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补”体制模式:最初的探索
(十八)新中国成立后,在探索建立新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始终避免强制性的体制移植和输入,坚持“本土化”体制模式的探索和创新:既不照搬苏联模式,也不简单复制西方标准化的市场经济模式。这一特点,在长期主持全国财经工作的陈云身上表现得尤为鲜明。江泽民曾赞赏陈云“为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提出过许多重要观点和主张”(江泽民:《在〈陈云文选〉(1—3卷)、〈陈云〉画册出版发行暨纪念陈云同志诞辰9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陈云和他的事业——陈云生平与思想研讨会论文集》(上),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3页。)。
(十九)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整个社会经济处在“从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轨道上,移到了进步的、新民主主义的、独立自主的轨道上来”的“历史性的转变”,也是“根本性质的改组”过程中(《陈云文集》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76页。),如何使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形态协调健康发展,是新经济体制承担的重要任务。特别是公私关系的处理,以及通过恰当方式将私营经济的产销活动纳入国家有序轨道,是新经济体制确立过程中应解决的首要问题。对此,陈云提出了重要的理论原则。他认为:“必须使五种经济发挥各自的力量,又必须不是抵触而是服从国家制定的全国公私主要经济部门的总计划。” (《陈云文集》第2卷,第287页。)为营造这样一种状态,国家必须充分肯定私营经济在“增加生产”、“帮助商品流通”、“解决失业问题”等方面“对人民有好处”(《陈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2页。),扶助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的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决定了协调公私关系的实质是“一方面确立国家经济的领导地位,一方面要使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国家经济领导下面各得其所”(《陈云文集》第2卷,第177页。)。但在政策上公营和私营经济不能绝对平等,这是因为它们承担的社会义务不同,也是新民主主义经济要向社会主义经济迈进的历史趋势决定的。
此时,大规模经济建设还没有开始,全面的计划管理体制还没有确立,但陈云在指导思想上是很明确的,计划应是全面的,既计划公营,也计划私营。“只有这样,盲目现象和不利于全局的行为才能逐步克服,公私企业才都能得到合理的利益。”(《陈云文集》第2卷,第317页。)在宏观管理方面,他强调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应遵循集中统一和因地制宜兼顾的原则。
新中国成立初期,经济秩序尚在恢复之中,国家如何管控市场是执政党面临的重要问题。陈云实际上是运用了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计划调节将宏观与微观政策联系起来,促使宏观政策准确落实到产业层面和企业层面;又通过市场活跃了城乡交流,使社会经济整体恢复了生气。同时将财政、金融、物资管理等国家宏观调控杠杆依照经济规律综合利用,节约使用极为紧缺的物资和资金,以有限的银行信贷支持工商业订货和扩大就业,坚决打击投机活动,避免物价上涨和资金浪费,战胜了恶性通货膨胀与严重失业并存的困难,成功实现了西方传统宏观政策无法兼顾的目标;并在新旧社会交替过程中,初步探索和建立了国家计划与财经统一管理机制。
(二十)20世纪50年代中期,是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重要历史时期。由陈云直接领导的统购统销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两项事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高度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的确立有着决定性的意义。
由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转入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后,社会经济生活中明显呈现出社会购买力增长指数超过消费品增长指数的趋势。为在有限的国力下整合国家资源,保证“一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并稳定市场,为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党中央委托陈云考虑缓解人民生活必需品特别是粮食供应不足的办法。抗美援朝时陈云根据国情和国力状况就曾考虑过:“无论战争或和平,都难避免统购统销。” (《陈云文集》第2卷,第184页。)陈云反复比较八种方案的利弊,决心实行统购统销政策。这一政策的实行,能促使经济体制中计划管理功能更加完备,但陈云始终认为,“统购统销只是国家在特定条件下所采取的一项政策措施,既不是社会主义所固有,也不能归结为计划经济所必需”(转引自《钟契夫自选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66页。)。
统购统销政策实施后,统一市场逐步形成,并推进和加速了社会主义改造进程。陈云担任中央对资改造十人小组组长,有步骤地领导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项工作的完成,确立了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奠定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另外,“一五”计划实施过程中,对重点建设实行统一管理和统购统销,对工业、物资、交通等部门的国营企业和部分公私合营企业主要实行直接计划和实物调拨,并对财政、信贷和劳动工资等也实行统收统支、统存统放和统分统配。这些管理措施的实行,都加速了以计划经济体制为中心的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的确立。在中国经济发展落后的情况下,工业化的起步需要由行政力量为主导的体制,进行强有力的社会动员,迅速整合有限的资金、物资和技术力量资源,用于有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较快地克服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调整生产力地区布局,从而比较迅速地形成新的生产力。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相当程度上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新中国向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转变,主要是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完成的。当时在观念上把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乃至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也存在明显的误区和历史局限性。这就决定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产生之初弊端就随之而来。陈云也敏锐地发觉了新确立的经济体制包含的消极因素。国营工商业对工业品无区别地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国营批发商业之间自上而下的派货,以及限制私商采购和贩运等政策,使市场机制受到过分限制,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针对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他初步提出解决思路:在经济运行方面主张,采取适当方式引入市场机制;运用价格手段调节消费品市场供需,搞活市场;以后又主张下放一部分权力给地方,减少企业的指令性计划,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增加地方的机动财力等。在市场结构方面主张,在国家统一市场中保留部分自由市场,特别是在土产收购方面,反对盲目排挤私商,影响城乡交流。在所有制方面主张,城乡一部分个体生产(如城乡居民的家庭副业)和个体商业、服务业(如分散的代销店,“夫妻店”)等应长期保留。后来经济发展的曲折实践,证明了陈云主张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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