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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历史源流与继承创新
发布时间: 2024-03-18    作者:聂文婷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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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安全工作的重点是维护国防安全、国土安全、政治安全等传统安全。改革开放后,国家安全工作强调国家主权、国家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注重解决国家发展中的诸多安全问题。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安全问题认识、实践的继承与创新,大致体现在三个方面:从观照要素到总体统筹,从提出因应之策到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从保障人民利益到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新中国成立以来,既一脉相承又不断丰富的国家安全工作,为维护国家安全、推进国家发展提供了重要安全保障。

  [关键词]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继承与创新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创造性地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2022年10月16日,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明确把“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全面加强”确定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并对“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战略部署,核心要求是:“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与贯彻,是对当代中国国家安全理论和实践的继承与创新。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对国家安全问题的认识进阶与历史进路,全面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科学内涵与实践导向,对于塑造新安全格局以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筑牢安全屏障,具有重大意义。

  一、为了国家的安全

  新中国成立后,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尤以事关国防、主权、统一和领土等的安全威胁最为突出。1950年8月1日,毛泽东在一份指示中指出:“今后人民解放军的任务,除必须解放西藏、台湾及剿灭残余土匪外,主要的就是要进行国防建设,准备对付帝国主义的可能侵略,维持国内治安,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党和政府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总的是在保卫国防安全的口号下”

  作为最传统的国家安全要素,军事安全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维护国家安全的初始考量,维护国家安全主要是指解决军事方面的安全问题。

  比如,1951年港英当局以征用名义劫夺我国即将驶回的永灏号油轮。事件发生后,周恩来多次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商讨对策,并认定:“既然英国借口军事原因、公共利益征用我国油轮,我即以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为理由征用亚细亚煤油公司”。显然,在此事件的处理中,正是针对港英当局所谓的“军事原因”,周恩来提出如何保卫“国家安全”的斗争策略。需要指出的是,依据现有资料,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安全话语中,尚未有“军事安全”的明确表述,但曾使用“国防安全”的表述。1950年7月7日,中央军委召开会议,研究保卫国防、组建东北边防军问题,讨论了相应决议,包括“部队调动部署”“指挥机构组织”“后勤工作准备”“兵员补充准备”“政治动员工作”5项事项。其中,关于政治动员,要求“总的是在保卫国防安全的口号下”进行。依据当时我国所面临的安全环境,可推断“保卫国防安全”理应是力求军事安全。

  关于如何维护国防安全,周恩来曾分析指出,只要帝国主义还存在,“则它们还是会来进攻我们,侵略我们,因此我们就必须加强力量,巩固国防。这是一条牢不可破的真理”。此论断的深意在于,即便是在非战争时期,仍须凭借军事手段对付帝国主义之必然来袭,但在相对和平的环境下“以战止战”,最优方案则是通过巩固国防、建设强大军队为维护国防安全提供坚强后盾,继而以“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斗争方式战胜帝国主义之来袭。再从本质看这种斗争方式,实质就是在维护国防安全的过程中坚持军事斗争准备不动摇。依据军事斗争规律,如果准备工作做得好,不仅有助于军事斗争的胜利,甚至有可能防止和避免军事斗争,从而确保国防安全。20世纪50年代,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强调要巩固国防、建设强大军队,对于正确处理国家建设与保卫国防安全的关系——“我们所进行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建设事业,都要考虑到敌人就在面前这个情况来讨论和决定”,对于把我军建设成为强大的国防军——“我们将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一个强大的海军”,对于进行国防现代化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原来要求是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学文化现代化,现在要加上国防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而以上重大战略决策的做出,都旨在通过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以实现军事安全。

  (二)“保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在国家安全各要素中,国土安全尤为重要。切实有效维护国土安全,实现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能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安全提供基本保障,而一旦国土安全遭到破坏,则会殃及其他领域安全,最终引发整个国家的不安。因此,党和政府历来将国土安全视作国家安全的重心,在这一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毛泽东指出:“我国人民不需要也不应当侵占外国任何领土主权,但是我国人民必须保卫自己的领土主权不受侵犯。”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的任务是“保卫人民革命和国家建设的成果,保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这为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权益、坚决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在主权和领土安全问题上危机重重。除国内尚存解放西藏、实现祖国大陆完全统一的重任外,更有来自国际社会极具挑战的国土安全威胁。在当时,受冷战形势影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对新中国采取了敌视政策,“侵占了我国的领土台湾,在朝鲜正进行着武装侵略,威胁着我们大陆国境的安全”。在此期间,美国还破坏中国商船在公海上的航行权利并进行强制盘查,以其侵朝军队的军用飞机多次侵犯我国领空。仅1950年10月13日、14日,美军就曾4次侵犯我国东北领空。

