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是我国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行动纲领,对未来五年实现第一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笔者在去年发表的《从“小康社会”到“中国梦”》一文中曾指出:“从中共十六大提出的以及后来在十七大、十八大一再被充实了内容的‘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来看,新的小康目标与‘总体小康’相比,一是水平更高,要从一个国际上中等偏下收入的经济体向中等偏上收入的经济体迈进;二是范围更全,不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无所不包,而且农村不能拖了城镇的后腿,西部地区不能拖了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后腿。”通过学习《建议》,笔者对“全面小康社会”的内涵有了新的认识,那就是全面小康不单要看物的一面,也要关注人的一面,人的全面小康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基本要义之一。《建议》为未来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新的目标要求: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我理解,这五个方面的目标要求有个参照物,那就是要全面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亦即不但经济发展水平(比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生态环境质量、制度成熟程度和国家治理水平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也要向中等发达国家看齐。若如此,联系现实来看,对于新的目标要求来说,我们的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就明显是“十三五”时期需要克服的“短板”中的“短板”了,需要花大力气从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三个方面全力推进才可望达致,三个素质共同决定着人力资源的质量和全社会的文明程度,亦即小康社会在人的方面的实现程度。
一、树立规矩意识,提升思想道德素质
“德,国家之基也”,思想道德素质是国民总体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首要标志,“德”、“智”、“体”三者中“德”为先。我们党历来重视人民思想道德建设,为提升国民素质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中共十八大以来,更是在新的基础上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提出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古人的这句话很好地诠释了德治与法治的关系。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当下的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与全面小康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素质低下、不文明的现象还比较普遍。2001年出台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肯定了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良好态势的同时,明确指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应当引起全党全社会高度重视。”应当说,十多年过去了,上述现象依然严重存在,阻碍着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不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
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当然包括很多内容,但是笔者认为,这项工作要从基础抓起,那就是要适应工业化、现代化转型的要求,在全社会树立起规矩意识。人是社会中的人,社会中的人彼此交往和在社会中生活是要有规矩的,“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社会生活中的规矩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说话、做事所依据的标准,也就是所有社会成员都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人们在社会中活动的目的、动机往往各不相同,如果没有规矩,人们各行其是,社会生活就会混乱不堪,就会像驾车在道路上行走没有红绿灯那样,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中。所以,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社会生活离不开规矩,久而久之,规矩本身就成为人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这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客观地讲,欠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主要的不是体现在物质技术方面,而是体现在国民素质、社会整体的文明程度方面,这当中最直观的就是人们的行为举止所体现的规矩意识。值得思考的是,人们私下里都说中国人不文明、不讲规矩,但是这些年出境旅游的中国人在国外已经比其在国内言谈举止强多了,有排队意识了,也很少随处抽烟、随地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了,由此来看,规矩固然需要养成,环境也是很重要的一面,我们缺少一个讲规矩、守规矩的社会氛围。我们国家以前是个农业社会,工业化、城市化尚未完成,市场化的历程更短,缺乏法治的传统,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的规矩还处在逐步养成之中,所以社会上通行的还不是照规矩办事,而是靠关系,靠那些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因而人们彼此之间的信任度很低,对政府、对官员也是如此,人们的心态并不平和,这样的环境如果不能迅速扭转过来,势必导致风气不正、腐败丛生,社会矛盾多发易发、和谐度降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就很难在人们的心目中生根发芽。习近平当年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曾经深刻指出:“我们必须有意识地促使人们在商品经济活动中逐步地认识商品生产的规律,学习和掌握商品生产经营的知识,逐步形成与现代生产和生活需要相适应的思想观念、道德品质和生活方式。我们切不可物质上脱贫了,精神上却愚昧了。我们需要的是‘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2013年,他在浙江考察时进一步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有鲜明的社会价值导向,以此引领和保证全体人民有共同的道德遵循,整个社会有稳定的内在秩序。”共同的道德遵循最基础的构件就是为人处世的规矩;依法治国的关键就是国民要有规矩意识,国民中的先进分子、带头人首先都能自觉地在日常的活动中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方面率先垂范,开风气之先。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二、推进教育公平,提升科学文化素质
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决定着国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习近平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强国富民,育人为先。”“教育决定着人类的今天,也决定着人类的未来。”“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人才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更加突显。‘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归根到底靠人才、靠教育。”有鉴于此,《建议》提出未来5年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更加注重教育内涵发展,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支持。
