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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宜 胡安全: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者荣誉称号演变的历史考察
发布时间: 2025-03-17    作者:詹宜 胡安全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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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劳动者授予荣誉称号。随着国家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变化,劳动者荣誉称号的内涵不断丰富和拓展: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国民经济恢复工作中的骨干及工业化建设中的先进代表,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逐步形成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时代先锋,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为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诠释伟大创造、伟大奋斗、伟大团结、伟大梦想精神的楷模。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表彰不仅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与工作,更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原理的充分体现和运用。

  [关键词]劳动者;荣誉称号;荣誉制度;表彰;精神引领

  我国高度重视荣誉表彰的示范、引领作用。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荣誉称号既是对劳动者重大贡献的肯定,也是激发劳动者投身国家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需要。党和政府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都使用荣誉称号表彰成就杰出的劳动者或集体。目前,学术界关于荣誉表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家荣誉制度的价值、功能以及劳动模范评选制度和劳动模范精神价值等方面。本文以此为基础,从历史演进的角度考察劳动者荣誉称号的演变,通过爬梳不同历史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劳动者荣誉称号的阐释,来揭示劳动者荣誉称号的内涵,展现劳动者荣誉称号嬗变的历史脉络,以推动相关问题的研究。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劳动者荣誉称号的提出及其内涵的建构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延续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陕甘宁边区开展劳动竞赛、表彰劳动者的做法,对在国民经济恢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社会主义工业化起步后,又对掌握和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的劳动者授予了“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荣誉称号的内涵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国家战略目标及主要任务相联系。

  (一)国民经济恢复工作中的骨干

  新中国成立后,面临多年战争带来生产停滞、交通梗阻、经济萎缩的困难局面,党和政府鼓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产竞赛,以推动经济恢复工作。为了进一步激发全国人民建设新中国的热情,党和政府决定对恢复与发展工农业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予以嘉奖。在授予这些劳动者什么荣誉称号时,面临的问题是延续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授予战士和劳动者“英雄”称号的办法,还是对两者的荣誉称号做出区别,“劳动模范”称号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被提出来的。

  1950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北京同时召开了全国战斗英雄代表会议和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在会议祝词中,毛泽东用“劳动模范”指称在恢复、发展工农业生产中的杰出劳动者。而明确提出以“劳动模范”取代“劳动英雄”称号的是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李立三在《关于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的总结报告》中提议:“以后各地在生产中有功的人物只给以劳动模范的称号,而不称为劳动英雄”,并提议把评选劳动模范形成固定的制度。11月17日,政务院第59次政务会议批准了这份总结报告。此后,“劳动模范”作为新中国劳动者的荣誉称号得到了认定。

  全国战斗英雄代表会议和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十分隆重,党和国家领导人纷纷在会上发表讲话,他们从不同角度阐释了何为“劳动模范”,赋予新中国“劳动模范”的独特内涵。一是从劳动模范的地位与新中国国家性质的关系角度,指出劳动模范是新中国具有主人翁地位的、取得光辉成就的劳动者。刘少奇指出:“我们在过去看不大见在劳动人民中有多少英雄模范,而我们所看见的只是那些令人作呕的军阀、官僚、地主和有钱人,他们享受着尊敬和荣誉。而真正的人民的英雄和模范人物,则得不到应有照顾。然而,这种制度今天已被推翻了,今天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的制度,以工人为领导,以工农劳动人民为基础的国家建立了,废除了过去制度,建立了尊尚劳动的新制度”。“几乎在所有解放了的劳动人民中,只要他们感觉自己已经成为主人,并以主人的态度来劳动来斗争,都有英雄和模范产生”。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张澜在讲话中指出,战斗英雄、劳动模范“是象征着从军事战线上、从生产战线上取得光辉胜利的一面旗帜”,并指出这种胜利和光辉是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分不开的,是和新中国的建立、新时代的到来分不开的。这说明了劳动模范新的身份与地位。二是从劳动模范与群众之间的关系角度,阐明了劳动模范来自群众、服务群众、引领群众。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主任兼总干部管理部部长罗荣桓指出:“我们的英雄模范,是属于人民忠于人民的,是从广大群众的集体英雄主义中创造出来的。”1950年7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指出,英雄模范人物和广大群众密切联系,向群众学习,同时又带动群众前进。这指明了劳动模范的来源及其依靠力量。三是从劳动模范与新中国国家形势和任务的关系角度,阐明劳动模范“骨干”“支柱”“桥梁”的内涵。毛泽东将全国战斗英雄和劳动模范定义为“全中华民族的模范人物,是推动各方面人民事业胜利前进的骨干,是人民政府的可靠支柱和人民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这充分肯定了劳动模范对新民主主义革命事业的贡献,以激发劳动者对新中国的归属感和自豪感,建构起劳动模范与国家事业、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中共中央在《致全国战斗英雄代表会议和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的祝词》中提出:“中国必须建立强大的国防军,必须建立强大的经济力量,这是两件大事。这两件事都有赖于同志们(指全国战斗英雄和劳动模范——笔者注)和全体人民解放军的指挥员、战斗员一道,和全国工人、农民及其他人民一道,团结一致,协同努力,方能达到目的。”1950年,新中国的财政经济状况初步好转,工农业生产也保持稳步上涨。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陈云指出,这些成就的取得是与劳动模范分不开的,劳动模范“以国家主人翁的新的劳动态度,进行生产和工作”,“是全国劳动人民的表率”,“团结着千千万万的人民,共同为我们国家的美丽远景而奋斗”,肯定了劳动模范是国民经济恢复工作的中坚力量。

