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是新中国建立后不久开始的一场意义深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变革,这场变革在中国60%的国土面积上 ,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使得社会发展程度各异的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共同迈进了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变革完成了对中国所有地区的社会制度整合,奠定了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基础,全国各民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意气风发地展开了社会主义建设。当然,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的复杂程度,也由于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民族工作方面经历了逐步探索和成熟的过程,所以这场变革在带给少数民族地区巨大而深远影响的同时,也留下了许多值得思考和回味的地方。
一、建国之初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复杂局面
建国之初,新生的人民政权在民族工作上面临着相当复杂的局面。
首先,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程度不一,几乎保留了人类社会各个发展阶段的形态。全国各少数民族地区的不同情况统合起来,可以构成一部活的社会发展史。具体而言,大约有60万人口的民族地区,约十个民族(如鄂伦春族、鄂温克族、黎族、景颇族、傈僳族、独龙族、怒族、德昂族、布朗族、佤族、基诺族等)还不同程度地保留着原始公社制度的残余;大约有100万人口的民族地区(主要是大小凉山的彝族)还保留着较完整的奴隶制度;大约400万人口的民族地区(主要是西藏,云南西双版纳的傣族和哈尼族地区,以及新疆墨玉县的维吾尔族地区)还保留着较为典型的封建领主(农奴)制;大约有3000万人口的民族地区(主要有壮、回、满、苗、白、布依、蒙、维吾尔、土家、裕固、保安、朝鲜、撒拉等30多个民族)是封建地主和牧主制占统治地位。其中,回、满、维吾尔、壮、布依、朝鲜等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还有一定的发展 。如此情况各异的局面,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采取不同的措施来应对各地的问题。
其次,虽然社会主义新中国已经宣告成立,但是全国还有不少地方没有解放,西北、西南、中南等少数民族地区仍然在旧势力的控制之下。即使在已经解放了的地区,国民党残余势力和土匪的活动仍很猖獗,社会秩序很不稳定,人民政权有待巩固。
再次,由于历史的原因,民族地区的汉族与少数民族的矛盾和隔阂很深,少数民族对新生的以汉人为主建立的人民政权心存疑虑,有的地方还存在着严重的民族对立,不少地方的少数民族还在反动分子的教唆和挑拨下,进攻人民政权,发生激烈对抗。
同时,解决民族问题,必须有大批通晓本民族历史和文化的少数民族干部,然而在建国之初,民族干部尚未培养和成长起来。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也缺乏足够的全面系统的了解。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都只能是逐步摸索进行,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另外,大多数少数民族都全民信仰宗教,民族地区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反动势力所谓“共产党消灭宗教”的错误宣传,更加剧了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对党和人民政权的不信任,使问题更加复杂难办。
这一切,给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提出了一个又一个的挑战,也紧迫地要求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在民族问题上做出自己的回答。
二、“慎重稳进”方针的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