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在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上,中苏两党实行的制度和政策不同
苏共执政初期,列宁领导制定和实施正确的民族政策,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列宁从俄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出发,放弃了直接建立集中统一制国家的思想,决定采取联邦制,作为“各民族劳动者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 。在建立苏联的过程中,列宁十分强调对社会主义民主和民族平等原则的坚持,坚决反对任何“操之过急”的主观主义和以俄罗斯共和国为中心的大俄罗斯主义。斯大林时期,大俄罗斯民族主义有所抬头。特别是卫国战争期间,对内部出现叛国投敌行为的一些非俄罗斯民族采取了强制性迁徙的整体惩罚措施,这些民族的自治州、自治共和国也相应地被撤销。赫鲁晓夫出于全盘否定斯大林的政治需要,曾一度表示要在解决斯大林时期民族问题“后遗症”方面有所作为。勃列日涅夫时期同样做出过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决议。民族问题的长期蓄积,逐步分解了苏联各民族的社会主义凝聚力,并招致西方敌对势力乘隙而入。在西方政治家的战略构思中,“苏联社会经济的停滞和多民族构成,为在苏联各族人民中宣扬批判现状的政治观点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美国“必须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苏联的非俄罗斯民族上” 。在戈尔巴乔夫的“多元化”把苏联社会政治形势严重搞乱的时候,反苏反共反社会主义的政治势力和民族主义势力联手瓦解了苏维埃联盟的政治统一。
中国党在处理社会主义与民族关系问题上,呈现出独具创造性的鲜明特色。新中国建立的是集中统一制国家。尽管中国党也提出和宣传过建立联邦制国家的主张,但到1949年筹建新中国、制定《共同纲领》时,党中央毛泽东针对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西藏、新疆甚至台湾的政治图谋,最终还是决定在统一的共和国内实行中国式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把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区域自治紧密结合起来,具有强大的政治生命力。中国党还把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作为民族工作最根本的原则,并使之贯穿于民族地区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在1950年进军西藏时,中共中央“先礼后兵,兵后又礼” ,力争通过谈判解决问题。为了逐步消除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中国党不惜花费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帮助少数民族培养干部,进行社会改革,发展经济和文化。在积极推进民族地区的改革和建设的同时,毛泽东坚持“按照各民族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进行工作” 的指导思想,主张商量办事,发展速度慢一些。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助于消除民族问题上“左”的错误,全面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文件。1980年8月,邓小平还请十世班禅到家中叙谈。他指出:在西藏,要使生产发展起来,人民富裕起来,真正去做,也并不难。只有这件事办好了,才能巩固民族团结。当然,还要努力发展文化,培养民族干部,使民族干部知识化。为此,中央民族学院和各地民族学院都要加强。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共中央进一步做出了开发中国西部这个关系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国有50个少数民族聚居在西部地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0%。西部大开发直接关系到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祖国边防的巩固。这些基本政策和制度是中国党的政治优势,促进了中国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形成和巩固,保证了中国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统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七、在执政党的自身建设上,中苏两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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