如何看待当前国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衡量的指标主要有人口文盲率(或识字率)和人均受教育年限等。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10年,中国的青壮年文盲率从2000年的2.80%降至1.08%;1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率为4.1%,比2000年下降三成以上;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05年,比2000年提高了1.26年,表明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已经迈入高中程度。25岁及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1990年为5.8年,与当时世界平均水平基本持平;2000年为7.4年,比当时世界平均水平6.8年高0.6年;2010年为8.6年,明显超过当前世界7.4年的平均水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05年的10.9年提高到12.7年,短短5年就增加了接近两年。在人口受教育结构方面,出现了小学受教育人口不断减少、中等教育保持稳定、大专及以上教育人口快速增长的重心上移趋势。有学者指出,从2010年起,中国进入人口红利下降期,劳动年龄人口(16~64岁)占总人口比例从74.5%下降至2014年的73.4%。与此同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从8.75%提高至11.01%。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从13.72%提高至16.35%,已经明显超过劳动年龄人口下降幅度,显示教育红利、人力资源红利大大抵消了人口红利下降的影响。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仍以2010年为例,同一时期美国25岁及以上人口的人均受教育年限为12.4年(相当于大学一年级水平),日本为11.6年(相当于高中三年级水平),分别比中国高出近3.8年和3年,中国的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所占比重依然偏低。2009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25~64岁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人口所占比重为30.0%,相当于中国2010年水平的3倍多(9.7%)。中国科协公布的第八次中国公民科学素养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中国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公民比例为3.27%,也就是说100个公民中只有3名具备基本的科学素养,比2005年的1.60%仅提高1.67个百分点。目前中国公民科学素养水平相当于日本、加拿大和欧盟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进入新常态后,中国经济必须走上一条以创新驱动的增长之路。但是创新需要人才,中国的教育体系能否承担起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任,对未来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问题还在于,中国的教育发展和人口科学文化素质存在城乡、区域、校际、群体之间的较大差距,尽管近年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的学杂费、为农村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允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继续加大教育资源向中西部和农村倾斜、义务教育减负提质、完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推进西部高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等,但教育公平问题依然突出,“十三五”时期最需要着力补的“短板”,就是贫困农村地区教育事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机会。有研究表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家庭文化背景对教育获得的影响将随着入学阶段的上升而降低,而学校等级的影响将升高,因此早期教育的公平问题必须得到更多重视。相关的实证研究证实,城乡教育不平等将会加剧城乡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也会促使城乡教育不平等的程度进一步加大。而获得公平的受教育机会,是实现社会流动、增强脱贫能力的助推器。正像习近平指出的那样,促进教育公平,必须解决好农村和贫困家庭孩子的教育问题。扶贫要扶智,治贫先治愚。政府要保障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够接受义务教育,并为他们提供进一步求学的机会;基础教育资源要向农村倾斜,向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健全资助体系,想方设法解决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孩子上学面临的实际困难;等等。
三、加大健康投入,提升全民身体素质
健康无论对国家来说还是对个人来说都是最大的资本,人民身体健康是事关个人生活幸福和国家繁荣昌盛的一切事业的重要前提。《建议》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对未来一个时期更好地维护国民健康做出制度性安排,凸显了党和国家对保护国民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是衡量人口健康水平的综合指标,其他辅助性指标还有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等。21世纪以来,中国的孕产妇死亡率从2002年的51.3/10万下降到2011年的26.1/10万,同期婴儿死亡率从29.2‰下降到12.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34.9‰下降到15.6‰。2010年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8岁,比2000年的71.4岁提高了3.4岁,增速明显快于前20年。中国居民的健康水平已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根据一些国际组织的数据,2007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193个国家按降序排列,中国排在107位,居世界中等水平,泰国(156位)、越南(126位)位次均好于中国。与“金砖国家”相比,孕产妇死亡率2008年中国明显低于巴西、印度和南非,与俄罗斯基本相同,但仍然仅相当于美国1965年的水平(31.6/10万)。2010年世界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为69.6岁,中国比中等收入国家高出近6岁,比高收入国家低5岁。总体上看,中国的国民健康水平还极不平衡,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尚不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与发达经济体的先进水平相比还有相当的距离。这方面人民群众的诉求也很强烈,党和政府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建议》做出的制度安排就是以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为核心部署的。2014年12月13日,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就强调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医疗卫生服务直接关系人民身体健康。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真正解决好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笔者认为,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方面,除了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以外,也要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大目前对国民健康威胁最大的慢性病的防治力度。2011年世界银行发布报告称,癌症、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慢性呼吸道疾病等慢性病已成为国人的头号健康威胁,占死亡人数的比例超过80%,占国家疾病总负担的比重达到68.6%。如果不加以有效的控制,慢性病不仅将会加剧预期的劳动力短缺,还会危及人力资本的质量,进而增加未来中国出现经济减速的概率,并对社会构成严重的挑战。报告指出,中国人当前的健康寿命(即没有疾病和残疾困扰的健康年数)仅为66岁,比二十国集团一些主要成员国少10岁;慢性病死亡率高于二十国集团的其他主要成员国:中风死亡率比日本、美国和法国高4~6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死亡率约为日本的30倍。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遏制慢性病的蔓延趋势,政府可大有作为:一是对国民进行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的教育和引导,持续开展全民健身计划,倡导绿色出行,增强体育锻炼,减轻工作和生活压力;二是要强化营养干预,矫正国民不良的饮食习惯和膳食结构,提高健康意识,禁烟、节酒、控盐,推进膳食平衡;三是要切实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搞好食品、药品安全,强化制度约束作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等等。总之,未来10年对于中国防控慢性病流行是一个关键时期。只要根据国情采取国际上证明有效的良好做法,中国大部分的慢性病负担都是可以避免或控制的。如此产生的经济效益也将是十分可观的,据世界银行测算,在未来30年(2010~2040年)内,如果中国每年能将心血管病死亡率降低1%,所产生的总体经济效益就相当于2010年中国实际GDP的68%,超过10.7万亿美元。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议政府设立一个机构加以统筹协调,此外也可以考虑将上百万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充实到这项事业的队伍中来。
总之,“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这个关键时期,中国要真正跻身中等发达国家之列,不能只是关注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速度,而是要更多地着眼于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显著跟进上来。正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谋划‘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全力做好补齐短板这篇大文章,着力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