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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鸿芬:改革开放前后广东顺德乡镇企业环境治理
发布时间: 2026-02-09    作者:覃鸿芬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 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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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乡镇企业污染治理是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顺德又因其特殊性成为全国治理的典范。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社队企业快速增长与环保治理滞后,出现了局部污染爆发并呈现扩散蔓延态势;1981年,设立环保机构,率先将征收排污费、“三同时”及环保审批等环境管理措施引入乡镇企业领域,为全国乡镇企业污染治理和国家环保政策设计积累了有益经验;1984年以后,以制度赋权和政策创新破解布局无序、资金短缺、技术落后等共性难题,构建了“制度规制”和“政策扶持”并重的综合治理框架。在政策引导及市场竞争驱动下,“顺德模式”下的骨干企业依托资金与技术优势,以设备技术升级为主要路径响应治理。同时,民众环保意识不断提升、基层监督力量不断增强等,最终促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响应—民众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关键词]乡镇企业;广东顺德;工业污染;环境保护;改革开放

  [作者简介]覃鸿芬,博士研究生,山东大学历史学院。

  乡镇企业的崛起被视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民的又一伟大创造。对此,学界围绕其动力机制、产权制度、发展模式、发展历程等开展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乡镇企业的污染问题及其治理实践却长期被忽视。近年来,当代中国环境保护史研究日渐兴起,但对数量庞大、分布广泛的乡镇企业所致区域性、累积性污染及地方治理经验等缺乏考察和总结。有学者提出,环保意识觉醒与治理实践发轫的当代环境保护史是亟待深化的课题,乡镇企业污染治理研究正是该课题的重要内容之一。

  广东顺德因其特殊性而成为探讨上述议题的典型案例。其不仅是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发展的先行区域,也是工业污染防治的全国范本。顺德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接壤广州、毗邻港澳,盛产桑蚕、甘蔗和塘鱼,具有深厚的工商业传统。至20世纪70年代末,顺德社队企业已初具规模,到1984年便形成了以镇办集体工业企业为主的“顺德模式”。随着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顺德模式”被费孝通誉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发展的“后续状态”。此后,顺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在2006年成为全国首个地区生产总值突破千亿元的县(市、区) ,在2021年跃升为首个万亿工业强区。顺德在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逐步构建起行之有效的乡镇企业污染防治体系,并得到广泛认可。例如,1992年5月,《人民日报》刊发文章,高度肯定顺德“已经形成了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趋势”,时任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曲格平则称其经验“适合全国”。

  一、地方工业扩张与污染加剧

  20世纪70年代初,工业“三废”(废渣、废水、废气)污染问题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1973年8月,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确定了第一个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即“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制定了工业“三废”排放标准,提出了防治污染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随即,广东响应中央部署,着手设立省、市两级环保机构并部署污染调查。然而,此阶段环保工作仍集中于省、市层面,县级环保机构普遍尚未建立,基层环保工作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一)水污染问题凸显和治理缺位

  虽然环境污染的治理体系尚未延伸至县级,但在广东省和佛山地区的部署下,顺德的卫生防疫站开展了水质及工业卫生调查。调查结果令人担忧,随着地方工业增长,污染物排放增多,河道水质持续恶化:1973年起,流经县城的大良河的有机物、氰化物及重金属等浓度逐年攀升,枯水期和关闸期尤为严重。 1976年氰化物浓度骤升至严重程度,1977年河水“变色、变味、河中鱼虾死亡”成为常态。同期,容奇德胜河、桂洲镇等多地的水质亦呈现恶化之势。1976年德胜河水检测出氰化物、硫化物等有毒物质,桂洲镇河水污染严重,被判定为“不宜作长期饮用水源”。

  水质恶化的根源直指同期工业的粗放式增长。例如,大良河沿岸“工厂大多是因陋就简,土机上马……更谈不上有对三废处理的技术措施和设备”。桂洲镇河涌与德胜河沿岸则形成线性污染带,污水均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卫生防疫部门虽展开污染调查并呼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治理工业三废”,“加强对工厂三废的卫生管理”,但在县级环保机构缺失、治理机制几近空白的条件下,所提应对措施只限于另觅水源、开挖水井。

