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中共十三大,陈云担任两届中央纪委第一书记,领导中央纪委工作约8年零10个月。在这段时期内,陈云总结和运用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卓有成效地指导中央纪委开展工作,开辟了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的新局面和新路径,为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指导恢复和重建中央纪检机关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重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以陈云为第一书记的领导班子。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党规党法,保护党员的权利,发挥党员的革命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同一切违反党纪、破坏党的优良传统的不良倾向作斗争,切实搞好党风。这是保障党的政治路线贯彻执行的一个重要措施。《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4页;《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人民日报》1979年1月25日。
1979年1月4日至22日,中央纪委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陈云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他强调中央纪委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为现代化建设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尽一份力量。《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9—243页。会议讨论和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工作任务、职权范围、机构设置的规定》以及关于如何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告》。《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通告》(1979年1月26日),《人民日报》1979年3月25日。为了健全纪检机关的领导体制,1980年,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正式向中央建议,将中央纪委以下的各级纪委由受同级党委领导改为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1982年十二大党章确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十二大党章还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织形式、主要任务、领导方式、职责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7—89页。
为了建立和健全纪检部门的工作体系,1982年9月13日,陈云在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再次指出: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今后的主要工作,仍然是协助中央和各级党委,切实抓紧抓好党风整顿。县以上单位的党委,没有建立纪律检查机构的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的有些还要加强。没有纪检组织的地方,应有专职的纪检干部。要选择具有坚强党性,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人担任党的纪检工作干部。《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05页。1983年3月,中央纪委制定《关于健全党的纪律检查系统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暂行规定》,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构的设置、任务、职责范围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领导中央纪委平反冤假错案
在1978年11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陈云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着重提出由中央考虑并作出决定的六个问题:即薄一波等六十一人所谓叛徒集团案,陶铸、王鹤寿等人的问题,彭德怀的问题,天安门事件,以及康生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的严重错误。根据陈云等人的意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了上述事件的错误结论。这成为平反冤假错案的突破口。之后,陈云领导中央纪委复查和平反了许多共和国的重大冤假错案。
陈云领导和支持平反刘少奇冤案。1979年2月5日,国家地质总局局长、前交通部部长孙大光致信胡耀邦并中共中央,建议重新审议刘少奇一案。2月23日,陈云在孙大光来信上批示:“中央常委各同志已传阅完毕,中央办公厅应正式通知中组部、中纪委合作查清刘少奇一案。”《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1页。陈云认为,“刘少奇是党的副主席、国家主席,掌握党政军大量机密。如果他真的是内奸,要出卖是很容易的,但没有材料能够说明这一点。”《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2页。根据陈云2月23日的批示,中央纪委和中组部共同成立刘少奇案件复查组。复查组对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罗列的刘少奇的各项“罪状”,进行了周密的调查研究,用可靠的事实逐条否定了强加给刘少奇的罪名,并向中央提交详细确切的复查报告。中央政治局一致同意这个复查报告,据此作出关于为刘少奇平反的决议草案。1980年2月29日,陈云抱病同华国锋、邓小平等领导一起主持十一届五中全会。会议决定撤销八届十二中全会通过的审查报告和错误决议,恢复刘少奇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的名誉;因刘少奇问题受株连造成的冤假错案,由有关部门予以平反。《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2页。
瞿秋白案也是陈云指导中央纪委和中组部复查和平反的。1978年4月18日,瞿秋白的胞妹瞿轶群致信陈云,盼望为其哥哥恢复名誉。1979年5月20日,陈云将信转给胡耀邦。5月22日,胡耀邦在信上批示:明年要给瞿秋白一个公正的评价,现在搞材料,请陈野苹同志办。王谦:《陈云与恢复重建后的中纪委》,《文史精华》2008年第7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纪委收到群众来信,要求为瞿秋白平反。陈云要求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实事求是地予以研究”。《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3页。1979年3月6日,当一位外国朋友提出“现在对瞿秋白的问题怎么看”时,陈云回答:“许多人提出这个问题。他无非就是写了个《多余的话》,有消极的东西,但临死前他还高喊口号:‘共产主义万岁’、‘共产党万岁’。在八七会议上,他是反对陈独秀的。他的‘左’倾错误路线的时间不过半年。中央已交代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他的问题。”《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3—1524页。根据陈云和胡耀邦的指示,中央纪委于1980年9月15日向中央书记处提交关于瞿秋白被捕问题的复查报告,指出:“复查的结果确凿表明:瞿秋白同志被国民党逮捕后,坚持了党的立场,保持了革命节操,显示了视死如归、从容就义的英勇气概。1945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对瞿秋白同志所作的历史评价,是正确的。”10月19日,中央书记处讨论通过了中央纪委的这个复查报告,并批转全党,为瞿秋白彻底平反,恢复名誉。《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4页。
