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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与经济特区——兼谈20世纪80年代党对经济特区政策的探索
发布时间: 2014-11-06    作者:迟爱萍    来源:《陈云与当代中国》第二辑 201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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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云关于特区的思想观点虽然不多,但也是党在特区创立和探索试验过程中认识的一部分。了解和研究陈云在特区问题上的主张,对我们全面认识党在特区决策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更好地总结历史经验,继续推进对外开放事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意义。另外,无论从陈云生平与思想,还是经济特区角度看,“陈云与经济特区”这个课题的研究都是个薄弱环节,甚至可以说是个空白。本文拟对此课题的研究作初步尝试。

  (一)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是经济特区的初创和奠基阶段。在这个阶段没有成功经验可循,陈云强调最多的是特区建设要认真总结经验

  1979年1月,广东省委在传达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期间,根据本省毗邻香港、澳门,商品经济较为活跃、对外经济往来历史悠久,海外华侨、华人中祖居于粤为数甚多等特点,提出要在广东创办特区的设想;于4月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向中央提出,希望能下放一定的权力,在邻近港、澳的深圳、珠海以及汕头兴办出口加工区。这个提议得到邓小平的积极支持。

  根据邓小平的提议,4月中央工作会议正式讨论了广东省的提议,确定了在广东深圳、珠海、汕头及福建厦门试办出口特区的决策。

  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内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国民经济发展和建设又急需大量资金,如何吸引外资是中央考虑的一个重大问题。3月21日,陈云在中央政治局会议的讲话中提出:“要找增加外汇收入的来源,把它看作很重要的题目。”光靠农产品出口,数量不大,要多找门路。补偿贸易、合作生产、加工订货都可以搞。“搞外汇要成为一个大题目。”《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4页。

  随后,3月26日,国务院转发《以进养出试行办法》,指出对外贸易要有一个大发展。要引进新技术,进口成套设备,必须大量增加出口。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千方百计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在充分挖掘国内出口货源潜力的同时,积极利用国外原材料和技术,发挥国内生产能力,大力发展以进养出业务,把出口贸易做大做活,增加外汇收入,增加国家的外汇支付能力。文件规定了“以进养出”的范围是:进料加工,包括进口全部原料或主要原料,加工成品出口;进口证件或配件,加工装配产品出口;以国产原料为主,进口辅助材料,加工成品出口;进口饲料、肥料、种子、种畜等,养殖农副土特畜产品出口,以及用进口商品,调换国内农副土特产品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编:《中国工业五十年》(六)上卷,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452页。这个范围,实际上也为特区对外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最初的框架。

  9月18日,陈云在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的汇报会的讲话中,把“广东、福建特殊区增加上缴的外汇”,同“增加石油、煤炭出口的收汇”,“旅游业的纯上缴外汇”,“纺织品、轻工业品、重工业品和工艺美术品等出口收汇能增加上缴的部分”一起,列为增加可靠外汇收入的四大来源。《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6页。这明确表现了,党和国家举办经济特区“总的目的是更有效地吸收外来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我所用,加快四化建设”。《江泽民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

  创办经济特区涉及面广、政治性很强,党内外会有不少领导和群众不理解甚至反对,国外投资者也会有种种疑虑。光有方针政策是不够的,要有法律保障。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外资委副主任江泽民主持起草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在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他从设置经济特区的依据和性质、组织管理的基本原则、特区企业的优惠政策、建设的实施步骤四个方面,对《条例》作了说明。会议审议批准了《条例》。随后,国务院相继批准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特区的位置和区域范围。各特区建设陆续开工。

  四个经济特区的建设受到各方面广泛关注,不少地区纷纷要求设立经济特区或采取一些特区政策。这种要求与当时的客观情况完全不符。中国人口多、耕地少、底子薄、起点低。1979年特区举办时,国民经济刚从崩溃边缘走出来,还处于严重的短缺经济之中,国力甚差,不仅没有产品可以出口,而且也因为没有外汇而无法进口,所以国际贸易发展缓慢,国际收支的正常项目对我国GDP的贡献甚少。另外,国家在这方面的硬件和软件准备都不足。从封闭性经济形态下走出来,迈进国际社会完全处于起步阶段,吸引外资的法律体系和基础设施都不健全,特别是没有任何经验积累。在这种情况下,特区的一哄而起,显然不适当。