  毋庸置疑,“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的直接结果……首先是严重地威胁着我们中国的安全”。中国绝不能置国家主权和领土受侵犯于不理,根据当时的国际形势,我国军事工作的目标是“要争取朝鲜战争的胜利和维护大陆的国防安全”。此处的“国防安全”不单指赢得军事斗争的胜利,更多的是强调保家卫国,实现国土防务安全。此后,在抗美援朝战争取得“显然的胜利”的情况下,毛泽东又在一次讲话中指出:“中朝两国人民为反对我们共同敌人美帝国主义的侵略,保卫我们两国的安全与远东的和平,正进行着共同的斗争。”最终,我们“赢得抗美援朝战争伟大胜利,捍卫了新中国安全”。分析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的决策初衷和斗争路径,可以看出抗美援朝战争以保卫国土安全为首要出发点,以捍卫国家的安全为根本落脚点,这实际上也是此后我国进行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珍宝岛自卫反击战、西沙保卫战等保卫边境安全斗争的基本逻辑。

  (三)“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安全”

  政治安全亦是国家安全的关键要素,直接关乎政权、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稳固。早在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就充分认识到政治安全的重要性,主要体现于对肃反工作的高度重视。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警示全党,反革命力量的顺从可能只是表面现象或权宜之计,并不代表他们的反革命思想和反革命企图已就此消亡,我们“必须学会在城市中向帝国主义者、国民党、资产阶级作政治斗争、经济斗争和文化斗争,并向帝国主义者作外交斗争”。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严厉惩罚一切勾结帝国主义、背叛祖国、反对人民民主事业的国民党反革命战争罪犯和其他怙恶不悛的反革命首要分子。”

  对肃反问题未雨绸缪的重视,为维护新中国的政治安全创造了主动。1950年12月至1951年10月底,为“保障党、政、军各级领导机关的纯洁和安全”,党和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同时,针对国民党特务、间谍的干扰破坏活动也进行了坚决斗争。1949年1—11月,“据不完全统计,十个月来各地破获国民党土匪特务组织共达十一个站,六个省、区室,一百六十个组、队,逮捕特务分子四千零四十六名,内有组长以上重要特务一千一百四十七名,破获潜伏电台六百六十六部,其他武器、文件、档案等无数,给予国民党匪帮潜伏的特务以摧毁性的打击。”1955年3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又指出,接下来还要对国内反革命残余势力给以严厉打击,“使暗藏的反革命力量更大地削弱下来,借以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安全”。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进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此时关于反革命分子的情况,毛泽东如是说明:“还有反革命,但是不多了。”由此,维护政治安全的主要内容由肃反转向确保政治局面的安定。

  一方面,提出要有坚强可靠的党和国家领导集体。1956年9月13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七中全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中谈到之所以要设四位副主席和一位总书记的决定时说:“中心的目的就是为了国家的安全”,“对于我们这样的大党,这样的大国,为了国家的安全、党的安全,恐怕还是多几个人好”。言语之间,阐明了实现党的集体领导与维护党的领导集体的安全进而确保政治安全的关系。

  另一方面,提出要从党的自身建设出发,通过管党治党,创造积极民主的政治生态。1957年春,中国共产党开展整风运动的初衷即在于此。针对1956年下半年我国一些地方接连出现的少数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民退社等新情况新问题,毛泽东认为,这主要是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但更重要的因素是领导上的官僚主义,这连同党员干部中同时出现的宗派主义、主观主义等问题,必然会对党的执政地位产生负面影响,最终的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甚至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于是,中共中央决定整顿党的作风,希冀“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在这一整风目标的号召下,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一些有影响的党外人士积极响应,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党政干部的思想作风等问题提出了中肯且富有建设性的批评和建议,为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能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始终是先进、纯洁、坚强的领导核心提供了有益帮助。

  (四)“中国会变成一个大强国而又使人可亲”

  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国内曾出现一些矛盾纠纷、生产事故等社会问题。从本质看,这些社会问题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因此,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基本就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

