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沿着搞活计划和市场的方向探索一条新路
1956年在陈云经济改革思想形成的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深入的调查研究,促使陈云逐渐清醒地看到社会主义改造后期出现的问题,引发他对私营工商业改造以及建国后七年工作的反思。1956年1月11日,为了适应全行业公私合营迅猛发展的需要,中共北京市委向中共中央提出报告,主张改变过去的工作方法,采取先宣布批准合营,第二步再进行清产核资等工作。党中央同意并批准了这一报告。北京市用短短4天就完成了私营工商业的清产核资,并于1月15日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大会。北京市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举完成,引发了连锁反应,至1956年第一季度末,除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各地基本上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
陈云认为,有了相当准备的地方可以按北京市的做法去做 ,同时他开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后的情况进行调查。1月至2月间, 陈云在北京市先后听取了市特种工艺公司对归口行业的管理和改造、市私改办公室对全市私营图书发行业和市私营古旧书业改造情况的汇报,亲自到东晓市、前门外夜市作调查, 还对北京东来顺饭庄和全聚德烤鸭店作了实地考察。他在听取汇报过程中提出:特种工艺行业有它的特殊性,要发挥资方和从业人员的特长,给予适当安排,还要发挥他们原有经济渠道的作用;私营图书发行业改造后新华书店门市太少,买书很不方便,应该更好地便利人民群众的需要;古旧书业的改造要采取“大户合营、小户跑腿吃饭、个别吸收”的办法。根据陈云的指示精神,国务院于同年2月21日向全国发出“对私营古旧书业改造必须慎重进行”的指示,纠正一些地区在对古旧书业改造中存在的急躁粗暴问题。
1月25日,陈云结合对北京市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调查提出了公私合营中应注意的三个问题:第一,全行业合营从北京发起后在全国很快完成,但是应当看到工作仅仅是开始,清产核资、安排生产、改组企业、安置人员、组织专业公司等等工作都还没有做。第二,高潮到来时对本应采取经销、代销方式进行改造的那些不雇用店员的商店也批准合营,这种做法对经营不利,也对消费者造成很大的不便。对这些人要继续采取经销、代销的方式,手工业者、摊贩等更要长时期让他们单独经营。第三、私营工商业公私合营以后,原有的生产方式、经营方法,应该在一个时期内照旧维持不变,以免把以前好的东西也改掉了。 在陈云的这个发言中,实际上涉及到一个重大问题:生产的经营方式应当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不适宜统一经营的就不应强求一致。
当时,公私合营企业的合并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1956年2月8日,国务院通过了有关决定,提出制止这种盲目合并的趋势。陈云对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反思,从分析企业改组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入手,从两个方面指出了改组过程中发生的混乱问题。
首先,他指出混乱的发生大体在于过分集中,商业、运输业、手工业都有这种情况。如许多小商业面临困难,占全部小商业的25%至50%,消费者也不满意;他还专门提到夫妻店问题,认为“社会主义社会,长时期内还需要夫妻店”。 为解决混乱问题,陈云为国务院起草了《关于对私营工商业、手工业、私营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若干问题的指示》。在开始阶段,陈云认为工业中混乱问题比较少,随着认识逐渐深入他看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后,有些公私合营工厂不该并的并了,手工业盲目建大社、并大社,以至品种、花色减少,使人民的需要和便利受到影响。现在看来,不仅服务性行业集中是错误的,即使制造业行业过于集中也是错误的。” 他进一步指出:“要有大工厂能进行大规模的生产,也要有小工厂能进行多品种的小规模的生产,以适应消费者的需要。对农业也是一样,主要的生产由合作社搞,其他的可以放手叫农民自己去搞。”
其次,他指出改造采取分工归口管理把工商业原来的整体人为割裂了。如一个行业有归工业、归手工业的,一个经营单位有归商业、归手工业的;手工业和农业中也有同样情形。工业、手工业、商业、农业归口改造,一竿子到底,四条带子扭得很紧,矛盾很多,特别是手工业与各方面的矛盾更多。 在谈到手工业的管理问题时他说,手工业带有极大的地域性,对手工业的管理要照顾生产和销售的习惯,不要太多的由上而下的条条管理,过分集中和不适当的统一计算盈亏的办法要逐步调整。他在为国务院起草的文件中提出,应当对工业、手工业、商业一些企业的隶属关系,对农村手工业者同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手工业副业同城镇手工业合作社之间的关系重行规划或研究出适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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