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74年,葡萄牙"四二五"革命之后,葡国开始真正赋予澳门自治的权力。澳门政制由此走上了一条较为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20世纪70年代中期和回归前后,为适应澳门的新形势,澳门政制进行了两次较为重大的变迁。70年代中期,澳门建立了与地区自治相适应的政制。回归之后,澳门则建立了与高度自治相适应的政制。这两次重大的政制变迁,与澳门宪法性法律的演变有着密切的互动关系。宪法性法律的变革反映了澳门政制上的变迁,进而又固化了澳门政制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