  针对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提出:“解决的方法,就是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这样一种方法。”毛泽东关于如何正确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认识,为合理解决社会安全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比如,为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秩序问题,公安工作除开展反特肃反斗争外,更加重视依法依规管理城市。1951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发布布告:“为防止与限制敌特、盗匪及其他不法分子的阴谋活动,保护合法营业的正当经营,以巩固社会治安”,特制定《无线电器材管理暂行条例》《城市旅栈业暂行管理规则》《公共娱乐场所暂行管理规则》《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要求各地遵照执行。

  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生产建设是重要环节,而重中之重,“应以安全生产和逐步地、有条件地实行机械化生产为奋斗方向”。关于安全生产,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各级干部首先要从思想上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将‘安全第一’提高到原则高度”;为“保障生产在安全的条件下来进行”,除进行群众性的保安工作外,还“必须建立由煤管局直到井下采煤面的一套保安建制”。事实证明,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问题重视已久,且本着对工人负责、对国家财产负责的原则,通过建章立制、组织群众这样一种处理内部矛盾的方式来确保生产建设的安全。在生产建设范畴之下,党和政府还十分重视处理好工业、农业和轻工业的关系,其中特别强调绝不能忽视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对此,毛泽东指出:“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没有农业,就没有轻工业”。因此,“全党一定要重视农业,农业关系国计民生极大”。“不抓粮食很危险。不抓粮食,总有一天要天下大乱”。“农业搞好了,农民能自给,五亿人口就稳定了”。可见,这一阶段党和政府对农业问题的重视,已明确有粮食、经济、民生等方面的安全考量。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维护社会的安全,主要通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来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进而团结人民一道建设社会主义。正如1957年3月,毛泽东在阐述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时所说:“采取现在的方针,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会繁荣发达,党会经常保持活力,人民事业会欣欣向荣,中国会变成一个大强国而又使人可亲。”

  总之,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对国家安全的认识与实践,经历了由对外保卫国防安全、国土安全为主,向内外兼顾捍卫包括国防安全、国土安全、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等多元要素在内的国家安全的转变。这也说明,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做好国家的安全工作至为重要,不仅可以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而且由于国家安全牵涉社会主义建设诸多方面,因此,确保国家安全各要素的安全与稳定,又从多维方向助推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解决国家发展中的安全问题 

  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依然十分重视捍卫国家安全,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

  1979年9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讲到,实现四个现代化,将“使我国的国防力量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得到足够的增强,能够在现代战争的条件下保卫国家安全,抵御和战胜外国侵略者”。依据现有文献,这是改革开放新时期较早一次使用“国家安全”的表述,其核心内涵为军事安全与国土安全。11月15日,邓小平在一次外事活动中谈到我国现状和面临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保卫国家安全”。围绕这一使命要求,综合分析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相互依存且彼此包含的关系,党和政府强调要将捍卫国家主权安全放在头等重要位置,开展积极的反霸权主义斗争,同时聚焦国家发展现实,将保卫国家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大局中进行谋划,重点解决国家发展中的安全问题,并由此产生维护经济安全、人民安全、文化安全、外交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等新的安全命题。

  (一)“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

  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是实现改革发展的前提要义。特别是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政治风波后,邓小平在总结教训时更是着重强调,当前世界范围内的强权政治、霸权主义仍存在,“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中国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因此,“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20世纪90年代初期,江泽民也指出:“通观我国的安全环境,可以看出,不论是政治问题还是经济问题,不论是外部军事威胁还是完成祖国统一的障碍问题和国内不稳定因素,大都直接或间接地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关,大都可以看到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影子。”霸权主义对我国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威胁,直至21世纪初也未曾消减,胡锦涛指出:“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是和平与发展的主要障碍”。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为头等大事,针对霸权主义表达路径不同,党和政府主要从政治和军事两方面领导开展反霸权主义斗争,维护了我国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等传统国家安全。

