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文化大革命”为什么会发生呢?曾经有人认为,“文化大革命”的发生是由党的领袖毛泽东同志一个人的错误造成的,这种说法是不公正的。“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固然毛泽东同志负有主要责任,是他亲自发动和领导的。但是,它又不只是毛泽东同志个人的错误造成的,而是一种社会思潮的产物。概括地讲,“文化大革命”是一九五七年以后在我们党内不断发展的“左”倾思潮的产物,是党内“左”倾思潮恶性发展的结果。具体说来,原因有以下四点:
第一、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左”倾理论的系统化,并被提到党的指导思想的高度,这是“文化大革命”发生的直接的根本的原因。
第二、错误的党内斗争和个人崇拜的狂热,严重地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这是造成“文化大革命”发生和难以防止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当时特殊的国际环境,对党内“左”倾思潮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正如《历史决议》所述:“苏联领导人挑起中苏论战,并把两党之间的原则争论变成国家争端,对中国施加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的巨大压力,迫使我们不得不进行反对苏联大国沙文主义的正义斗争。在这种情况的影响下,我们在国内进行了反修防修运动,使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迷误日益深入到党内,以致党内同志间不同意见的正常争论也被看成是所谓修正主义路线的表现或所谓路线斗争的表现,使党内关系日益紧张化。”
第四、林彪、江青、康生一伙坏人,别有用心地利用党的错误,极力鼓吹个人崇拜,挑拨制造事端,这也是造成“文化大革命”发生的一个原因。
上述四点原因,就象《决议》所概括的:“毛泽东同志在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发展得越来越严重,他的个人专断作风逐步损害党的民主集中制,个人崇拜现象逐步发展。党中央未能及时纠正这些错误。林彪、江青、康生这些野心家又别有用心地利用和助长了这些错误,这就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动。”换句话说,“文化大革命”的发生,是我们党犯错误的结果。是党内“左”倾思潮逐渐系统化和理论化,并上升为党的指导思想所造成的恶果。它从产生时起就是错的。这是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必须首先搞清楚的一个问题。
二 “文化大革命”的理论、方针和方法都是错误的
“文化大革命”是有理论指导的运动,这就是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我们要否定“文化大革命”,就必须彻底否定这种错误理论。
有的同志提出这样的疑问:我们批判了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难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就不需要继续革命了吗?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当然要继续进行各方面的革命斗争,一直到共产主义的实现。但这是广义上的革命,而不是本来意义上讲的夺取政权的革命。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恰恰相反,它是以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错误分析为依据,以开展“全面阶级斗争”、进行“全面夺权”、实行“全面专政”为其核心内容的。这种“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左”倾错误理论,既违反马克思主义原理,又不符合中国实际。照了去做,只能破坏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
我们否定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是不是也要同时否定马克思主义的不断革命论呢?不是的。马克思、列宁所论述的不断革命论,主要是讲无产阶级应当参加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斗争,但不能只停留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而是要使革命不停顿地向前发展,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这当然也包含有无产阶级在取得民主革命胜利之后要把革命继续推向前进的思想。而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它的涵义是完全不同的,因此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
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方针,最主要的是对革命对象和动力的规定。“文化大革命”的“对象”是谁呢?“十六条”规定:“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但什么样人是“走资派”,从来没有明确规定过。十年的实践证明,这是一个虚构的革命对象。实际上是把斗争的矛头指向党内,把党政各级领导干部当成了革命对象,这就从根本上颠倒了敌我。“文化大革命”的“动力”是什么呢?《十六条》规定,“文化大革命”的依靠力量是革命“左”派,是那种“革命青少年成了勇敢的闯将”。结果往往是造反最早,闹得最凶,打砸抢最厉害的、最野蛮的那些人被戴上了“左派”的桂冠。革命的对象和动力都搞错了,结果就不是“乱了敌人”,而只能是乱了自己,造成一场空前的大内乱。
“文化大革命”的方法,概括起来叫做“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这种方法曾经被误认为是社会主义的民主。多年的实践证明“四大”不利于安定团结,不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只能造成混乱。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这个四大的做法,作为一个整体来看,从来没有产生积极的作用。”(《邓小平文选》第221页)
综上所述,应该说“文化大革命”本身没有任何值得肯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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