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海防
中国奉行睦邻友好政策,严格按照与相邻国家签订的条约、协定、协议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陆地边界和管辖海域实施防卫、管辖,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保卫边防海防安全。
中国主张通过谈判解决边界和海域划界问题,按照公平原则划定与海岸相向相邻国家的海域界限,反对使用武力或采取激化事态的行动。目前,中国已与大多数邻国解决或基本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2000年12月,中国与越南签订了北部湾划界协定。2002年5月,中国与塔吉克斯坦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塔国界的补充协定》。
中国注重发展与相邻国家的边防交往与合作,共同维护边界秩序。中国分别与蒙古、俄罗斯、缅甸、越南、老挝、印度等国签订了有关边界管理和处理边境事务,以及在边境地区建立信任措施、预防危险军事活动等方面的条约、协定和协议。1995年以来,中国国防部相继与俄罗斯联邦边防总局、蒙古国边防军管理局签署了边防合作协议。2002年1月,中国国防部与哈萨克斯坦民族安全委员会签署了《中哈边防合作协议》。2002年4月,中国派出代表团参加了在阿拉木图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部门领导人会晤。中、俄、哈、吉、塔五国边防部门领导人商定:五国边防部门将在上海合作组织有关文件规定的框架内,根据成员国共同国界地区的形势,加强边防信息交流,进一步深化相应的双边和多边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和预防各种形式的跨界犯罪活动,维护成员国共同边界地区的良好秩序,为发展成员国之间的睦邻友好、经贸和文化关系提供有力的保障。中国边防部门和边防部队忠实履行有关条约、协定和协议,积极与邻国相应边防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磋商和边防会谈会晤机制,开展各个层次的边防交往与合作,妥善处理各种边境事务,增进了相互了解、信任与友谊,形成了和平友好的边界氛围。
中国政府重视边疆地区建设,大力发展边境地区的交通、通信、文教卫生和广播电视事业。1996年以来,国家边防委员会在九个陆地边境省区组织了大规模的边防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了边境管理条件,带动和促进了边疆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边防和海防部队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和支援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维护了边疆地区的政治、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人民防空
中国人民防空贯彻人民战争思想,从战时需要出发,根据国家经济能力,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充分准备,严密防护。人民防空的基本任务包括:对人民群众进行防空知识教育;修建各种类型的防护工程;建立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系统;制定人员和物资疏散计划;组织和训练防空专业队伍;对国民经济的重要目标进行防护;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中国根据战备需要,确定开展人民防空工作的城市和地区,把城市人民防空作为人民防空的重点。
人民防空实行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共同领导体制。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授权领导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国家、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分别设在总参谋部、军区司令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设在同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计划、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民防空工作。
人民防空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在和平时期进行人民防空建设,对城市实行分类防护,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畅通。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采取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鼓励利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为抢险救灾提供服务,鼓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防空专业队伍承担人民政府赋予的抢险救灾任务。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人民防空将逐步实行防空防灾一体化,努力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整体抗毁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以便能够应付现代战争和重大灾害事故,有效保护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中国已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制定了与之配套的一系列人民防空法规。中国重视与世界各国进行民防合作与交流,并于1992年加入"国际民防组织"。
参加和支援西部大开发
开发中国西部地区,具有重要的经济、政治和国防意义。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中央军委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出统一部署。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先后出动兵力150多万人次,动用机械车辆45万台次,积极参加和支援西部大开发。
集中力量援建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各部队把参加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工程建设作为支援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先后参与8个机场和3条国道、4条高速公路的改扩建,参加输油管道、天然气开发、油气田基地等9项能源设施的施工,承担7座水电站、19条引水干渠的建设,完成8条通信光缆共2万多公里的敷设任务。
参加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驻西部地区部队为改善驻地生态环境,积极参加植树造林、防沙治沙、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等工作,共植树300余万亩,种草180余万亩,退耕150余万亩。测绘、气象、给水、航空等技术部队为西部地区提供了大地勘测、气象预报、水源探测、飞播造林、人工降水服务。
提供人才、智力和技术支援。各部队从院校、医院、科研院所选调专业技术人才支援西部开发,有计划地安排干部转业到西部地区工作,鼓励和动员人口稠密地区的退役士兵到西部地区安家落户,扩大西部地区兵员到经济发达地区服役数量,加速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和观念更新。一些院校、医院和科研院所还通过开展联合办学、短期培训、防病治病、转让科技成果等途径,积极为西部地区开发建设提供服务。
开放、开发军事设施。在确保军事安全的前提下,军队先后向地方开放了5个军用机场、200多条铁路专用线、30条输油管线、70条通信线路和100多所后方仓库。将部分农场、房地产、保障性企业、军马场转让和移交地方使用。加强空中交通管制和边防公路等战备设施建设,支持民用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开展扶贫帮困活动。驻西部地区部队派出官兵帮助驻地修道路、架电线、打水井,传授实用技术,发展多种经营,使20多万贫困群众走上致富道路。各部队还帮助新建和扩建中小学300多所,帮助5万余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军队100所医院对西部贫困地区105所县医院进行了对口支援。
五、军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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