陈云对长期战斗在隐蔽战线上的战友潘汉年案也十分牵挂。1981年3月1日,陈云致信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等人,说:“潘汉年的案件需要复查一下。我认为他当时并未真心投敌,否则不能解释刘晓同志领导下的上海党能完整地保持下来。潘汉年已于1977年死于劳改农场。所有与潘案有关的人都已作出结论加以平反。连潘汉年老婆董慧同志也已平反(也是七七年死的)。”“我收集了一些公安部的材料和与汉年同案人的材料。这些材料,并无潘投敌的材料确证。而且对于刘晓、刘长胜同志等能在上海保存下来反面提供了潘并未投敌出卖组织或某一个同志。”“我提议中央对潘汉年一案正式予以复查。这件事如中央同意,可交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理。”《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31—1533页。11月8日,陈云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接见“中央特科”党史专题座谈会的代表时说:“潘汉年的案件中纪委正在为他平反。我必信他将恢复名誉。”中央纪委根据陈云的建议,调阅和详细研究了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原中央专案办公室关于潘案的全部材料,并查阅了中央档案馆和中央主管部门有关的历史档案,又向几十位过去同潘汉年一起工作过的人作调查。复查结果表明,原来认定潘汉年是“内奸”的结论不能成立,应予否定。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根据中央纪委的复查结果,发出《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指出:根据潘案复查结果,中央向全党郑重宣布:把潘汉年同志定为“内奸”,并将其逮捕、判刑、开除党籍,都是错误的。这是建国以来的一大错案,应予彻底纠正。《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33—1534页。
除上述案件之外,陈云还为张闻天案、萧劲光案、马寅初案、徐懋庸案等复查和平反做了大量的工作。这些案件在新中国历史上牵涉甚广而又复杂重要。平反这些冤假错案,对于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对于凝聚党心人心、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对于维护党的光辉历史,具有重要意义。这是陈云领导中央纪委为拨乱反正作出的重大贡献。
三、领导和支持中央纪委为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驾护航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证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是中央纪委的基本工作。1979年1月4日至22日,中央纪委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要求通过自上而下的加强纪检工作,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推动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保证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通告》(1979年1月26日),《人民日报》1979年3月25日。1981年2月24日至3月4日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指出,各级纪律检查部门必须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这是贯彻《准则》,搞好党风的首要问题。为了做到这一点,各级纪律检查部门要协助党委加强对党员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和党性、党规、党法的教育,把全党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上来,提高全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会提出工作重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人民日报》1981年3月9日。
整顿党风,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沿着健康方向发展是中央纪委工作的重要内容。1982年9月13日,十二大选出的新的中央纪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陈云指出:“要在十年内乱后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任务还非常重。中纪委和各级纪委今后的主要工作,仍然是协助中央和各级党委,切实抓紧抓好党风整顿。”《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05页。这实际上提出建设良好的党风以保证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1983年7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坚决克服党内的不正之风》的社论。社论说: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党的事业兴旺发达还是停滞倒退,成功还是失败,不但同党的路线正确与否有密切关系,同党风的好坏也有密切关系。凡是革命胜利发展的时期,必定是党风好的时期;凡是革命受挫的时期,也往往能从党风上找到原因。如果说在革命战争年代客观环境迫使我们必须有一个好的党风,那么在党成为执政党以后,自觉地端正党风就有了决定性的意义。陈云同志尖锐地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这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而且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根据这一指导思想,1983年初,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提出开创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新局面的具体要求是:坚决执行党的十二大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规定,坚持着重抓党风的方针,积极引导全党同志增强党性,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要求纪检工作努力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对于一切沿着社会主义方向进行的改革工作,都要积极保护、支持,对于一切阻碍改革顺利进行的错误言行,都要坚决反对。