  客观现实是陈云在特区问题上持稳健态度的重要因素。在1981年冬和1982年春,陈云几次提出:特区“第一位的问题是总结经验。”参见《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1页。为什么?在陈云看来,办特区是一个新事物,由于经验不足,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要把特区办好,就必须不断总结经验。他对一些在特区兴办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经济问题作了些具体考虑。比如:在业务管理方面,他认为有许多思路需要在探索中总结,他说:“广东、福建两省的特区及各省的对外业务,要总结经验。现在还没有好好总结。”再有,特区兴建后,在金融货币上会遇到人民币和外币可不可以同时流通的问题?当时不少人认为,既然特区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应当让两种货币同时流通。对此,陈云表示反对。他认为:“人民币与外币同时流通,对人民币不利,会打击人民币,因人民币‘腿短’,外币‘腿长’。江浙一带历史上是投机活动有名的地区,坏分子的活动都熟门熟路”。由此,他强调特区“现在第一位的任务是认真总结经验。”《陈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7页。

  与此同时,陈云凭借多年领导经济工作所积累的经验和对中国国情的深刻认识,在1981年12月22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的讲话中对特区的发展提出一些十分明确的意见:第一,“广东、福建两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市在部分地区试办经济特区(广东不是全省特区,福建也不是全省特区),现在只能有这几个,不能增多”。第二,“来料加工,合资经营,现在许多地方也在做,但不能再增加特区。搞来料加工不能把我们自己的产品挤掉了。”第三,“像江苏这样的省不能搞特区。”《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6—307页。

  陈云之所以这么明确表示态度,是因为创设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战略步骤,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政策试验。特区初创时,虽然面积不大,却是一触千钧。当时负责这项工作的谷牧对经济特区的定位是:“观察研究当代世界经济的前沿”,“对外开放的‘排头兵’”,“通向国际市场的特殊渠道和发展对外经贸的新基地”,“改革的试验场”,“我国现行经济政策的集中展示”。参见《谷牧回忆》,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368—370页。对于这样一项事关全局的政策试验,在没有一定经验积累的情况下,一哄而起,对国家经济安全,乃至政治、文化安全都是不利的。特别是像江苏这样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省份,对外开放慎重起步是完全必要的,是符合国家全体利益的。

  这时特区出现的严重经济犯罪现象,也促使陈云在积极支持特区兴办同时对特区如何发展持慎重态度。新中国建立后长时期内,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是两个不同的价格体系。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国内市场商品匮乏,供应紧张,什么电视机、录音机、计算机、优质布料等,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商品。在这种情况下,国门一开,相应的防范措施跟不上,便造成了1981年第四季度,广东、福建、浙江三省沿海出现严重的走私贩私泛滥的情况。一些干部贪污受贿,把大量国家财产窃为己有,严重毁坏了党的威信。党中央认为,这是一个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重大全局问题。1982年1月11日,中共中央专门发出《紧急通知》,把严打工作作为战略任务来抓。

  李岚清回忆说:走私活动开始后,“一些受极左思潮影响较深和习惯于僵化垄断体制的人,把走私等问题产生的原因归结于对外开放,对广东、福建和深圳经济特区扣上种种帽子”,“甚至要求中央取消‘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停办特区。” 这种舆论给广东、福建两省及特区工作的同志造成压力。李岚清:《突围:国门初开的岁月》,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36—137页。

  在这紧要时刻,邓小平在1982年4月3日,同胡乔木、邓力群谈话时坚决地说:我们必须有两手,不能只有一手。一手是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另外一手要头脑清醒,提高警惕,长期地、坚持不懈地抓好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斗争。参见《邓小平年谱(1975—1979)》(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810页。邓小平的指示不仅对中国改革开放的全局具有战略意义,也确定了特区工作发展的一条重要战略方针。

  陈云在经济工作的决策上一向稳健;但一旦决策形成,实施中出现问题,是从不退缩的。他的主张就是积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决策,以利于实践。1月25日,陈云同国家计委负责同志谈话时更明确指出:“现在搞特区,各省都想搞,都想开口子。如果那样,外国资本家和国内投机分子统统出笼,大搞投机倒把就是了,所以不能那么搞。特区第一位的问题是总结经验。”《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1页。2月11日至13日,中央书记处在北京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到会同志一致认为:“陈云同志这个谈话非常及时,非常重要。总结经验,是为了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只有总结经验,才能更好地执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进一步试办好经济特区。”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105页。

