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正如邓小平预料的那样,我国生产力水平在20世纪90年代又有了明显提高,国民生产总值从1990年的18598.4亿元,增长到1998年的78017.8亿元,经济总量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已经具备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物质基础。与此同时,中国的贫富差距已超过国际警戒线,如果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有接近社会承受极限的危险。中国已从最初的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阶段,逐步向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过渡。党和国家把解决贫富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提上了议事日程。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提出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就是实践邓小平“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逐步实现全面发展、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1997年9月,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国家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项目,逐步实行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到中西部投资。进一步发展东部地区同中西部地区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更加重视和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从多方面努力,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1999年6月,江泽民在中央扶贫开发会议上进一步指出:“现在,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步伐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在继续加快东部沿海地区发展的同时,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从现在起,这要作为党和国家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家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东部地区要在加快改革和发展的同时,支持和促进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2000年1月,国务院召开西部地区开发会议,中央领导同志再次强调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并着手落实。
西部大开发发展战略的实施,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促进了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在此基础上,我们党更加关注收入分配问题。2002年11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理顺分配关系,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相继提出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更加重视解决收入差距悬殊问题,并把逐步解决这一问题提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要日程。
2005年初,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发表讲话,指出:“要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更好地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的关系,既坚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并推动先富带未富、先富帮未富,同时也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地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为此,他强调:要“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随着我国综合经济实力的持续增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一定能够更多地注重社会公平,通过自始至终地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切实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为重点,通过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强有力的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让全国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在逐步富裕过程中达到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
(作者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研究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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