《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强调今年纪检工作任务,尽快实现党风根本好转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人民日报》1983年2月9日。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目的是把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为建设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提供根本保证。邓小平、陈云在会议上的讲话成为整党的指导思想。10月17日至25日,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要求贯彻《决定》和邓小平、陈云的讲话精神,把整党作为纪检工作的中心。《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发表公报:纪检工作要保证贯彻整党决定》,《人民日报》1983年10月27日。1984年3月11日,中央纪委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如何通过整党进一步推动全党端正党风、严肃党纪的工作,实现十二大提出的力争五年内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的问题。《人民日报》1984年3月11日。
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是陈云指导中央纪委工作的重要方面。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0月17日,陈云在中央纪委常务会议提出的《加强纪律检查工作,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报告上批示:“纪检工作应当研究新情况,适应新情况。”《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5页。中央纪委在1984年7月曾经发出《关于纪检工作要注意研究新情况适应新形势的通知》,见《人民日报》1984年12月7日。不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强调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要围绕经济体制改革这个中心,研究纪检系统本身的改革,为保证《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贯彻执行,保证这场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成败的重大改革的顺利进行服务。《人民日报》1984年10月31日。12月5日,中央纪委发出《关于坚决纠正新形势下出现的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各级纪委配合有关部门,坚决纠正新形势下不正之风,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人民日报》1984年12月7日。1985年3月,在郑州召开的全国纪检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有效地纠正新的不正之风,进行党性原则教育和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促进和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是当前全党的一项紧迫任务,是今年纪律检查部门的中心工作。《人民日报》1985年3月27日。
两个文明一起抓,是陈云指导中央纪委工作的中心任务。1985年6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主持召开全国端正党风工作经验交流会。陈云在讲话中,除强调促进党风进一步好转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之外,还特别指出:要坚决地刹歪风、正党风,提高共产党员的党性,从精神文明建设上,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不断前进。陈云:《在全国端正党风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1985年6月29日),《人民日报》1985年7月1日。会议根据陈云的指导思想,把党的思想建设工作作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重要任务。《人民日报》1985年7月1日。1985年9月,中共召开全国代表会议。23日,陈云在会上专门就“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的权威”发表了讲话。陈云:《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1985年9月23日),《人民日报》1985年9月24日。24日,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陈云再次就党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出几点意见。强调必须在思想上纠正轻视精神文明建设的现象。陈云:《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1985年9月24日),《人民日报》1985年9月27日。
1986年9月,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10月3日至7日,中央纪委召开第八次全体会议。4日,陈云在同中纪委常委谈话时提出三点意见:1这次中纪委全会,要认真研究如何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有关整个社会主义建设成败的大问题。中纪委常委们要从全党的纪检工作上,考虑提出一个提纲挈领的规划来。2党的纪律检查部门,要从纪检工作上保证、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党的各级纪检部门不仅要坚决反对和纠正妨碍、破坏改革的人和事,而且更要使纪检工作成为促进改革的重要力量。3我们党是处于全国执政的地位,再加上目前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客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纪律检查部门和全党各级党的组织,必须重视执政党条件下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47—548页。这是陈云对新时期中央纪委工作历史经验的基本总结,也是对其主要任务的高度概括,同时也是中央纪委第八次全体会议工作的中心内容和指导方针。根据陈云的意见,王鹤寿发表题为《关于执政党条件下端正党风和党员思想作风的问题》的讲话。《人民日报》还配发了评论员文章《纪检工作部门要成为促进改革的重要力量》。《人民日报》1986年10月8日。
这里,陈云提出中央纪委要保证政治体制改革顺利进行这个新任务。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明确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提出了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蓝图。这成为党的纪检工作的基本方向。中央纪委向十三大所作的工作报告,从保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和党的建设的高度规划了未来5年纪检工作的方向:即纪律检查工作要成为促进改革的重要力量;实行党政分开的原则,集中力量搞好党风党纪建设;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严肃党的纪律,坚持从严治党;健全党内生活,加强民主监督。《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1987年10月30日),《人民日报》1987年11月5日。
