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气象事业走过了光辉的历程,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指明了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不仅要关注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社会发展指标、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因此,减轻气象灾害的危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本世纪头20年中国气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我国是气象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
我国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复杂,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在各类自然灾害中,70%以上是气象灾害(见表1),而且我国气象灾害种类多、强度大、频率高,产生的危害严重。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背景下,全球气象灾害明显增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加剧。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评估报告分析,20世纪90年代全球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比50年代高出10倍。联合国环境计划署(UNEP)报告估计,2003年因气候变化所导致的各种自然灾害使全世界至少损失600亿美元,比2002年的550亿美元增加了10%。
表1:中国自然灾害造成的年经济损失估计表
灾害类型 灾害种类 粮食损失(亿公斤) 直接经济损失(亿元) 分类小计(亿元)
气象灾害 干旱 200-250 150-200 420-510
暴雨/洪涝 100 150-200
台风/风暴潮 2.5-5 50-60
冰雹及低温 15-25 20-30
森林火灾 ----- 50-100
地学灾害 地震 ---- 10-20 80-120
山崩、滑坡、泥石流 2.5-5 20-30
灾害性水土流失 15.25 20-30
风沙及沙漠化 2.5-5 20-30
人类诱发的次生灾害 ---- 10-20
生物灾害 病/虫/鼠/草害 50 10-15 10-15
合计 387.5-425 510-(640) 510-(640)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自然灾害特别是气象灾害造成损失的绝对值越来越大。图1是1989年以来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统计图。从图中可看到,1994年以来,经济损失呈增长趋势,平均每年约2000亿元,个别年份高达3000亿元。统计数据表明, 1990年代我国每年因暴雨、洪涝、干旱和台风等重大气象灾害影响的人口达约6亿人次,各种气象灾害使农田受灾面积达3400万公顷,平均每年因受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3%~6% 。如果考虑到气象灾害引发的生态、环境、地质、社会、经济等继发性灾害,则经济损失更为严重。
二、新中国气象建设的伟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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