  (二)社队工业粗放式增长及污染蔓延

  除治理主体缺失外,社队企业快速扩张及污染物排放剧增是顺德环境污染加剧的直接原因。

  1970年,国务院召开北方地区农业会议,提出要通过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来改变农业生产力落后的局面。1971年,国务院专门召开农业机械化会议,鼓励各地大力“发展以原材料生产为主的‘五小’工业(指小钢铁、小煤窑、小水电、小机械修造、小水泥、小化肥等工业,实际上不止五种),为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建立重要的物质基础”。会后,全国不少地区(包括顺德在内)的社队企业都有了较大发展。1975年,中共广东省委确立“围绕农业办企业,办好企业促农业”方针。对此,顺德抓住政策机遇,相继兴办机械、机电、塑料、化工、电镀、五金和建材等企业,社队工业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截至1978年,顺德的地区总产值达2.16亿元,较1975年增长了151%,成功跻身佛山地区社队企业的第一梯队。社队企业快速发展随即带来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在缺乏环保约束的情况下,即使规模相对较大的镇办企业也缺乏必要的工业“三废”治理手段和卫生防护措施。以大良橡胶厂为例,据1975年的调查显示,厂内空气中汽油、苯含量远超国家标准,工人面临神经衰弱、麻痹、贫血等职业病风险,但防疫站仅提出汽油缸加盖、改善通风、注意个人卫生和安排定期体检等基础性卫生建议。相比之下,种类庞杂、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且规模更小的队办企业,污染形势更加严峻。总体来看,此时顺德地区社队企业的污染主要为煤烟污染和水污染,并呈现由点状分布向带状扩散、由带状扩散向区域蔓延的态势。

  一方面是煤烟污染。1978年秋,顺德的工业“三废”问题已较为普遍,其中尤以砖瓦厂排放的煤烟污染最为突出。1979—1980年,全县发生大面积死蚕现象,仅1980年7—9月养蚕业就较上年减收205.55万元。经省、地区调查证实,煤烟中的氟化物沉积于桑叶表面,超过阈值即抑制蚕体发育甚至导致死亡。煤烟污染引发养蚕业全面衰退,桑叶减产、蚕体中毒、倒掉蚕种及停养现象日趋严重,砖瓦厂密集区这种情况尤甚。1981—1982年,该县罗沙大队高产桑地退化为低产地,天连大队产茧量下降了17%—35%,平步大队“颗蚕无收”。煤烟污染蔓延使农民种桑养蚕的积极性持续低迷,即便党和政府采取思想教育、价格补贴等举措亦难挽颓势。顺德养蚕业的衰退正是社队企业污染环境的典型案例。

  另一方面是水污染。电镀废水含高浓度盐酸、氰化物、漂白粉及重金属,对水源安全、农业生产尤其是塘鱼养殖业及民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据调查,1981年顺德有50余家电镀厂分布于城乡,容奇镇2家电镀厂“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水源”,桂洲公社的11家电镀厂污染着周边鱼塘、蔗地、桑地、菜地和地下水。严重时还会导致鱼类中毒死亡、草树枯死以及农产品无法食用。例如,1982年勒流大队电镀厂排放废液致大面积水体无法饮用及大量鱼类死亡,陈村仙冲电镀厂“周围树木和草干枯死亡”。水污染具有一定的扩散性、长期性,对顺德的环境破坏较大,严重影响着当地民众的日常生活。

  如上所述,社队企业的工业污染不仅破坏着当地的生态环境,更直接威胁着民众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使厂群、厂队关系日趋紧张。例如,冲鹤化工厂的硫酸雾导致附近居民流泪、咽干、鼻干甚至引发支气管炎和肺水肿,致使民众与污染企业等产生了一些矛盾。因此,如何统筹协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成为顺德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

  二、治理体系的构建和初步治理

  1979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明确要求全国各级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环保机构。 1981年2月,《国务院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各城市和工业集中的地区,要对环境污染源进行调查分析,按照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治理。”由此,包括顺德在内的整个广东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建立县级环保机构以及相应的环保制度也成为顺德应对社队企业环境污染的当务之急。