  总之,党和国家领导人在阐述“劳动模范”时,多与新中国国家性质以及国家面临恢复经济的任务相联系,赋予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劳动者荣誉称号的内涵,即具有国家主人翁意识的、带领群众投身经济恢复工作的骨干。

  (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中的先进代表

  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为新中国向社会主义迈进、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当时新中国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尽快改变经济和科学文化的落后面貌,由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在经济基础薄弱又缺乏建设经验的情况下,我国在工业化建设起步时主要采取学习国外先进经验的办法。1952年11月,毛泽东提出了“学习苏联先进经验”的口号。之后,中共中央提出了“学习苏联先进的科学和技术”,同时“并不排斥可以吸收资本主义国家中技术上某些好的对我们有用的东西”。为了发动工人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进生产技术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全国各地广泛开展了以推动技术革新、推广先进经验为主题的生产竞赛,“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正是在竞赛之中提出的。

  1953年,新中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一五”计划)。为了鼓励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总结和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加快和超额完成“一五”计划,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将生产竞赛向前推进一步,走向“技术革新”的轨道。1954年4月,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技术革新运动的决定》,技术革新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随着竞赛运动的发展,“先进”不再局限于技术层面,被赋予更多的内涵。1956年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的决议》,指出:“先进生产者运动实质上就是在掌握技术、改进工作方法的基础上打破陈旧的定额、创造新的先进定额的运动,就是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向先进生产者看齐的运动”,并提出对在掌握和推广技术革新任务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或单位授予“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这一提议符合加快工业化建设的要求,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积极领导先进生产者运动的通知》,号召“全国一切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等国民经济部门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科学、文化、教育、卫生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应该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高度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又密切配合,相互帮助”,“都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熟练程度,学习先进经验,使自己成为一个先进生产者或先进工作者。同时,每一个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都要积极帮助落后者达到先进水平,以求共同提高,争取提前和超额完成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在先进生产者表彰大会上,关于“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的阐释围绕着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任务展开。1956年4月,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召开。刘少奇在开幕式上代表中共中央发表祝词时指出:“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和科学、文化、技术状况还是很落后的。因此,我们必须动员各方面一切可能动员的积极因素,进行长期的艰苦的斗争,才能逐步地改变我们的落后状况,实现我们的伟大的历史任务。目前我国各个生产战线上的先进生产者,各个工作部门中的先进工作者,正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一种最积极的因素”。“最积极的因素”是基于“先进生产者”对提高生产效率的贡献来说的。落后的经济和科技水平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主要障碍之一,党和国家领导人从技术革新的任务角度进一步阐释了“先进生产者”的内涵。刘少奇强调:“在任何时代,在任何生产部门中,总是有少数比较先进的生产者,他们采用着比较先进的生产技术,创造着比较先进的生产定额”,“先进生产者是人类经济生活向前发展的先驱,也是人类社会历史向前发展的先驱”。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指出,先进生产者“代表着中国劳动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斗争中的坚强毅力、创造精神和伟大智慧”。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第一书记王恩茂指出:“社会主义的先进生产者是不能够建立在没有或者很低的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的基础上的”,“先进生产者的责任不仅自己应该走在群众前面,而且必须团结和带领群众前进”。这些讲话对先进生产者在技术革新上发挥的作用做了阐述,反映出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起步阶段我国对掌握先进技术生产者的迫切需求。这一时期“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的内涵可以概括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中掌握和推广先进技术的代表。

