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稳步推进。
1.行政区划调整取得新进展。
加强行政区划创新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启动了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开展了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适应城镇化、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要求,调整了部分大中城市行政区划,进一步优化了中小城市格局,解决地方行政区划格局的突出问题。经国务院批准,审核报批了9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减少了3个市辖区和3个县,新设立了1个市辖区、3个县级市,设市城市数量增加到657个。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省级行政区划单位34个(其中直辖市4个,省23个,自治区5个,特别行政区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333个(其中地级市283个,地区17个,自治州30个,盟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856个(其中市辖区853个,县级市370个,县1461个,自治县117个,旗49个,自治旗3个,特区2个,林区1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40906个(其中区公所2个,镇19410个,乡13475,民族乡1096个,街道6923个)。
图17 乡镇、街道变化情况

表17 乡镇、街道变化情况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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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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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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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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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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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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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乡(个)
|
18640
|
18064
|
17534
|
15951
|
15306
|
15120
|
15067
|
14848
|
14571
|
镇(个)
|
20600
|
20226
|
19892
|
19522
|
19369
|
19249
|
19234
|
19322
|
19410
|
街道(个)
|
5516
|
5751
|
5829
|
6152
|
6355
|
6434
|
6524
|
6686
|
6923
|
2.界线管理进一步加强。
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工作,逐步健全界线管理机制。建立了全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将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范围。完成14条省界共14468公里界线、423颗界桩的联检任务。妥善处置有关边界纠纷。完成京津线等10条省界详图集编制工作,启动了津冀线等18条省界详图集编制工作。
3.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进一步拓展。
全国80%设市城市启动完成了地名规划编制工作,部分县城也开展了地名规划的编制工作。我国西部地区县城、中部地区县城和建制镇,东部地区县乡镇基本完成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一些省份探索开展了村庄地名标志和农村居民门牌设置工作,在全国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地名标志体系。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了地名数据库并开始进行国家地名数据库数据汇总,已建成省级地名数据库30个、地级数据库260个、县级数据库1985个。全国各地地名信息化服务蓬勃开展,共开通地名网站630多个,地名问路电话服务热线260多条,设置地名触摸屏2500多台。首次公布了第一批月球地名标准译名。确定了我国在南极地区中国科考区域第一批359个地名。启动实施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
二、社会组织和自治组织健康发展
2010年,作为社会服务提供平台和提供者的各类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发展迅速,成效显著。
(一)社会组织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面完成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启动实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支持股票捐赠的优惠政策,规范了国有企业捐资设立非公募基金会的审批程序。探索实施了涉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定,开展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试点。研究提出了促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加快推进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加大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工作力度,加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促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新途径。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4.6万个,比上年增长3.5%;这些社会组织业务范围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工商服务、农村及农业发展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618.2万人,比上年增长13.5%;形成固定资产1864.1亿元,比上年增长81.0%;各类费用支出1195.2亿元,比上年9.2%;社会组织增加值为531.1亿元[1],比上年增长7.7%,占第三产业(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0.31%。接收社会捐赠417.0亿元。全年共执法检查社会组织2370起,其中取缔非法社会组织51起,行政处罚2319起,其中警告143起,限期(责令)停止活动116起,撤销登记2060起。
全国共有社会团体24.5万个,比上年增长2.5%。按照社团活动地域范围划分,全国性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810个,省级及省内跨地(市)域的24149个,地级社团64169个,县级社团155128个。按照社团服务的主要领域划分,工商服务业类23467个,科技研究类19494个,教育类12603个,卫生类11303个,社会服务类32752个,文化类20926个,体育类12842个,生态环境类6961个,法律类3121个,宗教类4384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47719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16893个,国际及其他涉外组织类427个,其他32364个。全年共执法检查社会团体950起,其中取缔非法社会团体12起,行政处罚938起,其中警告102起,限期(责令)停止活动96起,撤销登记740起。
全国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19.8万个,比上年增长4.2%。其中:工商服务业类2013个,科技研究类10196个,教育类98043个,卫生类25191个,社会服务类29465个,文化类8114个,体育类7062个,生态环境类1070个,法律类776个,宗教类156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1730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2218个,国际及其他涉外组织类37个,其他12104个。从地域分布来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数量超过最高的省份为山东省,为29155个,其他超过1万个的省份有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和四川省,比去年多1个辽宁省。全年共执法检查民办非企业1412起,其中取缔非法民办非企业38起,行政处罚1374起,其中警告40起,限期(责令)停止活动15起,撤销登记1319起。
全国共有基金会2200个,比上年增加357个,增长19.4%,其中:公募基金会1101个,非公募基金会1088个,境外基金代表机构11个。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154个。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203.9亿元。全年共执法检查基金会8起,其中取缔非法基金会1起,行政处罚7起,其中警告1起,限期(责令)停止活动5起,撤销登记1起。
图18 社会组织

表18 社会组织
指标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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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社会团体(万个)
|
13.3
|
14.2
|
15.3
|
17.1
|
19.2
|
21.2
|
23
|
23.9
|
24.5
|
民办非企业单位(万个)
|
11.1
|
12.4
|
13.5
|
14.8
|
16.1
|
17.4
|
18.2
|
19
|
19.8
|
基金会(个)
|
|
954
|
892
|
975
|
1144
|
1340
|
1597
|
1843
|
2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