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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的探索与创建
发布时间: 2010-02-05    作者:刘国光    来源:国史网 201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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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建立已经60年了。这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艰难探索、艰苦奋斗并取得辉煌成就的60年。一个在现代化历史进程中落后了的东方大国,通过60年的奋斗,已经快速复兴、成为当代世界发展中有影响力的发展中国家。

  建国60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围绕计划与市场这个基本问题,也进行了长期的探索。这是一个朝着既定的目标,探寻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建设社会主义的实现途径、模式和体制的过程,这种探索是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是客观条件、客观要求和主观认识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从新民主主义经济到社会主义计划经济

  旧中国是一个经济极端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命脉和主要生产资料掌握在外国资本、封建地主和官僚资本手中,整个经济是各种形式的私有制基础上的商品—市场经济,以及农村中广泛存在的自然经济。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通过没收国民党政府系统的官僚资本企业变为新的国有企业;通过废除西方国家在华的一切特权,对西方国家遗留在大陆的外资企业分别采取管制、征购、征用、代管等措施,逐步加以接收而变为国有企业,两者形成国营经济。另外还有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构成五种经济成分。国营经济是新民主主义国家所经营的、以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代表着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方向;合作社经济是以劳动者个人所有为基础的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以资本家私人所有为基础、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私营经济,它具有两重性,我们党对它采取利用和限制的政策;个体经济是指分散的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经济,占国民经济总量的80%以上;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一种国家经济同私人资本合作的、具有社会主义因素的经济成分,其发展前途是转向社会主义国营经济。

  新民主主义经济是适应我们这个经济落后国家为社会主义革命奠定生产社会化基础的需要而必经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必须利用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积极作用,还需要发挥商品—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国家计委1952年成立时,面对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实施了多种形式的计划管理制度,但由于存在五种经济成分,整体上仍然属于市场经济,但这时的市场经济已经具有了新的特征,形成了有计划调节的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领导下,多种经济成分协调发展;资源配置的基础环节是国家调控下的市场体系,并与多种计划管理方式相结合,实施“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经济政策,以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发挥广大农民发展个体经济与互助合作两种积极性,使私营经济获得正常利润,能够继续进行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这些构成了建国初期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的基本特点。由于理论准备比较充分,通过这种符合国情的社会经济体制,党和政府领导全国人民团结奋斗,在极其困难的经济环境下,赢得了财政平衡、市场稳定、生产恢复,出现了新中国建立初期经济发展、社会昌明的历史盛况。

  1952年下半年,由于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基本完成,全国即将转入大规模经济建设,中共中央在讨论如何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时,中国的经济建设究竟应采取什么样的模式,就成为迫切需要明确的问题。经过19527月到1953年底一年半的经济建设实践和理论探索,在当时的国际环境和历史背景下,苏联道路和苏联模式成为必然的选择;迅速实现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化这个国民经济恢复后中国经济面临的紧迫任务,是促使我国加快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国家主导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现实动因;统购统销和加快农业合作化步伐就成为工业化的制度保障。这几个方面的契合,使我们党选择了以“一化三改”为内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以“一五”计划为标志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模式。

  我国在由新民主主义的市场经济向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过渡、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时,并没有重复苏联最初几年走过的弯路,没有消灭商品货币关系。当时,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经济运行调节机制、市场等问题作了许多有益探索。毛泽东较早觉察了苏联经济模式的某些过分集中的弊端,1956年他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提出了适合于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张。陈云在党的八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了:“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情况将是这样: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这种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至于生产计划方面,全国工农业产品的主要部分是按照计划生产的,但是同时有一部分产品是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自由生产的。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因此,我国的市场,绝不会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而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1]陈云的讲话受到了毛泽东的赞赏,会议采纳了这些成果,做出了相应的决策,反映在经大会批准的周恩来所作的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

  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改变了原来估计的新民主主义制度发展15年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再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设想,提前实现了从带有一定程度的计划调节的市场经济向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过渡。总的来看,这是符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基本历史趋势的,而且从当时的现实来看,也有其客观的要求,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从反思的角度来看,这种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历史性大转变,特别是后来逐步发展为高度集中的以单一公有制和行政命令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还是显示出我们对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理论准备不足,造成了行动上的偏急,形式上的简单,出现了脱离生产力发展实际状况、过急过猛的问题。应该承认,“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包括如何认识和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这个问题,对于经济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政党来讲,不是短时间可以解决的,因而在这场大变革中的初期出现偏差和失误是难以避免的,当然也有其需要认真总结和反思的地方。

  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确立、功绩与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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