那么清楚,这是很自然的。六中全会通过的这个决议,总结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实践经验,集中了全党的智慧,也吸收了许多党外同志的意见,极有针对性地回答了很多同志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一个很好的马克思主义的文件。
现在,摆在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面前第一位的任务,就是认真学习,认真思考,弄清楚《决议》的基本观点,力求准确地、全面地加以理解。过去,学习中央文件,时间并不少,有许多单位学得很好,但也确有一些单位和一些同志学得不那么好,主要是不求甚解,不联系思想,不联系工作实际,没有什么触动。这就走了过场。这一次的学习,一定要认真对待,认真思考,不要文件还没有学好,就匆匆忙忙地发号召,作指示。党政机关不要这么搞,宣传单位也不要这么搞。凡是这么搞的,无非是做些表面文章,于事无益,反而有害。只有通过认真学习和思考,领会了《决议》的基本观点、精神实质和主要要求,并且对实际情况有了真切的了解,才能理论联系实际,作出正确的工作部署,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中华民族曾经有过在世界上居于领先地位的灿烂的古代文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各族人民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沿着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的道路,沿着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引的方向勇敢地、不懈地探索前进,一定能够在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无愧于先人、无愧于时代的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