  以己之“不乱”,旗帜鲜明反对政治霸权主义 霸权主义的一种表现是通过渗透、颠覆、分裂等非暴力方式,从思想、制度、道路等方面破坏其他国家的政治安全。1989年,我国国内政治风波实则由政治霸权主义所致。为此,邓小平指出,西方世界“开动了全部宣传机器进行煽动……他们在许多国家煽动动乱,实际上是搞强权政治、霸权主义”,“实际上是要损害我们的国权”。必须看到“西方国家正在打一场没有硝烟的第三次世界大战”。即便没有硝烟,党和政府仍保持高度清醒,强调要在“稳”字上下大功夫、大下功夫,确保政权稳固、道路稳实、国家安稳。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只要我们的领导很稳定又很坚定,那末谁也拿中国没有办法”。邓小平深切体会到:“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共产党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好的政治局常委会。只要这个环节不发生问题,中国就稳如泰山。”在此基础上,还“要注意树立和维护这个集体和这个集体中的核心”。“只要它是团结的,努力工作的……什么乱子出来都挡得住”。而且“有了这个权威,困难时也能做大事”。此外,为了“保持党和政府正确领导的连续性、稳定性”,邓小平还提出要大力选拔培养中青年干部,后又率先主动带领老干部们退休,在他看来,这么做主要就是“考虑到中国的安全,现在退比发生了事情退或者在职位上去世有利”。

  第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中国肯定要沿着自己选择的社会主义道路走到底”。这是一个非此即彼的政治安全问题。如果不坚持社会主义,就会危及政治安全,“那末肯定会有动乱,使我们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才能使我国在其它某些社会主义国家出现动乱时保证自己不乱,按计划稳步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只要“中国稳住了,而且实现了发展目标,社会主义就显示出优越性”,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必会行稳致远。

  第三,坚持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在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必须以稳定、安全、灵活、多元为思路来筹划我们的工作”。1983年7月1日,为确保国家安全和加强反间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成立。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提出:“要继续加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公安、安全等部门的建设,更加有力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是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第一次被写入党代会报告中,更加明晰了国家安全部保卫国家安全的主体职责,同时也拓宽了国家安全工作也要包括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内容。

  奉行积极防御战略,反对任何威胁我国军事安全的企图 霸权主义的另一种表现是以发动战争的暴力方式,危害其他国家的军事安全。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下,爆发世界大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邓小平仍警示全党:“霸权主义者有疯狂性,不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制造一件什么小事情,就可能挑起战争。”事实确实如此,20世纪60年代以来,苏联在中苏、中蒙边境地区大量驻军,后来又支持越南侵占柬埔寨,并武装侵入阿富汗,这些被视为当时中苏关系走向正常化的“三大障碍”,“造成对亚洲和平与中国安全的严重威胁”。除此之外,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在越南、中东、伊朗等地出现的局部战争,也都是对邓小平上述关于霸权主义行为倾向及其对军事安全威胁判断的力证。

  不仅如此,邓小平还预判,由霸权主义引发的局部战争今后还会有很多,所以“八十年代是个危险的年代”,“可以说是非常动荡、充满危机的年代”。但同时,邓小平也充满信心地鼓舞全党:“如果反霸权主义斗争搞得好,可以延缓战争的爆发,争取更长一点时间的和平”。

  面对军事霸权主义,党和政府力主秉承和平理念保卫国家安全。早在1984年2月,邓小平就提出了“稳定世界局势的新办法”——“不用战争手段而用和平方式”;世纪之交,江泽民提出要建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树立了中国在维护国家安全过程中,积极创建公正合理国际新秩序、努力达成世界各国普遍安全的光辉典范;进入新世纪,党和政府继续倡导新安全观,强调要“建立新安全秩序”,在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进程中,用更加包容的方式筑牢国家安全防线。

  诚然,秉承和平理念反对军事霸权主义,并非彻底放弃军事手段,正如邓小平所强调:“在这个动乱的世界上,为了捍卫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必须加强防御力量,反对霸权主义削弱我们防务的任何企图。”江泽民认为:“军事上准备越充分,战略上越主动,安全越有保证”。1980年10月15日,邓小平在一次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未来的反侵略战争,将采取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以此为指导维护军事安全,党和政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强调要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一方面,加强军队党的建设,保持军队高度稳定。军队稳定,使军队始终保持高度集中统一,常备不懈,是保证整个国家稳定和安全的重要因素。1988年,中央军委扩大会议确定了保持军队稳定的方针,随之加强了军队党的建设工作,从政治、思想、组织、制度、作风等多方面打出“组合拳”,保证人民军队能够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忠诚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和保护人民和平劳动等根本职能。另一方面,加速军事质量建设,为掌握国家安全的战略主动提供武装保障。1992年7月,邓小平在审阅中共十四大报告稿时讲到军队建设问题,强调:“中国的武装力量,人数可以减少,但是质量要提高,不能削弱。中国是个大国,没有足够的武装力量,保证不了国家的安全。”由此,从国家安全需求出发,江泽民提出要用“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来指导和规范我军的质量建设。进入新世纪,胡锦涛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努力建设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为贯彻落实中央的上述要求,人民军队加速进行质量建设,全面增强了战斗力,“更好担负起保卫国家领土、领空、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祖国统一和安全的神圣使命”。