四、领导和指导中央纪委整顿党风
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这是陈云指导中央纪委工作的首要方针和基本任务。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中央纪委恢复重建伊始,其基本任务就是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1979年1月初,当黄克诚、王鹤寿请示关于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构的工作方针时,陈云答复说:“抓党风。中纪委的工作指导方针是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问题。”《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33—234页。
1980年11月14日至29日,在中央纪委第三次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座谈会期间,陈云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1页。这一振聋发聩的命题成为中央纪委工作的指导方针,也是党的建设理论的新发展。1981年2月24日至3月4日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指出:陈云同志提出的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对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是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应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之深入人心,形成舆论,变为我们搞好党风、严肃党纪的强大精神武器。《人民日报》1981年3月9日。1982年9月13日,陈云在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讲话时指出:要在十年内乱后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任务还非常重。中纪委和各级纪委今后的主要工作,仍然是协助中央和各级党委,切实抓紧抓好党风整顿。《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05页。
1983年初,党的十二大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委召开第二次全会,确定本年纪检的工作任务是,尽快实现党风根本好转,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王鹤寿根据陈云的论断,要求各级纪检部门在着重抓党风中要注重加强党风、党纪、党性的教育,特别是党性的教育。他说,我们党好的党风来源于坚强的党性,党性纯,党风自然会好。党内存在的一切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都是党性不纯的表现。纠正不正之风要从加强教育,严肃党纪入手;通过教育增强党性,就可以保证党风的根本好转。《人民日报》1983年2月9日。10月,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后,中央纪委召开第三次全会,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整党作为自己的中心任务,抓紧做好经常性的端正党风、严肃党纪的工作。《人民日报》1983年10月27日。1984年3月11日,中央纪委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这一思想和工作。
1984年10月17日,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陈云在中央纪委常委会《关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报告上批示: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4页。在这一论断的基础上,10月底,中央纪委再次强调,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搞好党风。纪检部门应当支持和表扬党风正改革好的单位、干部和党员,同时要防止和纠正有的单位、干部和党员违背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决定的行为。通过整党和经常性的端正党风的工作,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和严重官僚主义这两种不正之风。《人民日报》1984年10月31日。
1985年3月13日,陈云在听取王鹤寿、韩光汇报关于即将召开的中央纪委全国工作会议的设想时指出:为什么那么多党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歪风刮来时,一下子就卷进去了。这些党员的党性到哪里去了?从党的建设角度看,这是个值得严重注意的问题。由此想到,各级党组织和党的纪检部门只是查处违法乱纪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党员的党性和党纪教育。提高党员素质,是党的建设上的一个根本问题。《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77页。3月21日至26日,全国纪律检查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根据陈云的指示精神,王鹤寿在题为《新形势下的党风工作》的报告中说,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保证党的路线的实现。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不只是限于检查、处理党内违犯纪律的案件,而且要把维护党纪同增强党性、端正党风结合起来。通过总结典型案件的经验教训,向广大党员进行教育,增强党性观念,也就是要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崇高理想,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和党的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会议强调:有效地纠正新的不正之风,进行党性原则教育,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是全党的一项紧迫任务,是1985年纪检部门的中心工作。《人民日报》1985年3月27日。
