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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发布时间: 2022-12-27    作者:李文    来源:当代中国研究所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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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笔谈

  [编者按]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202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阐述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重大问题,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谋划,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做出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所做的大会报告,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本刊特邀部分专家、学者撰写了学习体会,以飨读者。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日益把推进共同富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二十大更是清晰绘制了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在新发展阶段实现共同富裕的新画卷,这一新任务直接对应着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

  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初期的计划经济实践及其后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共产党探索出了一条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正确路径。早在1985年3月,邓小平就曾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对共同富裕做了初步阐述:“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还有,提倡有的人富裕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当然,决不能搞摊派,现在也不宜过多宣传这样的例子,但是应该鼓励。”在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中,他又对此做了详尽的阐释:“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到那个时候,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又大都是拥有丰富资源的地区,发展潜力是很大的。”

  20世纪末,我们宣布实现了总体小康,但是“突出地提出和解决(共同富裕)这个问题”的时机并不成熟,因为“蛋糕”还远不够大,而且还只是一个低水平不全面不平衡的小康,尽管如此,中国共产党在酝酿提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同时,还是为实现全民共同富裕设定了一个明确的任务书和时间表。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将邓小平提出的“三步走”战略中的第三步具体化,进一步提出了一个“新三步走”战略,并首次明确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二○○○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1998年6月,胡锦涛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指出:“党的十五大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再经过半个世纪努力,到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祖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到那时,中国将进入世界中等发达国家行列,中国人民将达到现代化基础上的共同富裕,中华民族将实现伟大复兴。”1999年他在五四运动80周年纪念大会上重申了这一说法。

  由此可见,从党的十五大起,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就已纳入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构成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向全国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此后,党的十六大至十七大关注的主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明确要“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九大在擘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步骤时,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进一步明确规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二个阶段的一项重要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明确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之一。

新时代十年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中国共产党最讲认真,言必信、行必果,脱贫攻坚、全面小康是如此,共同富裕、全面现代化也同样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路子应当怎么走?我们正在进行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要创造条件、完善制度,稳步朝着这个目标迈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领导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推进全民共同富裕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和物质基础。

  共同富裕要以发展为基础,以公平为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八个“必须坚持”,“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第四个,放在“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前面。新时代十年,中国共产党在大力推动经济建设的同时,积极回应人民的期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把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贯穿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制定并实施了几十个涉及多领域的保障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政策文件,全方位推进公民权利公平;积极创造条件,让所有的人和市场主体都有通过公平竞争获得通畅的向上流动的机会,确保机会公平;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遏制权力腐败,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致力规则公平。以上述三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营造了公平的社会环境,确保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一律无差别地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 新时代十年,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等,尤其在针对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方面做出了持续不断的努力,多措并举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完善了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增强了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和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在提高较低收入方面,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了农村:通过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村经济、增强农民工务工技能、强化农业支持政策、拓展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实现城乡要素、产业、建设融合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同步提高;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通过上述努力,全国农民增收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发展协调性稳步提高。在收入调节方面,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分配制度,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公共资源占用及其收益分配机制,强化税收征管,逐步加大对资本利得和高档消费的税收调节,大力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动形成公平合理收入分配格局。除了加大扶贫力度以外,国家还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有效缩小收入差距,不断壮大中等收入群体。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推进全民共同富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被纳入了社会体制改革和基本民生建设的重要范畴。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新时代十年,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持续倾斜,向基层、农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众延伸,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不断缩小。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扭转,实现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并轨运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得到初步整合;面向部分农村的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支出持续增加,教育、健康、文化体育、养老、特殊人群、住房等重点领域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推动共同小康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基础和范例 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是中国共产党做出的庄严承诺和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先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设定了若干新目标、新任务,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现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艰巨任务,生动体现了致力于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坚持不让一个人掉队,不让一个区域落下,不让一个民族滞后,以坚定决心、精准思路、有力措施,举全社会之力,向绝对贫困发起总攻,经过八年接续奋斗,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显著提高,“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与此同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等一些非约束指标也全面实现。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中国式现代化一定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从党的十八大突出强调公平正义,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发展理念,再到党的十九大明确宣示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这一思想发展脉络表明,新时代日益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做了精心的理论准备的。2021年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我们不能等实现了现代化再来解决共同富裕问题,而是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急不得,也等不得,必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作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努力。”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的第十次会议集中研究了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再次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现在,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为了落实上述精神,2021年党和国家先后密集推出多项重大举措: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分别6次、5次提到“共同富裕”;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前者标志着相对贫困问题取代绝对贫困问题成为推进全民共同富裕的主攻方向,后者旨在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专题研究了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明确了扎实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和实现路径,提出了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总要求;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如何正确认识与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做出了进一步说明;等等。显然,进入新的历史交汇点以来,扎实促进共同富裕的工作部署已陆续全面展开。

  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党的二十大进一步科学谋划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提出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对指导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具有重大意义。会议审议通过的政治报告,通篇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全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动员书。报告重申了“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相结合的理念,在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的同时,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报告指出:“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报告从收入、就业、教育、社会保障、住房、健康、生态文明等多个方面,对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作了统筹规划。报告还在阐述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分配制度改革时,首次提出“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加快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体制机制改革的新认识。

  与此同时,党的二十大还将“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写入了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余下不足30年的时间里实现第二个奋斗目标,时间紧迫,任重道远,其中尤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任务最为艰巨,要有攻坚克难的准备。当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这依然是一个相对还比较长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实现14亿人共同富裕,必须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不是所有人都同时富裕,也不是所有地区同时达到一个富裕水准,不同人群不仅实现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时间上也会有先有后,不同地区富裕程度还会存在一定差异,不可能齐头并进。这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要持续推动,不断取得成效。”2021年4月27日,他在广西南宁考察时也强调:“我说过,脱贫路上一个也不能少。中国人说话、中国共产党说话、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说话是算数的!”“现在全中国56个民族都脱贫了,兑现了我们的庄严承诺。但我们还不能停步,接下来要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迈进,一个民族也不能少,加油、努力,再长征!”

  [作者简介]李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2年第6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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