  (二)“关注和维护国家发展利益”

  在深刻分析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基础上,邓小平做出“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发展才是硬道理”“稳定压倒一切”等一系列重要论断。关于发展,一般认为,发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撑,但更要认识到确保发展本身的安全既是实现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为确保国家发展的安全,必须解决国家发展中的安全问题,与此同时,国家得以安全发展,综合国力得以提升,又进一步巩固了发展中的国家安全。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拓展了国家安全的战略视野,提出要“关注和维护国家发展利益”。在发展与安全相互促进的过程中,我国国家安全以发展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科技、信息、环境、资源等的安全为综合依托的特征愈亦突出,这就意味着我国国家安全已完全突破了传统安全范畴,综合来看,主要围绕经济安全和人民安全有了更为丰富的非传统安全要素。

  “悠悠万事,唯经济发展为大” 经济发展是改革开放中的重要一环。经济发展既会出现可喜的变革与成就,也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与挑战,反过来制约经济的安全稳定发展。因此,保证经济安全,成为改革开放进程中维护国家安全的题中应有之义。

  确保经济安全,首要的是实现经济发展的稳定、均衡与持续。1988年正值改革开放10周年之际,国内经济却因增长速度过快而出现了通货膨胀等直接关系群众实际生活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群众的不安。在此情况下,“如果我们不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遏制通货膨胀,不仅各项改革难以深入,整个建设的发展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会损害十年改革所取得的成果”。于是,中共中央果断决策:“坚决把改革和建设的重点切实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上来”。通过探索走出一条从确保经济稳健发展到实现经济社会稳定之路,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为此后我国经济长期稳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确保经济安全,更核心的目的是抵御外来干扰和冲击,实现国家经济利益不受侵犯、经济主权不受分割。我们党最早明确提出经济安全,是在“八五”计划期间。此时,正值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发生重大转变、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交往联系愈亦频繁的时期,但也是国际敌对势力集中干扰和遏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段时期。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迫切要求我国既要扩大同世界各国的经济技术交流合作,还要积极防范来自国际经济领域的各种风险。而放眼世界,包括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十分重视防范经济风险,并建立了专门机构以维护本国经济安全。1993年7月,江泽民在一次外交会议上分析了国际上各种势力调整战略的主要方向,其中之一就是“经济安全比重加大”。1996年8月,江泽民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明确提出“为了保证国家经济安全”,必须“做好经济发展风险的防范工作”。2002年11月“,在扩大对外开放中,要十分注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被写入中共十六大报告。

  在经济全球化形势下维护经济安全,党和政府重点围绕金融安全这一“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构建科学有效的经济安全体制机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不受侵犯,成功应对了亚洲金融危机、国际金融危机等风险挑战。同时,对经济安全范畴内包括信息、粮食、能源等新的安全要素也给予高度关注。例如,在信息安全方面,经济的高速发展虽极大带动了信息技术的发展,但“在如何保障我国信息安全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对此,2001年11月,江泽民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确保信息安全。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信息安全放在与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并列的位置,突出了维护信息安全的极端重要性。

  “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本质是以人民利益为中心,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因此,在确保经济安全的同时,党和政府还高度重视维护人民的安全利益。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在《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中指出,犯罪活动“危害人民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建设”。这里的“人民安全”,主要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对人民安全的传统定义。1990年5月,江泽民在首都青年纪念五四报告会上的讲话中谈道:在维护祖国尊严和人民安全方面,知识分子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尽管此时尚未对人民安全做出具体阐释,但也清晰地梳理出知识分子维护人民安全的基本路径,即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创造了大量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为使人民群众能在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安定的社会氛围中,以昂扬的精神风貌、健康的生活状态积极生产生活创造了条件。

