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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
发布时间: 2010-08-02    作者:王胜俊    来源:《求是》 201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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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改革创新。三项重点工作本身就是工作创新,必须以创新的精神予以推进。要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与其他机关及社团组织共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健全司法建议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维护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

  强化基层工作,发挥基层优势。化解社会矛盾,重点在基层;推进社会管理,难点在基层;公正廉洁执法,关键在基层。上级法院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对基层干警能力的培养,使他们在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要为基层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努力帮助基层解决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等问题,想方设法为基层干警减压减负;要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设置,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狠抓贯彻落实,确保三项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贵在实践,重在落实。人民法院要以正确的理念、良好的作风、扎实的工作,确保三项重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要以科学发展为目标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三项重点工作的提出,是科学发展观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要始终围绕科学发展,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广大干警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要不断完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积累的经验做法,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践中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要以执法办案为重心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人民法院要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实践,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要坚持依法办事,一切案件的审判执行,一切工作措施的出台,都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要坚持立足本职,把各类案件审理好、执行好,通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和肯定。

  要以统筹兼顾的方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人民法院要统筹兼顾三项重点工作,以公正廉洁执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统筹兼顾全国四级法院工作,统筹兼顾三项重点工作与其他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发展。要认真研究解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每年办成几件实事,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要以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为保障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人民法院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正确履行职责。要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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