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加快经济体制改革。
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尽快建立社会主义的新经济体制。而建立新经济体制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要正确认识计划与市场问题及其相互关系,就是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加重视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
历史经验说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实现社会经济高度发达不可逾越的阶段。充分发展的商品经济,必然离不开充分发育的完善的市场机制。那种认为市场作用多了,就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耽心,是没有根据的和不正确的。一九九○年底,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理论上要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是计划、市场这样的内容。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调节,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资本主义不控制?有那么自由?最惠国待遇就是控制嘛!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那回事。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都得要,不搞市场,自甘落后,连世界信息都不知道。小平同志在最近的谈话中把这个问题讲得更简明更深刻了。他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关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恩格斯在他晚年就已开始察觉到了这个问题。一八九一年,他在批判德国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时指出,资本主义托拉斯的出现,标志着生产的“无计划性没有了”。他说:纲领草案中所说的“根源于资本主义私人生产的本质的无计划性”,这一句需要大加修改。一九一七年四月,列宁也曾经指出,第一次世界大战加速了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的发展,一般垄断变为国家垄断,从而“正直接向它更高的、有计划的形式转变”。列宁又说:“关于资本主义问题的提法,不估计到托拉斯的作用,却说‘资本主义的特点是无计划性’,那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我引用恩格斯和列宁的这些话,是想引起同志们进一步注意,注意加强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变化情况的研究,以利于分清哪些是资本主义的本质特点,哪些不属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点。
到了本世纪三十年代,凯恩斯主义出现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加强了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也就是明显加强了对经济的宏观控制。凯恩斯强调对全社会进行总需求管理,特别是利用财政政策来调节总需求,这对挽救三十年代西方国家经济的大萧条起了重要作用。此外,凯恩斯主义和后凯恩斯主义还强调通过累进式个人所得税、遗产税和馈赠税,进行收入再分配的调节。这表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除了各企业内部加强了计划性,在宏观层次上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计划调节。
到了二次大战后,尤其是六十年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所固有的矛盾日益加深以及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制定和实施各种形式的宏观经济计划。例如,日本先后制定了九个经济发展计划,法国也连续制定了十个经济发展计划。这些都说明,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是很注意对经济活动进行计划控制的。因此,我们同志的思想不能再停留在过去的概念上了,不能把有计划只看成是社会主义独具的特征。当然,社会主义制度下和资本主义制度下运用计划手段的范围和形式是会有些区别的,如同运用市场手段的范围和形式也是会有些区别的一样。
关于“社会主义也有市场”,通过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应该说我们有了更深切的体会。我们把市场机制引入经济生活,给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增添了生机与活力,对加快经济的发展起了显著的作用。过去,我们往往只看到市场的自发性方面所带来的一些消极作用,而很少看到市场对激励企业竞争,推动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特别是看不到市场也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方式,看不到它对优化资源配置所起的促进作用。这显然是一种认识上的片面性。大量事实表明,市场是配置资源和提供激励的有效方式,它通过竞争和价格杠杆把稀缺物资配置到能创造最好效益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带来压力和动力。而且,市场对各种信号的反映也是灵敏迅速的。正因为有这些优点,所以市场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已为社会主义国家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识,过去对市场的片面认识和偏见正在被抛弃。当然,我们强调充分看到市场的优点,并不是说市场是全面的万能的。市场也有其自身的明显弱点和局限性。例如,市场不可能自动地实现宏观经济总量的稳定和平衡;市场难以对相当一部分公共设施和消费进行调节;在某些社会效益重于经济效益的环节,市场调节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社会目标;在一些垄断性行业、规模经济显著的行业,市场调节也不可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发挥计划调节的优势,来弥补和抑制市场调节的这些不足和消极作用,把宏观经济的平衡搞好,以保证整个经济的全面发展。在那些市场调节力所不及的若干环节中,也必须利用计划手段来配置资源。同时,还必须利用计划手段来加强社会保障和社会收入再分配的调节,防止两极分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对计划与市场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有一个发展过程。十二大时,讲的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概念;十三大时,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提出了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我这里讲的是党的正式文件中的一些提法,至于学术界、理论界在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不同提法就更多了。最近经过学习小平同志的重要谈话,在对计划与市场和建立新经济体制问题的认识上,又有了一些新的提法。大体上有这么几种:一是建立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二是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三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认识的发展变化,包括出现不同意见、不同观点的讨论,这是正常的,说明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不可能一次完成,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往往总是要经过反复认识和反复讨论,并通过实践不断总结提高,才能得到比较科学的认识。现在可以这样讲,经过十多年的摸索和总结国内外经验,我们对建立社会主义的新经济体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认识,已经比较成熟了,在全党也进一步统一了,完全可以进入加快实施的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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