  为了尽快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中共中央在1957年冬提出了15年赶超英国钢产量的发展目标,在1958年正式制定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并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作为运动中的先进代表,先进生产者和先进工作者被塑造成“大跃进”的带头人。1959年10月26日,全国工业、交通运输、基本建设、财贸方面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召开。会上,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的阐释围绕“大跃进”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展开。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刘宁一在大会开幕词中指出,先进生产者是“伟大时代的英雄,是执行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先锋,是社会主义建设大跃进的尖兵”。朱德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祝词:“参加这次大会的有来自工业、交通运输、基本建设、财政贸易等战线上的先进集体的代表和先进生产者。你们是这些战线上创造1958年和1959年的大跃进的代表人。”《工人日报》社论指出,先进生产者和先进工作者是“高举总路线红旗、毛泽东思想红旗前进的战士,是生产建设大跃进的标兵”。可见,当时“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的内涵偏离了技术革新的轨道。1961年党和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调整后,劳动者荣誉称号停止授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家逐渐恢复了对劳动者的荣誉表彰活动。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广大劳动群众进行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并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在此过程中,党和国家提出并授予了劳动者“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国民经济恢复工作中的骨干”与“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中的先进代表”等表述。这一时期劳动者荣誉称号凸显了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广大劳动群众新中国主人翁的地位,反映了这一时期国家对推动技术革新、提高生产效率的追求。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劳动者荣誉称号的统一与内涵的拓展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和国家制定了从实现“四个现代化”到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荣誉称号的授予对象随之扩展为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之,其内涵随着这一时期国家发展目标、战略布局的演进得到丰富和拓展。

  (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锋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将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的重大决策。1979年3月,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指出:“要在本世纪内实现四个现代化,把我国建成一个社会主义强国,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在此背景下,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中关于“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阐释都围绕着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展开。

  197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召开全国职工劳动模范代表大会的通知》。通知指出,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标准,“归根到底,要看其在推动生产力发展方面是不是起了显著的作用,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不是做出了较大的贡献”。通知还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正在向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提出新的、越来越高的要求。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应当站在掌握、推进和创造现代技术的前列”,“各条战线的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必须是先进生产力的优秀代表,能够体现社会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劳动模范”被赋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锋的内涵,具体来说是能够体现社会发展方向的先进生产力的优秀代表。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劳动模范的阐述也与“四个现代化”相联系。9月28日,中共中央副主席李先念在工业、交通、基本建设战线全国先进企业和全国劳动模范授奖仪式上指出:“我们终于从今年起,把全国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来”,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是“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先进生产力的优秀代表”,应当“在广大群众中起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当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先驱”。29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称:“全国工作着重点已经转移,以四个现代化为目标的新长征已经开始。努力实现四个现代化,这是举国上下的头等大事。办好这件大事,工人阶级是带头人;工人阶级的优秀分子——劳动模范是开路先锋”。劳动模范和先进企业“是高速度高效率的创造者,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代表,是只争朝夕为四化立功的带头人”,“在掌握科学技术和搞革新、发明、创造方面,都有突出的贡献。他们是提高整个社会生产水平的带头人,是改造自然的尖兵,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先锋”。这篇社论指明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征程中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目标和任务,赋予了劳动模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锋、“提高整个社会生产水平的带头人”等新的内涵。

  总之,这一时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强调他们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和对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的贡献,充分体现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转变。

  (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

  在改革开放逐渐深入的同时,如何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化等错误思想的侵蚀,以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滋长,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需要解决的历史性课题。在此背景下,党和政府提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先进模范人物被塑造成为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典型。1982年4月,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代表座谈会上,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万里指出,先进模范人物在进一步搞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工人阶级的主人翁责任感,继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9月,中共十二大报告在提出经济建设目标的同时,突出强调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1986年9月,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关系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大事”。此后,关于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阐述也围绕这一新课题展开。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被赋予新的内涵,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间的联系建立起来。1995年4月29日,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召开,在会上,江泽民代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表彰了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的崇高思想和模范事迹,提出:“要大力宣传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艰苦创业精神,忘我的劳动热情和无私奉献精神,强烈的开拓进取意识和创新求实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努力扩大他们在全社会的积极影响,以激励广大干部和群众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中国工人阶级的优秀品质”。2000年4月,江泽民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进一步指出: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先锋”,“学习先进模范人物的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部进程”。在强调先进模范人物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锋”的基础上,党和国家领导人将其完善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先锋”。“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内涵得到拓展。

