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陈云一切“有利于人民”的经济思想与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发展的出发点、落脚点思想的继承、运用和发展,也是对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创造性阐发和升华。其中,包括对陈云一切“有利于人民”的经济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陈云一向十分关注并反复强调经济发展的目的性和社会主义性质。“一要吃饭,二要建设”,是陈云在主持中央财政工作时提出的基本理财方针。早在1956年,针对社会主义改造中出现“只顾完成产值和利润”的急于求成现象,陈云警示性地指出,这“不能适应人民消费的需要”,“要把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农业、手工业,改造成为这样一种有利于人民的社会主义经济。”“在我国出现的决不会是资本主义市场,而是适合于我国情况和人民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市场。”[⑥]近30年后的l985年6月29日,针对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忽视甚至忘记经济建设和改革目的的情况,陈云尖锐地指出:“在党中央领导下我们国家现在进行的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也是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改革。任何一个共产党员,每时每刻都必须牢记,我们是搞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不能搞别的现代化;我们进行的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⑦]
陈云这些始终一切以人民利益、人民需要为出发点的经济思想,既是他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本质和规律的深刻认识,又是他在经济建设中对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阐释和实践。而当我们从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核心的理论高度,来认识陈云这一经济思想时,可以寻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核心思想的历史渊源。
人类历史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物本主义到神本主义再到人本主义的规律性变迁升华过程。当今世界的基本发展理念,日渐进入人本主义的轨道。在人类发展理念这一深层变迁过程中,历史业已证明,资本主义较早提出的所谓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反映的是劳动大众从物的奴隶到神的奴隶再到人(生产资料私人垄断者)的奴隶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深深打着物本主义和神本主义历史烙印。马克思主义科学人本主义,是按照人的异化复归规律,让人力产权的基本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公平共享权、主人履责权[⑧]得以尽可能地充分实现,使所有人成为物和社会的主人,尽可能保障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人本主义。迄今为止,两千多年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历史和近一百年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历史的一个基本结论是,人成为物的和社会的主人,并可能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只能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因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这两个“毫不动摇”的目的,用陈云的话说,就是建立“有利于人民的社会主义经济”。当然,这既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是我们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贯坚持的科学社会主义常识性内容。但是,国际上东欧被“和平演变”,国内新自由主义思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严重削弱,使一些人,包括一些老资格的专家学者,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这些基本原则发生了动摇。因此,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过程中,我们应该也必须像陈云那样,政治上清醒、坚定地时刻牢记,“我们国家现在进行的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也是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改革”;“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从而把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进一步落实出成效,造福于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更加辉煌的成就,排除新自由主义思潮和民主社会主义思潮的干扰,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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