  (一)体制和管理制度的创设

  1981年4月,顺德县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下设环保监测站,标志着当地环保工作的正式启动。6月17日,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提出了明确的治理思路和工作框架:建立环保机构和治理网络,将环保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强化环境管理,并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为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县人民政府于23日召开环保工作会议,部署各公社、单位组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环保员。至当年底,全县初步组建了含43个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和32个专职监测员的环保队伍。在此过程中,顺德率先将环境管理延伸至社队企业领域。在无经验可循的情况下,顺德借鉴国营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要求和经验,将征收排污费、“三同时”及环保审批灵活移植至社队企业,开创性搭建了社队企业环境管理体系。

  一方面,顺德建立了以征收超标排污费为核心的经济约束机制。例如,1981年6—7月,根据《广东省排污超标准收费暂行规定》制定并颁布了当地的收费条例及配套细则等,通过设立滞纳金制度和划账通知制度,强化了政策的执行力与威慑力。12月,当地进一步制定了排污费的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排污费由县级统筹,专款专用,通过无偿补助、低息贷款等支持企业治理,并提取5%—10%用于科研监测和制度执行,从而形成“以收促治”的政策闭环。另一方面,顺德还建立了以“三同时”和环保审批为核心的源头预防机制。同年6月,依据国务院《决定》精神,顺德要求所有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和环保审批:环保设施须纳入主体设计并经过环保审批方可动工;未经环保审批不予办理工商执照、银行开户拨款、基建手续等;竣工后须经环保等部门联合验收,违规投产者依法追责。 1983年,当地进一步强化环保审批制度,规定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必须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详细说明选址、周围环境、工艺流程、工业“三废”排放及处理措施等内容,从而提升了环保审批的前置性与科学性。

  (二)初步治理的成效

  在中共顺德县委、县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基于相关政策和制度,全县的社队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以收促治”效果明显 顺德的排污费征收以社队企业中的电镀业为试点,至1982年9月,全县累计实际征收超70万元,其中42.38%用于企业的环境污染治理补贴,16.64%用于购置监测仪器,另减免15万余元支持企业开展相应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此举既初步推动了企业治理,又实现了县级监测能力从无到有的突破。至1983年底,排污费征收由试点转向全面铺开,通过核定征收、耗煤量折算等办法将砖窑、饮食、有机玻璃等暂难测定的行业纳入管理范围。此外,“三同时”和环保审批制度亦逐步推行,全县基本停止批办电镀、造纸、化工、漂染等重污染项目。同年获批项目中无污染企业占87%,初步遏制了高污染项目的无序扩张。

  源头治理快速推进 如前所述,电镀业因企业数量多、污染重、民众反映强烈而成为重点整治行业,其治理实践集中体现了顺德污染治理初期的路径和特征。在此过程中,源头治理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除提高电镀业的排污收费标准外,顺德还注重给相关企业提供相应支持以助推治理落地。如面对企业缺乏治理技术和经验的难题,各公社环保小组联合工交系统组织企业赴外地考察学习。同时,县环境保护办公室也会派遣技术人员协助制定整治方案,委托研发排污处理设备,适时召开行业现场会推广治理经验。为实现限期治理,强化监管与行政惩戒,对拒不治理甚至偷排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环保部门还会依法处以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产整治、罚款、追责企业负责人直至吊销执照等处罚。 1983年3月,县环境保护办公室下达限期治理通知,7月,对治理不力者实行关停、停产治理和限期整改的处罚。在多重措施推动下,社队企业由质疑、抵触转向配合治理乃至主动治理。例如,陈村公社的电镀厂陆续修建了废水处理池并学习了处理技术。至1982年下半年,超过80%的电镀厂投入治理,部分企业达标排放,行业污染负荷有所缓解。在电镀业污染源治理的带动下,其他污染源亦得以初步整治。例如,冲鹤化工厂消除了酸雾污染,勒流造纸厂改善了造纸黑液和硫化气体污染的情况。

