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有力,尊重实践探索、注重典型示范更加有效,加强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更加自觉,改革路径、用人导向更加鲜明。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组织工作最鲜明的特征、最大的进步、最突出的成绩便是改革创新。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显示,干部群众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效的满意度连年提升,2011年比2008年提高了13.43分。 选人用人重民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着眼党长期执政大局、保持干部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证,是党的用人标准的重大创新和发展。 中组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全国181个市、1312个县制定了考德办法。各地坚持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廉洁自律为重点,根据干部队伍实际,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德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选人用人先“问德”是个好导向。通过个人“亮德”(在年度考核、任前考察中,干部对修德践德情况作自我评价),群众“测德”(民主测评、任前考察、年度考核中开展德的正反向测评),组织“核德”(通过个别谈话、社区访谈、民意调查等,看群众对干部德的评价),多维“审德”(全面考量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换届考察等情况,综合运用巡视、审计、个人事项报告等信息,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等创新考核办法,干部考核的开放性、深入性、实效性、导向性进一步增强。 扩大民主是推进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 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增强推荐测评的科学性真实性。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按照代表性、知情度和相关性原则,合理确定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人员范围。 增强考察力度,保证人选质量。普遍实行干部考察预告,扩大考察范围,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推行干部任用票决,实现好中择优。推行党委全委会票决下一级党政正职人选制度,一些地方将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正职和市县党政班子副职纳入票决范围。许多地方探索实行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任职人选办法,一些地方还探索了差额票决。 江苏、江西、福建等地采取进社区、进家庭,书面函询、面谈征询和电话问询相结合的办法,考察干部8小时外的德行表现,增强了考察的广度和深度。四川等地完善民意调查机制,通过问卷调查、随机电话访问等方式了解群众评价。 竞争选拔添活力 竞争性选拔干部是广开进贤之路,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的重要举措。2004年,中央印发《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逐步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 2003年至2011年,全国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式产生各级领导干部59.03万人。层次覆盖不断扩大,由科级、处级逐步向局级、副部级领导岗位延伸,由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拓展。2011年,全国各省(区、市)竞争性选拔厅处级干部占新提拔总数的30.7%,中央和国家机关达到46%。 此外,各地也十分重视德和实绩考察,并通过创新形式,推进竞争性选拔多样化。河南郑州市采取“一评三考”办法,先评业绩再考试,业绩评价既起“门槛”作用,又起“加分”作用;江苏通过两轮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方式,公推公选了16名地市党政正职、7名地市纪委书记和8名地市委组织部长。 基层一线育人才 面向基层培养选拔干部,是优化机关干部队伍来源、经历结构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骨干队伍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战略举措。10年间,各地不断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党政领导机关力度,积极选派年轻干部人才到基层一线锻炼,推动形成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 从基层一线选拔领导干部。对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注重从担任过县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中选拔;对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优先提拔使用具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干部。 选调基层干部充实上级机关。从2006年起,省级以上党政机关逐年加大了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力度。中央机关招录计划中用于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所占比例逐年增加,从今年起,中央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中,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全部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局、处、科级及以下干部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分别提高到84%、77.8%、53%。近3年全国市级以上党政机关从基层选拔干部11.3万名。 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一线工人、农民等群体中定向招录公务员。2011年以来的地方党委换届中,共有2897名村党组织书记、1658名大学生村官、7089名乡镇站所负责人、5476名企事业单位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推动干部人才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区、市)党政机关平均每年选派4万多名干部到基层任职、挂职,连续3年集中选派251名中央和国家机关与地方年轻干部双向交流任职。 改革出动力,改革激活力,改革增效力。各级组织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加快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