  这一总结,鲜明体现出人民安全相对于传统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言有了更为宽广的内涵。从生活方面来讲,确保人民安全,强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长期稳定”,为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从生产活动来看,确保人民安全,强调经济发展的底线原则——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在这方面,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创造性地提出“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后又将此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确定“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维护人民安全,实质就是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不仅关注物质生活的变化,也对精神世界有了更加敏锐的感知和多维的诉求。鉴于此,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中共中央提出并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从安全的角度来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就是让人们对身在其中的生产秩序和生活环境有起码的安全感,从而更好投身经济社会发展,正如江泽民所言:“如果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状况不好,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怎么能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呢?”在这个过程中,党和政府还特别注重解决事关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基本安全需求问题。例如,关于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环境,通过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安全”,立足长远的生态保护工作促进“生态安全”,以现代化的治水兴水工作实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等,全面增强了人民的安全感和满意感,同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支持度,形成了团结奋斗、共促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发展的强大合力。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在实现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首要前提下,党和政府积极推进更深层次、更全要素、更多路径的国家安全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了良好环境,确保社会主义中国发展的安全稳健,“我国社会大局保持长期稳定,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

  三、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中共十八大以来,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深刻体会到:“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要团结带领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创造性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标志着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总体国家安全观发表重要论述,形成了系统科学的国家安全理论,为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实践引领。提出并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安全问题认识和实践的继承与创新,大致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从观照要素到总体统筹,从提出因应之策到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从保障人民利益到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从观照要素到总体统筹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家安全工作,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安全要义与内涵重心。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先后提出确保国防安全、祖国的安全、党的安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安全等重要使命。改革开放后,强调国家主权和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重点突出经济安全、人民安全对巩固国家安全的保障作用,并在以上两个领域安全范畴之内,提出要维护信息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诸多新安全要素。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随着我国国家安全要素的不断丰富,国家安全工作实现了从观照要素到总体统筹的重大转变。总体国家安全观最鲜明的特征——“总体”,正是对这一转变的精辟概括。

  第一,“总体”强调党的领导,要“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十个坚持”的要求,首要的就是这一条。早在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提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2014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置,由习近平任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4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为更好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党牢牢掌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性主动,实现国家安全工作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合作性发力提供了根本保证。

  第二,“总体”体现系统思维,既要高度聚焦重点领域安全,更要立体维护系统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这五大要素清晰地揭示了国家安全的系统性之所在。因此,必须总体把握国家安全工作,从维护“系统安全”的角度出发,通过顶层设计、贯通驾驭、综合施策、整体解决、重点聚焦、抓纲带目等方式,全面地、联系地处理各层面、各领域安全及其内部关系,以要素带要素、多要素互为促动的国家安全工作,夯实国家安全的内在根基,构建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国家安全体系,实现国家安全的系统化之治。

  第三,“总体”突出战略布局,以塑造国家安全,构建新安全格局,进而保障新发展格局。长期以来,人们对于国家安全的认识主要集中于维护传统“小安全”要素,旨在通过解决具体领域的安全问题,由点及面地维护国家安全。而总体国家安全观则强调维护“大安全”体系,不但要维护更要塑造国家安全,为国家构建具有广泛辐射力和前瞻保护力的新安全格局,如此由面带点地保障国家外部安全与内部安全、国土安全与国民安全、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在此基础上,依据中共二十大提出的“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最终实现发展与安全的统筹与共、相得益彰。塑造新安全格局,充分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多元实践能效,既可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更能大力推进国家更好发展。同时,致力于统筹发展与安全,使国家处于全面安全、长效安全的发展状态之中,进一步保证了国家安全工作的可持续性,即将时间作为重要变量引入国家安全的思考范畴,这在国家安全理论中是一重大创新。

  (二)从提出因应之策到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解决问题,是解决国家安全问题的传统思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安全问题的因应之策,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累了宝贵经验。进入新时代,当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更为丰富、时空领域更为宽广、内外影响因素更为复杂时,分散的安全举措、相对不足的安全能力,往往无从防备和应对全新的安全挑战与风险。因此,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将解决国家安全问题的因应之策提升至战略指导高度,通过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国家安全体系,通过推进国家安全能力现代化,全天候、全方位、全效能维护国家安全。在这方面,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重点着力于以下工作。

  第一,完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2018年4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实施更为有力的统领和协调”。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确保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能够直接快速落到实处。2019年,中共中央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从制度上强化了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其间,还高度重视加强国家安全系统党的建设工作,逐步建设起一支忠诚可靠、能力过硬的国家安全干部队伍。