  实践证明,在地方财政难以大量投入治理资金的条件下,通过设立环保机构、建立环保队伍、创新环境管理和依靠企业自身力量开展污染治理,是防治社队企业环境污染的可行路径和现实选择。顺德在保持社队企业快速增长的同时,初步遏制了环境恶化趋势。1983年,全县公社、大队两级企业总收入6.23亿元,较1982年增长了21%,而全县40%水域水质也有了明显改善。顺德的开创性探索和先行实践获得了中央的高度认可,其社队企业的环境污染治理也由地方实践上升为国家政策,在全国产生了重要的示范效应。例如,1982年曲格平在顺德考察后对其给予了高度评价,1983年6月全国县(区)环境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顺德召开,全面总结推广了该县经验,会后向国务院提交了经验报告,国务院给予充分肯定,并以此为基础,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年末,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鹏在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高度肯定了顺德经验:“广东省顺德县保护农业环境的经验就很好,由于全面规划,统筹安排,保护生态,结果农业发展了,农民收入提高了,环境污染也得到了控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在那里召开了经验交流会,大家评价都很高。这个路子对头,希望各地都要这样做。” 1983—1986年,全国超5000人次赴顺德考察学习,顺德经验得到了较为广泛的传播。

  然而,在看到顺德社队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成绩的同时,也需要关注到其局限性。就全国层面来看,虽然中央将环境管理视为“控制乡镇企业环境污染的最现实、最有效的手段”予以推广,但直到1985年绝大多数县、镇的环保工作仍处于无人负责的状况。就顺德自身层面来看,其亦面临多重治理困境。一方面,环境管理制度执行遭遇认知偏差与弱化。如仍有部分企业与主管部门认为环保工作“多此一举”“没有用”。另一方面,企业治理意识和治理能力仍较薄弱,治理流于被动应对和短期治理。而且,在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又有新的问题产生,如广大农村的煤烟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新的污染源又不断涌现,1982—1983年顺德平均每年因污染事故直接损失达400万元,生态破坏损失更是高达1亿多元。因此,在环境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系统性治理方案成为顺德乃至全国环保工作深入发展的关键议题。

  三、政府主导下的综合治理

  国家环保政策的完善为顺德环保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提供了契机与制度支撑。1983年底至1984年初,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明确提出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 1984年4月,社队企业正式更名为乡镇企业。9月,《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 明确涵盖了乡镇企业污染问题的治理。对此,顺德以机构升格与制度赋权为突破口,构建了“制度规制”和“政策扶持”并重的综合治理框架。同时,以集体工业企业为主的“顺德模式”为乡镇企业的环境污染治理创造了重要条件,加之民众的环保意识和政策认知提升,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并不断增强,政府、企业及民众三方形成了新的治理合力。

  (一)“规制与扶持”并重的综合治理框架

  为适应环保工作需要,1984年4月,顺德在机构改革中将县经济委员会管辖的环境保护办公室升格为县政府直属的环境保护局,下设6个职能股室;6月,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负责统筹协调环保事务。在此基础上,各镇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推进“县—镇—村企”三级治理,当年专(兼)职环保人员就达1135人。这一变革显著提升了环保部门的决策话语权和政策执行力,环保事务得以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更高决策层面,环保网络和环保队伍的强化使得环境管理和监督力量大大增强。这与同时期其他地方环保机构遭遇“降格”“减员”形成鲜明对比。1982年以后,一些地方将原直属政府管辖、独立行使管理权的环境保护局并入城乡建设部门,使本就脆弱的环境管理机构进一步弱化。调查显示,至1989年仍有不少县级环保机构仍隶属建设委员会。

  在体制升格和制度赋权的基础上,针对布局无序、治理能力和环保意识薄弱等共性难题,顺德县环境保护局联合多部门创新实施多元政策,搭建了“规制和扶持”并重、相互支撑的综合治理框架。

  以规划引导、审批管控共同推进污染的集中治理 1984年1月,根据中央政策精神,结合当地实际,《顺德县环境保护“七五”规划(1986—1990年)》正式公布。在此规划指导下,环保部门在经济建设中的任务和地位进一步明确,各区镇结合各自实际也编制了相应的环保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同时按“四离一放”建设工业区,推动了新老企业都向工业区集中,并在1986年初步形成了若干工业群。至1990年已建成30个区级工业区,1991年46个管理区完成工业区规划。此外,顺德也强化了环保审批严控企业准入与选址。例如,1985年6月,顺德成立了审批企业领导组,从经济效益、能源消耗、行业布局等多维度审查重大投资项目。此后,当地的乡镇企业布局从无序散乱走向集聚集中,为环境污染的区域集中整治奠定了重要基础,其做法和经验被《中国环境年鉴(1990)》 收录,从而得到了进一步推广,为全国其他地区的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提供了重要参照。