  谷牧回忆说:“按照陈云同志这个意见,我用了较多的时间、较大的工夫进行调查研究,决心把特区的几个重要问题搞清楚。”《谷牧回忆》,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337页。3、4月,谷牧带一个小组去广东的佛山、新会、南海,以及深圳、珠海特区搞了将近1个月的调研。6、7月回京后,又约四个特区负责干部来北京汇报、研究特区工作。党的十二大开过不久,谷牧又带特区组的同志去福建调研。调研集中在四个问题上:关于我国经济特区的性质和功能,关于举办经济特区初步实践的评价,关于经济特区管理的自主权,关于经济特区基本建设。11月,形成了一个向中央的《汇报提纲》。

  对于陈云“特区第一位的问题是总结经验”的指示,特区政府十分重视。1982年10月22日,广东和福建两省对试办经济特区以来的经验作了认真总结。不久,中共广东省委和省政府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上交了《关于试办经济特区的初步总结》,明确指出:我国试办经济特区,在国外的反应是好的。人们把兴办特区看成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标志之一。报告还提到:自从陈云同志作了关于“特区第一位的问题是总结经验”的重要指示以后,省委和特区党委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显然,陈云在经济特区开创时期的审慎态度,得到了全党的认同和落实。10月30日,陈云在这份总结报告上批示:“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好。” 《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16页。这个批示简洁、明确又全面的表述了陈云对创办特区的态度。

  出现的问题,并没有让陈云对特区建设的探索产生犹豫,而是坚定了他特区工作必须不断总结经验的思想认识。也是在10月30日,陈云看到新华社题为《广东沿海走私活动重新抬头,省政府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打击》的内部报道提到:“对现有的案件要进行排队,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不能‘以罚代刑’。”陈云当即批给赵紫阳:“看了广东十月二十二日试办特区初步总结,很好。要不断总结,因走私分子会用各种方法。此件上说的不能‘以罚代刑’,很好。必须既有罚,又用刑。” 《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16页。11月16日,陈云通过秘书告诉赵紫阳:“我讲过的‘特区要办,但必须不断总结经验’的意见主要是指:各种经济犯罪分子会针对我们工作的不断改善而不断变换手法,因此不能满足于总结一两次经验,必须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拿出新办法。” 《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10页。

  在特区建设上,陈云十分明确强调,要从国情出发探索社会主义特区建设道路,绝不能照搬资本主义国家的管理经验,特别是要防止资本主义腐朽现象的侵入。1982年1月22日,陈云在同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周太和的谈话中说:广东、福建正在学习外国的经营办法,外国的办法有的可取,有的不可取,澳门的赌场、香港的夜总会是不可取的。参见《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88页。

  邓小平强调的现代化建设和对外开放必须两手抓,以及陈云要认真总结经验的叮嘱,把准了经济特区的发展方向,既打击了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又使对外开放得以继续进行,不仅没有走回头路,而且促使两省和特区经济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并取得了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80年代末期,是特区工作开拓成型阶段。陈云在这个阶段积极支持特区建设向沿海地区扩展,并对经济开发区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1984年1月22日至2月10日,邓小平视察深圳、珠海、厦门三个经济特区。回京后,2月24日,他约胡耀邦、赵紫阳、万里、杨尚昆、姚依林、胡启立、宋平等人谈话,强调要“办好经济特区和增加对外开放城市”,明确指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从特区可以引进技术,获得知识,学到管理,管理也是知识。”谈话中邓小平还提出:“要把整个厦门岛搞成特区”;“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还提出要开发海南岛。《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1、52页。

  谈话结束时,邓小平请姚依林和宋平将他的谈话内容,“向陈云同志汇报一下”。陈云先看了邓小平在视察中和回京后的谈话记录,又在3月14日专门听取姚依林、宋平等的汇报,明确表示赞成邓小平扩大对外开放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邓小平的意见,1984年3月26日至4月6日,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部分沿海城市座谈会。会议建议:进一步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十四个沿海港口城市,并提出在扩大地方权限和给予外商投资者优惠待遇方面,实行一系列特殊政策和措施。此前,3月16日,中国计划学会成立,陈云专门发了贺信,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有十亿人口的大国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好计划工作很重要,又很复杂,需要解决很多难度很大的问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继续探索,扎实工作”。《陈云年谱(1905—200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51、352页。到会的同志一致表示,对邓小平关于对外开放和特区工作的重要谈话,必须坚决贯彻好,决不能发生大的工作失误。同时也表示,要按照陈云给中国计划学会贺信中讲的精神,把很大的干劲同切实的章法结合起来,为开创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新局面,争取时间,较快克服经济、技术和管理落后状况,实现党十二大提出的战略目标而奋斗。

