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一系列价值观念及其践行体系,是一种信仰。信仰的观念结构及其与信仰实践的密切联系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有被社会成员力行实践才能发展为真正的民族信仰。社会主义丧心价值只有被国民“知行合一”地笃信和践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共同理想及为之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历史作用。多样化的信仰选择并不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信仰。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信仰;知行合一;践行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l005-8273(2009)06-0013-0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针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构建起来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或价值观念体系,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的表述,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1]学界也大多认同、接受了把这几个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作如此功能定位的共识: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其主题,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其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其基础。[2]显然,这里既有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方法,也有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相结合的思想产物,表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和中华民族的忠实代表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中华文化方面的自觉性和主旋律的明晰性。它深深地植根予中华民族悠久而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之中,并体现了中华民族在当代和未来较长一段时间的根本利益,因此,它作为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足以上升为整个中华民族的信仰。这为我们在全新的时代条件下重塑中华民族信仰提供了深刻而丰富的思想文化资源。但是。从核心价值体系到民族信仰,不单单是全民族和每个社会成员对核心价值体系的一个思想接受和心理认同的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在大多数社会成员的个体行为和社会实践之中。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只有被信仰,才不至于形同虚设。”[3]为什么会如此呢?下面对此做一简单阐述。
一、作为一系列价值观念及其践行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种信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由一系列价值观念及其所要求的行为规范和实践目标所构成的。也就是说,表面上看,它只是一套观念体系,与人的行为和实践无关。但是,我们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鼓舞斗志、凝聚力量,并作为全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显然,它不能只是单纯的观念,而是一套实践和力行的行为规范体系——世界观、方法论以及社会实践的价值理念。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是一种信仰。曾经激励了多少民族脊梁为国家昌盛、民族复兴无私奉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曾经凝聚了全体华夏儿女、炎黄子孙的智慧和力量:中华民族的传统精神和时代精神谱写了一曲曲爱国主义的壮美诗篇,创造了一个个人间奇迹;社会主义荣辱观承传中华优秀美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匡正时弊,弘扬正气,引导社会向前进步。所有这一切都体现着明晰而坚定的信仰的力量。
信仰,是一个美好的词语,同时鉴于其复杂性也争议颇多。综观学界论述,笔者以为,信仰,就是人确信某种思想或理论,仰慕、崇敬它所彰显的价值目标或偶像(人格典范或榜样等)并使自己“心向往之”、“身趋向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其实践功能也符合信仰的这一内涵。从某种意义上说,可做信仰对象的,理当是一种高于现实因而具有理想性的价值。在世俗的道德价值上,信仰的对象、内容应该是至上至善的(当然是相对于具体的时代而言的),而不应该是人之言行或人伦之底线,底线不能信仰,只能信守,守住底线使之不被突破。显然。作为底线的价值观念,也要确信才能守住,而守住底线本身也是需要将这个底线价值观付诸实践的。由确信而信守一直到崇仰,就是系列价值观念在道德、政治和人格内涵上的递升过程。这里的“信”不只是在思想上、理性上或逻辑上理解并接受了这些价值观念所包含或所揭示的知识或道理,更根本的是要将这种理解通过以这种观念所指向的价值目标为目的的实践活动的形式表现、体现或实现出来。这就要求履行信仰中的价值承诺,践行信仰所蕴含的价值规范(言行规范等);履信践行是信仰的实践形态,更是其核心和本质的形态,不能使信仰者付诸实践的价值观念不是信仰;反之,即使一些价值观念不成体系,但它可以直接为信奉者所接受、认同、虔信和践行,它也是信仰或者说已经提升为信仰。具体地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要被国人所信奉并实践。它就是信仰,否则它就还只是一种观念。因此,信仰是一系列价值观念及其践行体系,而不是单纯的价值观念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是如此,是一种真正的信仰。而知行合一的人是有信仰的人,反之,有信仰的人也一定是知行合一的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于中华国民亦是如此,是“一个融理性和信仰为一体的‘知行合一’体系”。[4]也只有知行合一,只有真正信仰。才能真正发挥对中华民族复兴和繁荣昌盛的积极作用。
二、信仰的观念结构及其与信仰实践的密切关系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有被社会成员力行实践才能发展成为中华民族的国民信仰
从信仰的观念结构看。这里有一系列关系:情感——信心——信条——信念——信仰(崇仰)——理想,这几个范畴体现了信仰体系及其变化发展的几个环节。其中。情感是信仰的心理起点,也是完成信仰之一系列知行合一环节一以贯之的行为动力:信心是最基本和最具体的。针对具体事情而产生的克服困难取得成功的行为动力;信条较信心更为抽象,上升为一种理性,是外在的、不稳定的,并且容易被教条化(类似各种格言警句或宗教体系中的教义);信念是针对更多事情的多种信条的逻辑延伸,构成了一种更为内在、更为广泛、更为持久的行为动力,是理性、情感和意志的统一。也是信仰的意志基础;信仰(崇仰)是更为博大精深的价值追求体系,是信念在一个人的行为习惯中沉淀下来的诚服、敬仰、向往甚至崇拜的价值目标体系,是理性、情感、意志和崇拜的统一。比信念更为持久并具有传承性,它是理想的基础(在狭义的信仰含义上也可称为“崇仰”);理想则是在信念、崇仰的基础上有意识地设计出来的远大的目标体系,是实现信仰的既具体又抽象但极为崇高的价值目标体系。信仰(崇仰)以信念为基础,信仰本身也是一种信念,是一切信念中最重要、最根本的居于统摄、支配地位的最高信念。科学的信仰是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有着现实基础和规律依据以及符合人们切身愿望和根本利益的价值体系。理想,是人们超越现实、超越自我、追求未来远大价值目标的高度自觉的自我意识。是经过预测而设计的、人们为之奋斗的最完美的远大价值目标体系。理想体现了主体对真、善、美的自觉追求,对未来美好目标的追求。理想立足于现实。又是对现实的超越。理想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分。科学的理想是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客观规律与主体长远利益的统一。理想以信念、信仰为基础,信念、信仰决定理想。有什么样的信念、信仰,就有什么样的理想,信念、信仰决定理想的内容与方向。但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先确立一个哪怕是模糊的理想,而后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逐步确立信仰、信念、信条乃至具体的信心,有了做具体事情的信心,逐渐积累、坚持不懈,并逐渐使理想在愈益现实的层面上清晰起来,信念和信仰的形成与坚定乃至理想的实现就水到渠成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信仰的观念结构及其递进升华过程,不能与人的实践活动相脱离,信仰作为一种观念及其实践体系的形成、发展和完善,每一步都是人的力行信仰实践的结果。因此,信仰的观念结构,实际上也展现了信仰的实践基础,信仰只有被实践才能逐渐巩固和完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种基于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特点和现实国情的科学的信仰体系,它包含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信念、共产主义理想和信仰(崇仰),包含着中华民族精神,既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也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因此,也只有在中华民族绝大多数成员的力行实践中才能得以形成、巩固、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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