  第二,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建设。从提出构建国家安全体系,到强调“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从制定《国家安全战略纲要》,提出“把法治贯穿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过程”,到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意见》,强调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国家安全体系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然要求,而其中更为具体的迫切要求则是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建设。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建设,同时还建立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国家安全危机管控机制、国家应急管理机制、国家安全综合保障体系等国家安全运行体制机制,增强了国家安全工作的体系合力和整体效能,为打好国家安全总体战提供了制度保证。

  第三,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维护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是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的主阵地、主战场。围绕这一使命要求,党和政府把确保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在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发扬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强力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与此同时,切实增强运用科学技术等多种手段维护国家安全,加强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既要创造性应对解决安全问题,更要前瞻性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中共中央强调要“坚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随着安全风险预见、预判能力的与日俱强,党和政府将可能带来重大风险的安全隐患发现并处置于萌芽状态,以下先手棋、打主动仗的方式有效规避化解了前进道路上的诸多安全问题。

  第四,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作用,是国家安全工作的固本之策和长久之计。为此,我国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并明确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由有关部门牵头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组织编写出版《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以及《国家文化安全知识百问》《国家生态安全知识百问》《国家金融安全知识百问》等国家安全普及读物,有效增强了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为维护国家安全凝聚了全民全社会共同力量。

  (三)从保障人民利益到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当代中国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落脚点。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强调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结合,体现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人本价值取向。具体到新时代维护人民安全的实践中,党和政府尤其重视维护社会的稳定。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实质是通过继承国家安全工作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将维护社会稳定从归属于国家安全范畴的位置,提升至与维护国家安全同等重要的高度,实现了对国家安全工作传统目标与具体实践的集成创新,由此也推动创造了我国社会长期稳定的伟大奇迹。在此过程中,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是关键之举。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公共安全的重要性,提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来认识,扎实做好公共安全工作,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新时代以来,党和政府就维护公共安全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取得积极成效。

  第一,提升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防控公共卫生风险能力。2018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特别强调:“像非典那样的重大传染性疾病,也要时刻保持警惕、严密防范”。在对重大疫情风险防范高度重视的基础上,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党和政府带领全国人民一起打赢了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当然,这场防疫战也暴露出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事实上,还在疫情防控期间,党和政府就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积极成果”。

  第二,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201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挂牌成立,同年10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形成核心部门总牵头、各方协调配合的应急管理和公共安全治理新局面。据2021年公布的数据统计,“与2012年相比,2021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6.8%和45.9%,事故总量连续十年下降。2013—2021年,全国年均因自然灾害死亡失踪人数、倒塌房屋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重,较2000—2012年均值分别下降87.2%、87.4%、61.7%”。

  第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公共安全体系,首要要求就是“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2018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成立,整合并升级了原有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大力推动市场秩序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此后,又先后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起基于风险分析、供应链管理、违法犯罪处罚等于一体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有效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进入新时代,面对多发多样的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党和政府深入研究人口流动规模化、利益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思想文化多元化形势下的社会管理规律,推进实现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深度转型,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发动全社会共同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方面,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关于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其中大量问题是由利益问题引发的。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对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首先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为此,中央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信访工作条例》等,从制度和法律层面保证了人民群众获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中央还特别强调要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提出要积极主动在基层和源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矛盾风险不外溢不扩散、不升级不变异。多年来,依循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基本逻辑,我国人民内部和社会矛盾总量稳中趋降,矛盾化解稳中趋快,夯实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民基础。

  另一方面,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进入新时代,中共中央提出“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并在中共二十大上突出强调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战略目标。其间,党和政府着力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决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进行网络安全监管,持续严厉整治醉驾酒驾,等等。这一系列具体举措,生动诠释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就是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对平安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将平安从传统意义上的生命财产安全,上升至安业、安居、安心等更高更广层面,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变化与国家安全态势,从社会主义建设与国家发展实际需求出发,提出了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国家安全观念。从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国家的安全,到改革开放后切实解决发展中的安全问题,再到新时代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我国国家安全实现了安全要素多元丰富、安全能效系统立体、安全价值高度聚焦的历史性变革。历史和现实充分说明,做好国家安全工作,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国家安全形势复杂严峻。中共二十大报告把“国家安全更为巩固”确定为未来五年我国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具有深远战略考量和重大现实意义。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加快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作者简介]聂文婷,历史学博士,教授,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4年第1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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