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社会事务服务进一步提升
(一)婚姻登记服务进一步规范。
推进婚姻登记服务的规范化,全国共有704个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解决了编制、工作经费和办公场所问题,婚姻登记规范化达标单位累计1500多个,达标率57%。2009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1212.2万对,比上年增加113.9万对,增长10.4%。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1207.5万对,比上年增加114.3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4.7万对,比上年减少0.4万对;粗结婚率为9.1‰,比上年上升0.8个千分点。2009年20-24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7.0%,25-29岁占34.1%,30-34岁占10.7%,35-39岁占6.0%,40岁以上占12.2%。与上年年龄结构情况相比,40岁以上结婚登记的比例增长最快,增长了1.9个百分点,而20-24岁结婚登记的比例下降了0.9个百分点,体现了我国晚婚晚育政策深入人心。从结婚人口区域分布来看,结婚登记超过50万对的省份有河北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和四川省,与上年完全一致。
2009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46.8万对,比上年增加19.9万对,增长8.8%,粗离婚率为1.85‰, 比上年增加0.14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180.2万对,比上年增长12.0%,法院办理离婚66.6万对,比上年增长1.1%。从近五年情况看,离婚人数逐年上升,平均增幅为7.65%,说明我国已婚男女收入及个性越来越独立,自我意识越来越强。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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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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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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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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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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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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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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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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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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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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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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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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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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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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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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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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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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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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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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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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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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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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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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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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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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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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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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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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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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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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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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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殡葬管理进一步加强。
先后出台了《民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公墓有关问题的通知》、《民政部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8个政策性文件,加大了殡葬管理政策的指导力度,对于指导各地完善发展规划、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等起到了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公墓清理整顿工作,初步遏制了公墓违规建设的势头,从严整治了各类违法经营行为,有效规范了公墓的建设管理。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殡藏服务单位3896个,比上年增加142个,其中殡仪馆1729个,比上年增加37个;殡葬管理单位901个,比上年减少48个;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1266个,比上年增加57个。殡仪服务单位职工共有7.4万人,其中殡仪馆职工4.5万人。火化炉5123台,比上年增加334台;火化遗体454.2万具,比上年减少0.8万具,火化率48.2%,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单位: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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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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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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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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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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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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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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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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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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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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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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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遗体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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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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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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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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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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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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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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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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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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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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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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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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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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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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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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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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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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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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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
|
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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