1985年6月,全国端正党风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陈云在讲话中再次批评丧失理想、信念和宗旨的腐败现象,要求纪检部门的同志和全党同志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抓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关键是搞好执政党的党风,提高共产党员的党性觉悟,坚定地保持共产主义的纯洁性。要同一切违反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的错误言行,进行坚决斗争。陈云:《在全国端正党风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1985年6月29日),《人民日报》1985年7月1日。9月23日,陈云在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指出:抓党风的好转,仍是全党的一件大事。要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任务还非常重。有少数党员、党员干部,特别是个别老党员、老干部,不能坚持党性原则,遇到歪风,跟着干。整顿党风这件事,不可掉以轻心。他提出,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真正身体力行,作出榜样;老党员、老干部在以身作则、关心党风党纪、发挥监督作用上,没有退居二线和离休、退休的问题,永远处在第一线。所有党的高级领导人员,在教育好子女的问题上,给全党带好头。决不允许他们依仗亲属关系,谋权谋利,成为特殊人物。陈云:《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1985年9月23日),《人民日报》1985年9月24日。9月24日,陈云在中央第六次全会上强调了上述两次会议的观点,要求各级党委只有在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抓精神文明建设;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严肃党纪、政纪,党风才能根本好转。各级纪委应在党委统一领导之下,始终围绕搞好党风这一中心任务,作艰苦的努力。中央纪委还就张毅案张毅,邮电部原物资局副局长、离休干部。1984年9月、11月,张两次利用原任副局长的身份,通过老关系,在为农民购买汽车过程中,索要贿金人民币7000元,堕落成一个受贿罪犯。经中央纪委批准,邮电部机关党委、纪委开除了张毅的党籍;司法机关于1985年7月29日依法判处张毅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以《珍惜革命荣誉,保持革命晚节》为题发出通报,要求已经离休、退休了的老同志,根据陈云的指示精神,继续发扬革命传统,保持革命本色,在新的形势下,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和教育子女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和四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人民日报》1986年1月9日。
五、领导和支持中央纪委严肃党纪、从严治党
严格执行党纪党规是保证党风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陈云主持和领导中央纪委工作时,强调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
1983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陈云在讲话中要求对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党员干部给以惩治。如果“对以权谋私的人不给以严厉打击,对这股歪风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1—332页。10月17日至25日,中央纪委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一致拥护《决定》和邓小平、陈云的讲话,讨论了从纪律检查工作方面保证中央整党决定的贯彻执行问题,表示在整党的过程中,要抓紧做好经常性的端正党风、严肃党纪的工作。会议还原则通过了《加强党的纪律的若干规定》(草稿),委托常委修改后报请中央审批。《人民日报》1983年10月27日。
1984年10月17日,陈云在中央纪委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报告上批示:“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共产党不论在地下党时期或执政时期,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纪律。”《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4页。10月31日,根据陈云的建议,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要通过整党和经常性的端正党风的工作,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和严重官僚主义这两种不正之风。对那些违法乱纪、经济上犯罪的党员、干部,必须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纪。《人民日报》1984年10月31日。12月5日,中央纪委发出《关于坚决纠正新形势下出现的不正之风的通知》。12月13日,《人民日报》配发《解放军报》评论员的文章《党的纪律不能“松绑”》。
1985年9月23日,陈云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针对整党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事件,要求老党员、老干部要以身作则,关心党风党纪,发挥监督作用。并且针对忘记理想和宗旨的错误思想,提出加强以共产主义思想和四项基本原则为中心的思想政治工作。《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2页。9月24日,陈云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再次强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两个文明建设,抵制和清除丑恶的思想和行为,以除恶务尽的精神,同这种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强调:“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的工作是:无论是谁违反党纪、政纪,都要坚决按党纪、政纪处理;违反法律的,要建议依法处理。各级纪委必须按此原则办事,否则就是失职。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党风、社会风气无法根本好转。”他还指出:“对于危害社会主义建设,败坏党风、社会风气的歪风邪气,熟视无睹,听之任之,除了追究那些为非作歹的个人外,还要追究那个单位、那个地区的党委的责任,包括纪委的责任。”否则就丧失了党的立场。《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6页。在陈云支持和指导下,中央纪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办和国办《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几个严重问题的通知》精神,坚决纠正当前机关中的不正之风。《人民日报》1985年12月15日。
1987年1月22日,陈云将中纪委办公厅反映中国科学院花160余万元购买高级小轿车一事的简报批转胡耀邦、胡启立,并在批语中指出:自己有车,还向下属单位要新的高级车,这样的事,在高级干部中,可能不仅这几位同志。中央要求北京的党政军机关,在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中做表率。我建议,做表率首先从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国务院的各位同志做起。凡是别人(或单位)送的和个人调换的汽车(行政机关配备的不算),不论是谁,一律退回,坐原来配备的车。在这件事上,得罪点人,比不管而让群众在下面骂我们要好。如同意,请将我这个意见批发给在京中委、中顾委、中纪委成员和党政军各部委,以便监督执行。事后,胡耀邦将陈云的批示批转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区、市、大军区,要求大家贯彻执行。
此外,陈云还领导和支持中央纪委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关心和指导中央纪委的干部队伍建设等,并取得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