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恢复重建侨务机构
中共中央从思想上为侨务领域正本清源的同时,在组织上着手恢复在“文革”中遭到破 坏的各级侨务机构。 新中国建立之初,在中央人民政府机构中就成立了专门的侨务工作机构———华侨事务委员 会,1954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简称中侨委),负责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 利益,管理华侨事务;协助中央、国务院研究制定侨务工作方针。1956年10月,又成立了全 国归侨、侨眷的群众团体———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全国侨联)。随后,凡有归国华 侨和侨眷的市、县、镇大都设立了归国华侨联谊会,形成了全国统一的侨联组织网。“文革” 时期,在“左”倾思想指导下,1970年6月中侨委被正式撤销,侨务工作划归外交部。接着, 各级侨务部门也相继被撤销,各级侨联组织完全瘫痪。大批侨务干部被打成“资产阶级代理人”、“走资派”下放劳动改造。归侨、侨眷基本失去了国家权力的保护,各种敌视华侨和侵 犯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问题大量出现。
早在1977年9月29日,邓小平就指出要恢复侨务机构。他说:“最近,党的十一大开过 了,提出了新的任务。我刚才说有希望,但好多事情还要费劲。比如侨务工作,提到日程上来 了,准备恢复过去的侨务机构。没有机构,这个事情就管不了。这个问题要解决,现在正在酝 酿。”他还形象地将侨务机构比作“庙”,把主持侨务工作的领导人比作“菩萨”,来阐明恢复 重建侨务机构的重要性。他指出:“过去,‘四人帮'破坏统一战线,统一战线都没有了。现 在,把‘庙'建立起来,有个‘菩萨'在里面管事,要把爱国人士、民主人士、宗教人士等 等都更好地团结起来。侨务工作恢复起来也要花费时间,有个过程。”他还提议由廖承志来当 “菩萨”主持侨务工作:“现在先把‘庙'立起来,老‘菩萨'就是这个人,廖承志同志,他 当侨务委员会主任多年。‘菩萨'灵不灵,就看‘菩萨'的本事。” [2](pp.1,2)
1977年底召开的全国侨务会议预备会建议设立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由外交部代管。归侨、侨眷较多的省、市、自治区和地、县,也相应建立和健全侨务机构,统 称侨务办公室,直属同级党委和革委会领导。侨务工作较少的省、市、自治区可考虑根据实际 情况,设立侨务处,也可由外事或有关部门负责。重点侨乡公社,要有专职干部管侨务工作。 同时会议还要求恢复归国华侨联合会,并加强对海外宣传工作的领导。
197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办公室(简称国务院侨办)正式成立,主任廖承 志。国务院侨办的性质和职能与过去的中侨委基本相同,职能的区别在于协助外交部处理华侨 (指那些保留中国国籍者)和华人(指加入外国国籍者)事务,后者原不属于中侨委的工作对 象。自1978年起全国29个省、市、区(除了西藏之外)也陆续成立了侨务办公室。
同年4月全国侨联也恢复活动,第二次全国归侨代表大会于12月在北京召开并选举产生 了新的侨联委员会。1981年,有关部门确定归国华侨联合会为全国性人民团体,以提高侨联 的社会地位,侨联组织随即出现了大发展的形势。此后,国务院侨办还复办了华侨学生补习学 校 ① 和泉州华侨大学、暨南大学。各级侨务机构和组织的相继恢复,为落实侨务政策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恢复新中国正确的侨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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