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中央深改小组召开的18次会议涉及农村改革议题,审议了24项涉农改革方案。2014年11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确立了农村改革的“四梁八柱”。2016年10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要求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改革工作任务。围绕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这条主线,实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开展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办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强化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制度保障,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坚持底线思维,明确了“不管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四条底线,确保了改革有序推进,蹄疾步稳。一系列农村改革举措的落地,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