  4月18日,中央书记处对《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稿进行了讨论;会议委托谷牧专程到杭州向陈云汇报,听取陈云对《纪要》的意见。当时正拟议发行经济特区货币,陈云对此事非常重视。在谷牧4月22日离京前往杭州的当天,他特请谷牧带一些有关经济特区货币问题的材料来。4月24日,陈云拿到《纪要》稿和特区货币研究小组写的报告稿后,全神贯注地阅读,“连散步都取消了,把《纪要》看了两遍,把有关特区货币的材料看了三遍”。《陈云传》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673页。次日,陈云听取了谷牧关于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情况和《纪要》的主要内容的汇报。汇报时谷牧重点讲了开放沿海14个港口城市中的两个问题:一是对外商投资给以优惠,二是扩大这些地方的自主权。

  听了谷牧的汇报后,陈云明确表示:“我同意这个《纪要》。” “《纪要》中有两点我很注意。一点是说,要有‘拳头’产品。现在,特区还没有‘拳头’产品,深圳也没有。但是,深圳有新的管理办法,这也是‘拳头’。”“另一点是,要有一定比例的内销。国内市场不能不让出一些,否则对外资没有吸引力。问题是让多少,‘一定比例’可大可小。”对国内工业“保护落后是不应该的,但自己必须发展而且正在发展的东西,不要被外面进口的挤掉了”。《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35、536页。

  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中没有提到特区货币发行问题,但这个问题牵动全局,在党内部分人中已酝酿多时,深圳也早已酝酿,陈云十分关注。在1983年10月23日的一个批示中他就明确表示过:“我不同意发行特区货币”。在这次与谷牧的谈话中,他又说:“我考虑比较多的是特区货币问题”。发行特区货币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定要有慎重的态度。退一步,“如果大家坚持要搞,经济特区货币的发行权一定要集中到中央。”《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675—1677页。 听取陈云意见后,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同意座谈会提出的进一步开放天津等十四个沿海港口城市。

  后来,在1987年12月18日,陈云在同胡启立谈话时曾提到过他与谷牧等讨论过特区货币问题,他说:我虽然没有到过特区,但我很注意特区问题。1984年,我专门把谷牧和刘鸿儒找来谈特区货币问题。我讲,如果大家坚持要搞,我提出两条:一是发行权属于中央,二是封关后只能在特区流通。那时,特区货币已印好,后来,特区同志自己感到这件事不那么简单,就搁置了。参见《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408页。特区经济发展的实践完全证实了,陈云在这个问题上明朗坚定的态度是完全正确的。

  陈云对于特区的发展所持的稳健试验态度还是很明确的。1984年8月20日,他在同宋平、柴树潘谈话时说:深圳那里虽然实行市场调节为主,但它还是在我们国家总的计划之内。特区在我们整个国家里仍然是不大的一块。《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58页。

  从中央整个认识水平来说,在对外开放和特区这个问题上的认识是更加明确和坚定了。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必须继续放宽政策,按照既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要实行统一对外的原则改革外贸体制,积极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的规模,努力办好经济特区,进一步开放沿海港口城市”。同时提出:“利用外资,吸引外商来我国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独资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开拓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81页。

  在全党认识统一基础上,对外开放步伐大大加快。1984年12月29日,国务院又提出将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开辟为经济开发区,利用开放和改革有利条件,充分发挥优势,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1985年1月4日,陈云在国务院给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这份请示报告上批示:“同意”。随后又把辽东半岛、胶东半岛全部对外开放,与原开放的天津、秦皇岛、烟台、青岛连成一片,构成环渤海经济开发区。1988年中央批准海南建省,使海南全岛成为第五个经济特区。这样从兴办四个经济特区起步,至此已初步形成了由经济特区——沿海对外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这样一个有重点、多层次的梯级推进的开放格局。

  宏观的对外开放格局形成后,党和政府对于如何对外开放又作了进一步的战略思考。1988年1月,国务院《关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报告提出,利用沿海地区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外向型经济,抓住国际市场正在进行的又一次大的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走向国际市场;其核心是“两头在外,大进大出”。所谓“两头在外”,就是把生产经营过程的两头,即原材料来源和产品销售主要放到国际市场上去,大进大出,使经济运行由国内循环扩大到国际循环。

