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间共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254件,成为维护西藏和平稳定繁荣发展的“保护神”
公路运输对西藏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西藏80%至90%的物资和进出藏人员,全部都是靠公路运输。当时群众都说:“西藏的形势好不好,就看公路上的车多不多。”所以,为了加强公路路产保护,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是《西藏自治区公路路产保护奖惩办法》。
“维护路产安全,保证物资供应只是一个方面,西藏地处反分裂斗争的前沿阵地,在西藏的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中,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的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重要决定决议,发挥了重要作用。”
热地一一向记者道来:
针对1987年9月27日拉萨开始出现的大规模骚乱闹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1月23日作出了《关于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活动的决定》;
针对1987年至1989年拉萨不断出现最后演变为打、砸、抢、烧、杀的骚乱闹事的示威游行,1990年5月15日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针对1995年5月14日,达赖违背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在境外擅自宣布所谓班禅转世灵童的恶劣行径,西藏自治区人大于1995年5月25日作出了《关于坚决反对达赖擅自宣布班禅转世灵童的不法行为的决定》;
去年拉萨“3·14”事件之后,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3月29日作出了《关于强烈谴责达赖集团策划煽动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打砸抢烧的罪恶行径,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破坏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议》;
……
热地还特别提到今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的决定》,“将每年的3月28日设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以此隆重纪念和永远铭记这个百万农奴获得解放、获得新生的伟大日子。”这位曾经身为农奴的历史老人深情地说。
据统计,30年间,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254件,成为维护西藏和平稳定繁荣发展的“保护神”。
“125”和“370”这两个数字见证的是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人大监督的历史
在热地的回忆中,30年来,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义务教育法及实施办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及实施办法、食品卫生法及实施办法等125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370多次。
“125”和“370”这两个数字见证的是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人大监督的历史。
西藏的环境保护是一个世人关注的话题。有一个时期,人们的环保意识淡薄,采挖沙金、乱砍滥伐森林,严重破坏了牧区的草场,严重污染了水资源,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督促下,自治区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禁止了采挖沙金,有效遏制了乱砍滥伐行为。热地说:“人大常委会的督促检查,有效地促进了西藏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条件。同时,西藏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也逐步得到了增强。”
更重要的是,“设立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于不断增强西藏各族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热地一个很深的体会。
几十年来,由于西方反华势力和达赖分裂主义集团的渗透、分裂、破坏,西藏曾接连不断地发生过多次骚乱闹事和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但是,相当一部分参加骚乱闹事的僧人和群众,根本不知道他们的行为是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热地说:“去年3·14事件之后,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结合西藏实际,对藏传佛教寺庙开展了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力度宣传宪法、法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很多僧人和群众说,经过学习和教育,我们才知道过去参加骚乱闹事是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今后再也不会参与那样的活动了,感谢党和人民政府挽救了我们。”
回首30年来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中走过的历程,热地给出了一段深刻的总结,他说:“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西藏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代表西藏各族人民充分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当家作主权利,以主人翁姿态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增进民族团结,为推动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