  创新环保集资机制、创建专业化技术服务体系以提升污染治理能力 在资金方面,根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等七部委《关于环境保护资金渠道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顺德于1985年创新推行环保集资,以无息、低息贷款及无偿补助等方式支持企业治理。其资金计算原则包括:凡有提留更新改造资金(或提留固定资产折旧费)的工商企业按实际提留总额的8%提取;凡没有提留更新改造资金(或提留固定资产折旧费)的,工业企业按销售总额、交通运输企业按营业收入总额的3‰提取;凡商业企业按销售总额的1‰提取。上述做法获得中央肯定并要求整理上报经验材料。尽管该做法初期也曾遇到企业异议、进度不一、欠缴等问题,但最终取得明显成效:1985—1991年累计集资1254万元,逾80%投向企业治理。在技术方面,顺德组建了专业化服务机构以提供技术支持。例如, 1984—1986年,顺德先后设立环保物资设备服务公司、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等,形成了覆盖设备物资调配、工艺与治理方案设计、环境影响评估、技术指导和咨询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体系,为污染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全面系统推进环保宣传和教育以提升民众的环保意识 为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1984年县环境保护局设科技宣教股,联合文教、司法、电视广播等部门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群体开展宣传教育。在社会公众宣传方面,实行常态化普及与节点式集中宣传,日常依托宣传册、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介宣传环保知识,并紧扣法制宣传月、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关键节点组织专项活动。在学校教育方面,当地较早将环保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例如,1986年,顺德响应广东省号召在全县中小学全面普及环保教育,并将环保教育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及课外实践。至1991年,全县不仅完成小学环保教材编写,而且将环保教育延伸至学前教育阶段,顺德对培育民众环保意识的重视和主动探索由此可见一斑。

  总体来看,顺德以环保机构升格为核心突破点,通过工业布局重构、治理能力建设、社会环保意识提升等多维度突破共性难题,形成了“规制与扶持”并重的综合治理框架,其治理理念和实践都走在了全国前列。

  (二)“顺德模式”下的企业治理

  在环境污染治理中,企业作为治理主体,其行为决策既受环保政策等外部因素约束,更取决于自身的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等治理能力。

  如前所述,以镇办骨干企业为主的“顺德模式”有别于以中小型乡村集体企业为主的“苏南模式”和广东其他地区的发展模式,其镇一级的企业规模和占比更大。统计显示,截至1987年末,顺德有镇办企业418家,平均收入419万元,为村办企业的9倍有余,其雄厚的资金与技术实力为环境污染治理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其管理体制也助推着环保政策的落地。在“顺德模式”下,乡镇集体企业的资源整合能力及市场竞争驱动构成了环境污染治理的三重逻辑:其一,“规制与扶持”协同发力,即环保部门施加治理压力的同时提供协助和指导,党政系统则协调政策与资源支持;其二,企业资金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较大;其三,经济效益驱动着治理投入的增加,即企业在初步治理后获得经济和环保效益的正向反馈,持续追加投入,形成良性循环,最终实现经济与环境效益协同提升。例如,在县环境保护局限期治理要求与中共大良镇党委支持下,1984年大良橡胶厂投入268.8万元(其中环保治理资金为30.7万元) 实施搬迁改造,治理后产值和利润分别增长了30%、34%。又如,至1991年,顺德的乡镇企业引进设备2.77万多台(套),价值1.97亿美元,骨干企业的主要技术设备基本达到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的国际先进水平,具备按国际标准生产和开发产品的能力。

  在提升治理水平的同时,企业还逐步建立了环保责任制,明确将环境管理纳入日常经营管理。自1984年起,顺德要求建立厂长—车间主任—工人三级环保责任制,并在部分企业率先落实。1985年,美的家用电器公司即在管理经营手册中专设“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废弃物处置规程、环保设备专人管理维护以及严格执行“三同时”。 1986年起,县经济发展总公司推动所属企业开展职工环保培训,逐步建立内部环保制度,并将其纳入工人守则强制执行。这表明,企业逐步将外部政策要求转化为职工守则和内部规章制度。1988年,企业环保责任制度全面铺开,环保指标被纳入厂长任期目标制考核体系,承包经营责任制亦明文规定环保为承包者法定义务,环保逐步成为经营承包者不可分割的责任。可见,乡镇企业逐步由被动式和应付式治理转向主动治理。

