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史上有两次最易被人们混淆的党的重要会议:一次是l956年11月10日至l5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简称“八届二中全会”;一次是l958年5月5日至23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简称“八大二次会议”。甚至有的权威学者也将“八大二次会议”误称为“八大二中全会”,或将“八届二中全会”误称为“八大二次会议”等。《中共党史研究》2008年第6期第81页的注释④中的“《毛泽东在八大二次会议上的讲话》(1956年11月15日)”,就属后一种误释。
按这条注释所标的时问,书名号内的会议名称应为“八届二中全会”而不是“八大二次会议”。毛泽东这次讲话按《人民日报》新闻稿概括的内容收进《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时,标题就叫《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的总结发言》;全文收进1977年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5卷)时,标题为《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部分收进《毛泽东文集》(第7卷)时,标题为《艰苦奋斗是我们的政治本色》,但文后的注释也说明:“这是毛泽东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讲话中的一段话”。可见,毛泽东这次讲话的会议的确是中共八届二中全会,而不是该注释中所说的“八大二次会议”。如真是“在八大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则时间就应是l958年5月×日,而不是“l956年11月15日”。所以,笔者觉得这里有必要将这两次容易被混淆的会议作一区分和解释。
“中共八届二中全会”是指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所选出的中央委员会的全体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召开的第二次会议。这一届中央委员会从l956年9月的八届一中全会起至l968年10月的八届十二中全会止,总共开了l2次全体会议,是迄今为止历届中央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最多的一届。
而“八大二次会议”则是按八大党章中关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五年”、“每年召开一次”的规定,而继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召开了八大的第一次会议之后,于l958年5月5日至23日召开的第二次会议,它仍属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范畴。迄今为止,中共党史上也仅有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开了第二次会议,即是中共党史上唯一的一次。后来认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主要是制定大政方针及若干年内的基本政策、奋斗目标等,因此它没有像人民代表大会那样,年年有预算、决算等许多年度性的重大议题需每年开会讨论通过的必要,加上l958年后紧张的“大跃进”及随之而来的严重困难等诸多原因,因此即使是通过了“常任制”的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1958年5月开了第二次会议以后,也再没开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会议了。八大以后的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一直至去年的十七大,也都在开了第一次会议后,就没再开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了,也即以后都没有恢复八大党章中所规定的党代表“常任制”的做法。
从党史上看,历次党章对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都有所规定,其大致情况如下:中共六大及其以前的党章,均规定每年开会一次,对代表也没有任期的规定,实际上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就是一届;中共七大党章规定每三年开会一次;中共八大党章规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开会一次;中共九大以来至今的党章,均规定“每五年举行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但事实上,由于战争年代时局动荡和战争紧张激烈、新中国成立前后战争及革命形势急速发展以及“大跃进”后的严重困难与“文化大革命”时的动乱局面等种种原因,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至中共十一大前,大多未能按党章的规定及时召开。如从1928年的六大到1945年的七大历经了l7年,从七大到l956年的八大历经了11年,从八大到l969年的九大历经了13年。这就造成“八大二次会议”成为建党80多年来独一无二的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第二次会议,也是最易与“八届二中全会”混淆的一次会议。如上所述的}昆淆即是。
对于“常任制”(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代表每届任期五年、每年开会一次),早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时就曾提出过恢复八大有关规定的设想和动议,“但是经过多方面的考虑,最后还是没有作这样的规定”。近年来围绕是否恢复“常任制”的问题,又在进行热烈的讨论和争论,并已在四川雅安、浙江台州、广东惠州等省内地市级党代会中进行过试点。2007年中共十七大党章作了对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的规定。但它与“常任制”不是一回事,它主要是指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仍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而没有规定每年开会一次。
(本文作者:湖南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讲师长沙410006)
1. 《中共党史资料》第3辑,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第193页
2. 《中国共产党党章汇编》,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58页
3.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l982年,第21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