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反腐倡廉建设在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作为党的建设“五位一体”的组成部分,反腐倡廉建设已经超越了执政党作风问题的认知视域而具有全局性的意义。执政党是否廉洁,权力腐败是否得到遏制,事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事关党组织的凝聚力,事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对党的形象影响巨大。实践表明,反腐倡廉建设不容有丝毫的精神懈怠,从理论和实践上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中共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一个始终抓住不放的着力点。
从理论上看,中共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认识提升主要表现在:第一,把反腐败与执政考验相联系,强调“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3](p.594)第二,将反腐倡廉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p.511)第三,提出“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3](pp.602~603)“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第四,强调“要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2](p.711)“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3](p.602)第五,要求“加强反腐倡廉的理论建设,努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3](p.607)第六,强调构建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督”,[3](p.603)“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监督的积极作用,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使各种监督形式紧密配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有效配合,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5](p.181)第七,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强调“要前移监督关口,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5](p.181)“要突出监督重点,着重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腐败多发易发部位和领域的监督”。[5](p.180)第八,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1](p.161)这些认识上的创新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指导。
从实践上看,中共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举措主要包括:第一,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条例,加强权力行使的规范。中共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着力于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建设,2005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持续不断地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12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4年2月)、《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2004年4月)、《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2004年4月)、《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2004年4月)、《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2004年4月)、《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2004年4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2004年12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2007年6月)、《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规定》(2009年6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09年7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1月)、《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2010年7月)、《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2010年12月修订)等章程法规先后出台,使反腐倡廉建设形成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第二,推进制度建设,加强权力监督的制度化。中共十六大以来推出了多项改革:推行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廉政承诺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监控的制度建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逐步完善;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普遍实行县级以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实行县级以上经济责任审计;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申报个人收入、房产、投资、婚姻变化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制度。第三,调整和建构反腐倡廉机构,科学设置权力监督机制。2007年9月13日,国务院设立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中共中央制定的一些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明确了各级纪委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的体制。这些实践上的创新使中共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形成了崭新局面,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中共中央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
[参引文献][1]《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41页。 [2]《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9页。
[3]《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76页。
[4]《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
[5]《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669页。
[6]崔常发、徐明善主编:《高层讲坛———十六大以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重大课题》上册,红旗出版社2007年版,第261页。
[7]《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4页。
[8]《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