  陈云对这个报告是赞成的,但他也有所担忧。2月15日,他在住所会见前来祝贺春节的李鹏、胡启立时表示:拥护中共中央确立的我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指出:“两头在外”好,但要贯彻这一战略也有一定难度。《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410页。陈云的担忧和他长期积累的领导经济工作的经验有关。的确,把营销和生产都放在国际市场上,管理难度很大,风险也很大。

  显然,陈云对于中央推进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是积极支持和高度关注的。在这个阶段,他对特区经济在发展中要有“拳头”产品,要保护国内市场的意见,对于特区经济在发展中增强树立民族品牌意识,以利于国家经济安全和提高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在今天对外经济贸易中仍应高度重视。

  (三)20世纪80年代末以后,是特区发展进一步提高阶段。在这个阶段,陈云派秘书对经济开发区等地的情况作了较为全面的调查研究,再次强调: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

  特区兴办以来,陈云从未去过。为什么?与陈云的身体状况有关。新时期,陈云年事已高,加之体弱有病,没有精力赴实地考察,医生建议他除了杭州和上海外,其他地方不宜走动。所以,陈云始终没能亲自去经济特区看看。

  1990年浦东开发开始后,陈云十分关心。1991年11月中旬,陈云派秘书许永跃赴浦东考察。当时浦东建设刚刚开始建设,到处都是工地。时任浦东开发区主任赵启正向许永跃详细谈了开发浦东远、中、近三期目标。还实地参观了正在建设的发电厂、码头、仓储基地(物流)。赵启正对许永跃说:浦东要搞得比香港大,是又一个国际金融中心。

  许永跃回来后,向陈云汇报了了解到的情况。在听的过程中,陈云特别关注浦东开发后,乡镇企业大规模的发展,农业用地如何保障?还有农业地力的保护,有机肥使用等情况。于是,就乡镇企业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关系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徐永跃又专门到浦东和上海市的郊县(区)的农村去搞调研。调研后,他向陈云汇报了三点:一是农业现在已基本实现机械化,节省的劳动力向乡镇企业转移,并不影响农业生产。二是农业产量大大提高,乡镇企业建设占用耕地,并不会影响社会对粮食的需求。三是农家肥目前主要使用的是垃圾、人粪便,不投入劳力挖河泥了。采访许永跃记录,2010年10月15日。

  了解了这些情况,陈云仍不满足,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陈云认为还需要更广泛深入的了解特区建设尤其是深圳特区建设的情况。他派许永跃直接到广东深圳、珠海特区及其他地方调研。

  4月26日,陈云听取了吴邦国、黄菊关于上海工作情况汇报。当吴邦国谈到上海开发浦东,打的是“中华牌”,欢迎全国各地来上海投资时,陈云说:应该这样。上海有很好的基础,尤其有人才优势。上海今后的发展一定会很快。上海大有希望。陈云还对黄菊说:“不是有新闻记者向你打听陈云对开发、开放浦东的态度吗?你回答得很好,我非常赞成开发、开放浦东”。《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441页。

  次日,许永跃等人从上海出发,前往广东。在广州及东莞、惠州、深圳、珠海、中山、顺德、佛山和汕头等地,用25天考察了100多个企业。随后又去了福建省的闽东南,从漳州、厦门到泉州、福州,用22天也考察了上百个企业。

  回京后,许永跃用3个半天向陈云做了详细的汇报。每次汇报一个半或两个小时,集中谈了三个问题:第一,经济特区总体发展状况,特别是经济实力情况。第二,特区所引进的管理方法、技术和生产思路,对企业改造和管理水平所起的推动作用。第三,特区社会发展情况。特区经济的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与此同时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事业都有发展,人的素质提高,观念更新;而且解决了大批农民工就业问题。

  汇报过程中,陈云特别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出口创汇能力,一是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所带来的变化。当许永跃讲到在深圳看了一家特别大的企业集团——康佳集团的所有生产线时,陈云听得非常认真,问得也非常仔细。他让许永跃把“康佳”两个字写得大大的。他对改革开放后新的技术尤其是电子信息技术给我国产业结构带来的变化特别感兴趣。听完汇报后,陈云说了这样两句话:创办特区,我们得到了新技术,赚了外汇。秘书补充到,还培养了农民工。陈云幽默地说:壮大了工人阶级队伍。

