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幸参与编撰《国史编年》这套书的开篇之作——1949年卷。借此机会,简要介绍一下该书编撰过程。
按照编委会的部署,我们在动笔之前,先就《国史编年》的定位、体例和章法等问题进行研讨。在务虚的过程中,我们明显地感到:目前出版的中共党史(社会主义部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以下简称党史和国史)以及相关专题资料,版本虽多,但内容和立意雷同,难以区分是党史还是国史?我们认为,出现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史挤占了国史的空间,有以党史取代国史的倾向;国史又挤占了党史的空间,有以国史取代党史的倾向。由于没有划清党史和国史的界限,就难免个性不鲜明,特色不突出。
如何解决这种矛盾呢?我们经过反复思考,认为关键还是要弄清党史和国史的属性和内涵,坚持党史姓党、国史姓国,把党史从粘连得过多的国史中剥离出来,把国史从粘连得过多的党史中剥离出来,恢复党史和国史的各自面目。为了改变党史和国史的趋同态势,编委员会提出《国史编年》要继往开来、另辟蹊径,成为“全面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个领域重大史事的资料书”,“为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提供翔实可靠的史料,同时也为国内外读者查阅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资料提供方便”。明确了全书的定位,我们就按照这个思路深入思考,如何在探索中迈出新的步伐,才能取得凝聚自己心血和智慧的编纂成果。为此,我们想方设法扩大视野,在内容取舍上坚持人轻我重、人弃我取的原则,凡是属国史范畴的资料,都要竭力爬梳网罗,拾遗补阙,考核订正,去芜取菁,尽可能地把国史的内容还给国史。编委会集思广益,把我们在研讨中达成的共识加以概括,写进《国史编年·凡例》。这就是:“举凡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民族、社会、人口、宗教、疆域、地理、区划、灾害、气候、生态、资源、军事、国防、外交、对外联系和国际反应等方面的大事,均在编写之列。”
解决了“把国史的内容还给国史”的问题之后,我们又探索用什么体裁表现国史的丰富内容,也就是如何突破以往国史“大事记”沿用的体例。我们通过对传统史学开创的编年体、纪传体和纪事本末体的研究、比较,决定以属于编年体的纲目体为主,兼采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之长。因为发轫于《资治通鉴纲目》的纲目体,叙事提纲挈领,简明扼要,“纲举而不烦,目张而不紊”,便于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年。基于这种考虑,编委会决定采用纲目体叙事,设“序编”叙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如何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史事,起于1927年7月1日终于1949年9月20日,以武装夺取政权和在各革命时期的根据地建设政权的主线,作为包括1949年卷的各卷历史背景。自1949年9月21日筹划建立新中国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之日起为“正编”,详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方方面面的史事。每年一卷,每卷约百万字。
《国史编年》各卷叙事,由纲文、目文、文献、图片和注释五个部分共同完成,各个部分在统一的整体中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纲文作为史事主题,画龙点睛。目文作为史事主干,叙述始末。部分条目因史事简单而内容重要,将纲文、目文合并,以纲文叙事。目文之后附有文献,作为支撑纲文和目文的档案资料和其他原始资料。注释除对目文的人名、地名加注外,对目文中有歧义或疑义之处进行考证说明,以提高目文的学术性。图片根据目文内容选择,作为充实目文的形象资料。
关于编纂章法,根据编委会确定的原则,我们提出了“三精”的标准,即精确、精炼和精彩。
“精确”就是史料取舍精当,不遗不滥,史事翔实、原始、权威,经得起学术检验。对有争议或有疑义的史事要进行考证、辩析,做出有理有据的科学解释。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治当代史也要具备版本、目录、考证、校勘、辩伪、辑佚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精炼”就是叙事必须条理清楚,不拖泥带水,不节外生枝。对于篇幅长的重要文件、讲话、社论等文献要进行提炼、归纳,这个工作要求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文字简洁。借用梁启超的话,就是“篇无剩句,句无剩字”。因为编年体的资料书不是史料大全,有文必录,其工作方式也不是简单的编辑。这种资料书属于史书,必须围绕有关主线编撰,是带有再创作性质的工作。
“精彩”就是质文兼备,详略得当,行文考究而不花哨,符合语法、逻辑、修辞等规范要求。要言之有物,朴实无华,不矫揉造作,使人读后觉得开卷有益,可信可用。
我们深知《国史编年》还有应该完善之处。根据治史好比积薪总是后来居上的规律,我们有信心在现有的基础上,编纂出完整的、无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的《国史编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