  (三)民众环保意识不断增强

  改革开放后,随着环保工作的推进与宣传教育的深入,民众的环保意识显著增强。就顺德来说,其典型表现即污染投诉激增。例如,1986年县环境保护局受理投诉信件159件、电话17次,较1983年猛增200%。 1987年,该局的工作总结亦印证:“随着环保宣传教育不断深入,群众的环境意识大大提高,环境污染信访增加”。同时,随着认知水平提升,民众在地方环保政策与法规的基础上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权益诉求。这在其撰写的投诉信中得到集中体现。例如,1989年汇源新村居民投诉一机械加工场昼夜运转导致“玻璃窗和墙体都震动”,主张“居民住宅中不应开设机械加工场”。这表明,民众基于功能分区政策及实践形成了清晰的环境权益认知,并以此为政策依据来维护自身环境权益。在此过程中,一些民众已展现出较强的程序意识与法理能力,并形成了参与环境决策的权利主张。例如,在一件关于饮食店噪声与异味扰民的投诉中,居民援引“环保条例之第十五条第三款有关规定”为法理依据,质疑其是否依法申报噪声作业和营业选址,明确要求“如未经有关合法手续开档,应执法处理”,并主张“即使经批准,也应听取群众意见予以搬迁”。投诉信的语言风格与逻辑结构反映出民众对环保法规、审批程序和执法机制的理解与运用,更表达了参与环境决策的权利诉求。

  上述案例清晰展现了民众环保意识的提升及向实质性监督行动的转变。在掌握污染源信息、危害程度及相关法规政策后,广大民众具备了监督质疑企业污染行为的能力,并提出参与环境决策的权利主张,由此形成日益增强的公共环境诉求与社会监督力量,促使环保部门及时介入处理并倒逼企业整改。诸多企业的治理整改呈现“民众反映—环保部门介入—企业治理”的传导路径,社会监督压力成为推动相关企业治污的重要因素。据统计,1987—1990年,顺德县环境保护局收到投诉及人大提案439件,已办理435件,推动160家企业治理污染、27家搬迁、责令6家停产,这些企业包括合资、国营、集体和个体等多种所有制形式。这也进一步有力证明,社会监督压力可有效传导至不同所有制和规模的企业,是地方环境污染治理中的重要监督力量。

  总体来看,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起,顺德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响应—民众监督”的共治格局,推动了乡镇企业高速发展与环境改善的协同共进。其乡镇企业产值从1978年的2.16亿元增长至1991年的66.38亿元,13年实现了30倍增长。其中集体骨干企业更展现出强劲的规模效应与龙头作用:1991年全县304家镇(街)办工业企业产值达56亿元,在全国十大乡镇企业中顺德独占5家。同时,顺德也有效控制了工业污染,实现了环境质量的总体稳定,甚至部分指标有所改善。例如,至1991年,当地的地表水水质和大气质量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顺德民众“基本上能够饮用到国家规定的二类水质标准的地面水,能呼吸着国家规定的二级大气环境质量的空气”。乡镇企业的腾飞和环境改善显著提升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顺德较早地步入了“小康”阶段。

  进入21世纪尤其是新时代以来,顺德在延续早期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度化,环评审批、执法督查、环境信访与环保宣教成为常态机制,同时在工业园区整治、排污权交易、联围治水等方面展开创新探索,使治理从污染防治走向生态改善。顺德乡镇企业污染治理虽为特定历史阶段的地方实践,但其经验启示在于,其一,破除发展迷思,确立绿色发展理念。顺德经验有力证明,环保并非经济发展的枷锁,而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强劲引擎。这要求政府将环保置于战略全局高度,坚定治理决心有力推进环保工作。其二,构建“规制与扶持”协同并进的治理机制。污染治理需要政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构建完善的规制体系,对企业形成制度约束;同时,配套以技术帮扶、政策支持等措施切实协助企业实现绿色转型。更具深远意义的是,通过制度化设计,实现环保宣传与教育的全域覆盖、系统推进和长效坚持,从而全面提升全社会环保意识和环保技能。顺德为国家环保政策的制定贡献了地方性经验,更以实践回答了可持续发展这一时代命题,其前瞻性探索所蕴含的治理智慧——环保前置驱动产业升级、制度赋权强化治理效能、社会共治筑牢长效基础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6年第1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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