  秘书通过陈云这次安排他去南方进行的大规模、长时间的调查研究,深深感受到陈云对这次调研高度重视。特别是赴广东之前,在秘书把自己的安排和准备情况向他报告报告时,陈云特别对秘书说,你去广东深圳之后,对他们省里和特区的领导同志明确讲,就说是我让你去的,你是代表我去的。他还嘱咐许永跃让中央办公厅给广东省委发电报,让中办通知广东省委,由省委来负责安排接待。以上史实源自采访徐永跃部长记录,2010年10月15日;《陈云秘书谈陈云》,《中共党史资料》2005年第2期,第126页。

  许永跃早有所感觉,陈云派他的南行调研,绝不是单纯的了解一些经济特区的情况。他在回忆中说:“其实,陈云让我到沿海地区做的调查研究,都是为了自己要在政治上明确表态而做的准备,他要向全党告知,他是支持邓小平的,是和邓小平的意见一致的,是关心改革开放和发展特区建设的。这是政治家的政治表态。”《陈云秘书谈陈云》,《中共党史资料》2005年第2期,第126页。

  这种郑重地表态是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内发生重大政治动乱,国际上苏东瓦解,社会主义运动出现曲折。社会需要稳定,人们的思想需要统一,加强社会主导舆论所必需的。陈云派秘书南方所作的大规模调查,及在适当场合,对浦东开发问题的郑重表态,是对邓小平南方谈话的呼应,对统一全党在改革开放重大决策上的认识,坚持十三大制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政治路线,消除对经济特区的种种非议,都有着重要意义。

  1992年7月21日,陈云在《悼念李先念同志》的文章中特意说:“先念同志和我虽然都没有到过特区,但我们一直很注意特区建设,认为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好。这几年,深圳特区经济已经初步从进口型转变成出口型,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发展确实很快。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规模比过去要大得多、复杂得多,过去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很多已经不再适用。这就需要我们努力学习新的东西,不断探索和解决新的问题。”《陈云文选》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379页。这段话是陈云生前最后一次提到经济特区工作,表现了他始终关注特区建设的一贯态度;阐明了他对特区工作继续探索的意见;重申了他自特区创办以来,始终坚持的“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的思想观点。

  从上述陈云对特区问题认识的梳理中,可以明显感到,在特区建设问题上,陈云的思路十分清晰:一是特区要办;二是要循序渐进,不断总结经验。这一思路从始贯终,没有变化。它有着政策操作方面的意义,也有方法论层面的意义。在20世纪80年代,这一思路也是中央领导集体在举办经济特区,探索路径中的共识。1985年8月1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公明党第十三次访华代表团时说:深圳是个试验,“我要肯定两句话:第一句话是,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第二句话是,经济特区还是一个试验。这两句话不矛盾。我们的开放政策也是一个试验,从世界的角度来讲,也是一个大试验。”《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3页。创办经济特区就是党和国家探索对外开放可行性的重要试验,经济特区的成功使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地区实行开放政策。通过试验逐步拓展,是中国改革开放成功经验之一,已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

  对陈云在特区问题上的慎重态度应如何理解。从陈云自身来说,在重大决策上的稳健态度,是他一贯的领导作风,也是他经济思想中的核心观点。在经济工作中,他一贯主张,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循序而稳步地前进,反对急于求成。重视在实践中总结经验,这是陈云在领导经济工作的整个生涯中的一条重要方法论原则。特别是在新生事物的探索中,陈云更是主张要认真总结经验。

  另外,历史人物的任何思想观点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的。陈云在特区问题上的稳健态度,与他在对外开放方面的整体观点密切相关。经济特区的建设与发展,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陈云在对外开放方面,强调资金、项目、技术设备的引进要与国内的财力物力相适应;强调要立足于独立自主,更要立足于扩大自力更生能力;强调在自力更生的条件下,可以借些不吃亏的外债,与国内投资的配套能力相匹配;强调要建立不依附于任何国家的独立完整的现代化工业体系;强调无论是引进外资,还是搞来料加工,都要保护我们自己的民族工业;强调要警惕对外开放中的消极影响,要防止资本主义错误、腐朽东西的侵入;强调要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保证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陈云这些在对外开放方面强调稳定协调的思想观点,与他在特区建设问题上的慎重态度是一脉相承的。

  一项伟大壮丽事业的开拓和推进是极其不易的,在历史舞台上活动的决策集体成员需要密切配合。没有邓小平的积极倡导和全力支持,经济特区事业的起步和发展是不可能的。陈云强调不断总结经验的稳健态度,对于经济特区在初创时期的探索和健康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开辟战略目标的胆识和魄力与脚踏实地稳健作风的密切配合,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一系列决策确定、实施和完善中所表现出的重要历史活动特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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