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站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作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判断,确立了人才强国战略和党管人才原则。
10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开始了对党管人才工作的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以战略思维、开放视野和发展眼光谋划和推进人才工作,迅速把人才发展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收获了沉甸甸的成果。
首先是党管人才领导体系不断健全。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5个副省级城市全部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99.8%的地市和98.6%的县级党委设立了人才工作领导机构。
各地还积极探索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推动“一把手”抓第一资源。截至2011年,全国已有天津、上海、江苏等11个省区市建立了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
截至2012年6月,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全部设立了专门的人才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
在党管人才原则的引领下,我国人才工作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黄金时期”,科学人才观日益深入人心,人才强国战略得到扎实推进,人才规划体系全面建立,重大人才工程遍地开花,人才试验区建设如火如荼。
日前,由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正式印发。《意见》既是对十六大以来各地在党管人才工作方面积累的宝贵经验的总结,更为进一步推动党管人才工作指明了目标和方向。
典型案例——
从2011年起,山东省把各市的人才工作考核结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专门设立“人才发展水平”指标,权重40分,在各项定量指标中权重最高。济宁市明确,为每位入选国家、省人才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安排一名市级领导与之联系。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钟路华带项目进驻济宁后对此有亲身感受,他说:“只要遇到什么难题,一个电话打给市领导,他就给协调解决。”
专家观点——
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名誉所长、研究员沈荣华:建设人才强国,是党中央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组织保证,我们必需从政治上充分认识和把握党管人才的重大意义。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作为一个执政党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更好地为国聚人才,为党聚人才,最终实现人才强党。
只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才能形成推动人才强国建设的强大合力。
只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才能把“更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治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与发展战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光明日报记者罗 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