  (三)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时代先锋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推进,党和政府对社会主义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入的认识,发展理念、发展目标和战略布局也在不断演进。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明确指出:“这次大会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是与加快推进现代化相统一的目标”。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自此,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成为党和国家主要任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内涵也与新的发展任务相联系。

  2005年4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指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他们是亿万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时代先锋”。2010年4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对劳动者荣誉称号的阐释中增加了促进社会和谐内容,决定指出,先进模范人物是“是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的时代先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劳动者荣誉称号的内涵得到进一步拓展,涵盖了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方面。

  “劳模精神”的提出又为劳动者荣誉称号增添了更深层次的精神内涵。为了号召全社会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集中力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评价了先进模范人物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贡献,并将他们伟大的事迹凝练成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时代精神。

  2005年4月,胡锦涛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指出:先进模范人物“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而且创造了巨大的精神财富。一代又一代先进模范人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模精神”,“劳模精神,是我们伟大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激励我们奋勇前进的重要精神动力”,“我们要大力弘扬伟大的劳模精神”,并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学习他们忠于党和人民的伟大情怀,学习他们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胜的坚定信念,学习他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2010年4月,胡锦涛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指出,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铸就了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艰苦奋斗、勇于奉献,胸怀大局、纪律严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工人阶级伟大品格”,要求“一定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用劳模的先进事迹感召人民群众,用劳模的优秀品质引领社会风尚,充分发挥劳模的骨干和带头作用”。“劳模精神”丰富了劳动者荣誉称号的内涵,“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成为感召人民群众,引领社会风尚的精神标识。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国逐渐形成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和“四位一体”战略布局,劳动者荣誉称号的内涵随之丰富和拓展。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锋”“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时代先锋”到“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这一时期的劳动者荣誉称号的表彰范围和内涵都得到极大的丰富和拓展,反映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开展后,党和国家对劳动者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劳动者荣誉称号也积淀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模精神”,丰富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劳动者荣誉表彰工作制度化与荣誉称号内涵的丰富

  进入新时代,劳动者荣誉称号增添了新的时代内涵。中共十八大的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面临的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了进一步发挥荣誉表彰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上的作用,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同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表彰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法律依据。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以模范行动、崇高品质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精神的劳动者授予了荣誉称号。习近平总书记从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这一角度,突出强调了先进模范人物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赋予了“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新的内涵。

  (一)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楷模

  关于“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阐释,与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相联系。2013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一论断在指明实现中国梦路径的同时,强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关于“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阐释也围绕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凝聚力量这一任务展开。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指出:“广大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做坚定理想信念的模范、勤奋劳动的模范、增进团结的模范。当代工人不仅要有力量,还要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以实际行动奏响时代主旋律”,突出强调了“劳动模范”在奏响时代主旋律上的使命担当。2015年4月,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和强大精神力量”,并进一步指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楷模”。这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做出的全新阐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成为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就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力量的带头人。

  (二)诠释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的楷模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是一项伟大且艰巨的任务,必须把一切力量都凝聚起来,把一切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为了表彰先进模范人物的精神品质,激励全国人民打好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收官战,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党和政府把对“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阐释与弘扬中华民族精神联系起来。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指出:“历久弥新的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培育的”,“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培育、继承、发展起来的伟大民族精神,为中国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的人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因其优秀事迹和崇高品质被塑造成中华民族精神最佳传承者和弘扬者。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指出:“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是共和国的功臣”,“这次受到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千千万万奋斗在各行各业劳动群众中的杰出代表。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中国人民具有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这一重要论述表明先进模范人物不仅是“民族的精英”,而且还诠释了中华民族精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成为传承与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的代表,成为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纽带。

  进入新时代,关于“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阐释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时代主题展开。“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内涵增加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等方面的内容,凸显了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领跑者的角色。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者荣誉称号演变的历程,劳动者荣誉称号存在着“变”与“不变”的规律。其“变”在于,劳动者荣誉称号的内涵随着国家战略目标的变化而丰富和拓展。其“不变”在于,劳动者荣誉称号充分肯定了劳动人民创造历史的主体地位,不断激励其做出伟大贡献,这表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依靠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广大人民群众,始终注重发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引领、示范作用。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表彰不仅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和工作,更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原理的充分体现和运用。

  [作者简介]詹宜,博士研究生,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胡安全,法学博士,教授,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5年第1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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